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班单独招生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招[2015]2号)文件精神,我院继续开展五年一贯制高职班单独招生工作,现在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具有广东省户籍的初中应、往届毕业生和符合以下条件的非广东省户籍初中应、往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随迁子女):
(一)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二)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三)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当年报名规定时间,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
(四)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以上(含3年);
(五)随迁子女具有我省初中学校3年完整学籍。
二、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名称 | 招生 计划 | 学费标准 (元/学年) | 住宿费 (元/学年) | 备注 |
英语教育 | 240 | 5000 | 750-1000 | |
音乐教育 | 60 | 6800 | 750-1000 | |
音乐教育(舞蹈) | 60 | 6800 | 750-1000 | |
学前教育(英语) | 60 | 5000 | 750-1000 | |
表演艺术(音乐表演) | 40 | 6800 | 750-1000 |
注:(1)具体招生数以省下达计划为准;(2)住宿收费根据具体住宿条件而定。
三、报名办法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在报名时间(3月15日—3月20日)内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的“高职院校五年制高职班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ecogd.edu.cn/zkpt/)进行预报名,并按系统要求填写考生基本情况、报考志愿和选择考试地点。
2、考生网上预报名后,必须在规定时间(3月21日—3月25日)内,凭预报名号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报名确认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四、考试科目和考试内容
(一)凡报考我院五年制高职各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班单独招生考试的文化科考试。文化课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共三科,每科满分150分,三科总分450分。文化课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广东省初中毕业生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学业考试大纲》要求命题。
(二)报考音乐教育专业和表演艺术(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音乐类专业术科考试;报考音乐教育(舞蹈)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舞蹈类专业术科考试。
五、考试时间
1、文化课考试时间:4月11日
2、专业术科考试时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