养犬管理规定,指的是在城市饲养狗狗所需要遵守的管理规定,加强对养犬的一个制度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养犬管理规定。
办理犬证。(一犬一证)个人申请养犬登记的:
(一)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暂住本市的合法证件;
(二)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有固定的居所。
单位因工作需要申请养犬登记的:
(一)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二)有犬笼、犬舍、围墙等防护设施;
(三)有专职管养犬只的人员;
(四)有健全的养犬安全管理制度。
强制疫苗。(每年年审)养犬人、养犬单位应当到当地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动物防疫机构和动物诊疗机构对饲养的犬只进行狂犬病检疫免疫,取得犬只检疫免疫证明后,方可办理养犬登记或年检。犬只狂犬病免疫应当按照疫苗有效保护期定期进行。
禁止私自繁殖,一户限养两只。(做节育)
城镇居民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医院、文物古迹保护区、风景名胜游览区等区域为重点限养区;其他区域为一般限养区。
重点限养区个人饲养的烈性犬,大型犬必须实行圈养或者栓养。如果这类犬需要就诊或者外出时,必须栓好狗绳、戴好防护口罩,做好防护措施,以免伤人。
所有犬只出门时必须栓绳。
养犬是一种权利,养犬对缓解人们的心理压力,促进家庭与社会和谐有积极作用;但是在犬只出没的公开场所或居住空间,其他公民的安宁权和健康权也是一种权利,近年来,狂犬伤人、犬吠扰民、犬只随地便溺现象日趋严重,犬只咬人后得狂犬病个案时有发生,因养犬而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和公共卫生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一个法制社会,绝对的排他权必须受到某种限制,以服从公共利益的需要。养犬权利受到限制,别人的安宁权和健康权才能得以保障,社会也才能更加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