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简章
(最终以省招办审核结果为准)
一、学院简介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59年,是一所由省教育厅主管、行业特色鲜明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坚持立足交通、服务粤港澳经济与社会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技术技能人才。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3600多人,开设道路、水路、轨道、信息、机电、经管、商贸等7大类41个专业。学院深入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进内涵建设,先后荣获国家首批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建设“优秀”、教育部高职专科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交通系统先进集体、广东省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师资力量雄厚:现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近200人,硕士、博士共250多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3人,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师)5人。
办学质量优异:学生在国家与省级技能、知识竞赛中屡获大奖,其中2012、2013年获国家级奖项36项、省部级140多项;21个专业为国家、省级以上重点专业。
就业质量高:学院培养的学生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深受社会欢迎,毕业生就业率多年保持在99%以上,名列广东省高校前列。
地理位置优越:位于广州市,一校两区分别位于天河区和花都区,临近地铁,交通便利。
二、招生计划与专业
计划招生总数1140人:面向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招生计划共1050人,招生专业20个,详见表1;面向中职应、往届毕业生招生计划共90人,招生专业2个,详见表2。
(一)普高类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表1普高类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 | 计划 | 科类 | 学制 | 学费 (元/年) | 备注 |
1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 50 | 理科 | 3 | 6000 | 航海技术专业只招收男生,裸眼视力不低于4.7,且不招收色盲的考生;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用人单位对身高有要求(男身高170cm及以上,女160cm及以上)且不得色盲。 |
2 | 工程测量技术 | 50 | 文理兼招 | 3 | 6000 | |
3 | 汽车运用技术 | 50 | 文理兼招 | 3 | 6000 | |
4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50 | 文理兼招 | 3 | 6000 | |
5 | 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 | 50 | 文理兼招 | 3 | 6000 | |
6 | 公路运输与管理 | 45 | 文理兼招 | 3 | 6000 | |
7 | 城市交通运输 | 45 | 文理兼招 | 3 | 6000 | |
8 | 人力资源管理 | 40 | 文理兼招 | 3 | 5000 | |
9 | 交通安全与智能控制 | 50 | 文理兼招 | 3 | 6000 | |
10 | 图形图像制作 | 50 | 文理兼招 | 3 | 6000 | |
11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50 | 文理兼招 | 3 | 6000 | |
12 | 国际航运业务管理 | 50 | 文理兼招 | 3 | 6000 | |
13 | 航海技术 | 50 | 文理兼招 | 3 | 6000 | |
14 | 会展策划与管理 | 55 | 文理兼招 | 3 | 5000 | |
15 | 商务英语 | 55 | 文理兼招 | 3 | 6000 | |
16 | 国际贸易实务 | 50 | 文理兼招 | 3 | 5000 | |
17 | 应用电子技术 | 50 | 理科 | 3 | 6000 | |
18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110 | 文理兼招 | 3 | 6000 | |
19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50 | 文理兼招 | 3 | 6000 | |
20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50 | 理科 | 3 | 6000 |
(二)中职类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表2中职类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 | 计划 | 科类 | 学制 | 学费 (元/年) | 备注 |
1 | 汽车运用技术 | 30 | 中职 | 2 | 6000 | 报考专业必须与我校招生专业和技能证书属于同一专业类别。 同一专业类别 |
2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60 | 中职 | 3 | 6000 |
备注:住宿费一级公寓(含引资公寓)1000~1500元/年;普通公寓650~750元/年,按实收取。
三、报名条件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具有广东省户籍,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体育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三门学科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1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注:文科类、艺术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指定为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理科类、体育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指定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
(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2.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高职院校招生专业大类相对应,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为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级以上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获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的快车教育,可免考相关专业“技能证书”。
3.各专业对应中职学校专业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要求见表3。
表3中职类专业和技能等级证书要求
专业 | 中职学校对应专业 | 对应技能证书 |
汽车运用技术 | 汽车运用与维修、汽车制造与检修、汽车车身修复、汽车整车与配件营销、汽车电子技术应用、汽车美容与装潢 | 1、汽车维修工、汽车维修电工、汽车修理工等中级以上(含中级)证书,由省人事劳动部门(或授权)机关颁发。 2、电工技能课程、电子技能课程、机械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由省教育考试院颁发。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电气运行与控制(或电气自动化)、电气技术应用、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调试维护、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 | 1、电工上岗证证书,由安监局(或授权)机关颁发;维修电工证、电气设备安装工、电子产品维修工、电子CAD绘图员、机械CAD绘图员等中级以上(含中级)证书,由省人事劳动部门(或授权)机关颁发。 2、电工技能等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由省教育考试院颁发。 |
4.符合《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考〔2013〕7号)中报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报名参加高职院校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的自主招生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按《关于做好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粤招〔2014〕22号)执行。
四、报名程序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提交纸质材料审核的方式。3月14日至3月24日,考生在我校自主招生网站预报名(报名网址:http://gdcpzs.university-hr.cn),初审通过后打印自主招生报名表及相关报考材料寄送我校,具体程序如下:
(一)准备工作
考生认真阅读招生方案、章程,准备报考所需材料、照片。
(二)网上预报名
2015年3月14日~24日,考生可根据本人的报考条件,凭高考报名考生号,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自主招生专栏进行用户注册、报名,在相应招生类别中自行选择专业志愿,填报相关资料,上传电子相片;经学校招生工作人员网上初审通过后,考生打印自主招生报名表并寄送相关材料。
未获取高考报名号的考生可于3月18日~22日在所就读的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原高考报名点)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非高考报名点的中职学校的应届生及其他往届生可到户籍所在地市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
(三)提交报名材料
1.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考生报名表(由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打印)
2.《广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由高考报名系统打印)复印件一份
3.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复在一页A4纸上)
4.普高考生须提供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证书复印件一份(往届生还需提供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中职考生的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复印件(原件在笔试当天验证)、注明所读专业名称的中等职业学校快车教育证明原件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5.中职生需提供技能证书,符合免笔试、免考技能证书的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所有原件在笔试当天验证。
所有报名材料均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相关复印件须经所在高中(中职)学校审核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加盖所在高中(中职)学校公章,并按以上顺序装订好。报名材料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学校招生办公室,报名材料也可由考生所在中学(中职)统一寄送。考生须确保报名材料能在报名截止日(3月28日)前寄到学校。
凡在报名截止日期前还没有送达的,视为考生放弃报名资格。考生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因报考材料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四)报名资格审核
收到考生的纸质报名材料后,学校审核考生报名资格,4月3日将审核结果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考生自行查询审核结果。
(五)缴报名考试费用
自主招生考试的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术科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7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收费标准等的复函》[粤价函〔2003〕12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3〕63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体育技能课程考试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5〕603号])执行。
1.报考费用缴费标准:普高类笔试、面试费分别为100元和50元;中职类笔试、专业技能考核分别为100元和90元。
2.缴费方式:各项考试费按阶段登录学校在线缴费平台http://pay.gdcp.cn(建议使用IE浏览器),凭具备个人网上银行功能的银联卡使用在线缴费平台缴费。
3.报考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缴交考试费用,否则不予参加自主招生考试。缴费分为2次,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在4月1日前缴交笔试费用;笔试通过后的考生,在4月25日前缴交面试或专业技能考核费用。
(六)报名材料原件现场审核
中职考生于4月18日携带准考证,技能证书、符合免笔试录取、免考专业技能证书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来校现场核查。
(七)打印准考证
报名审核合格并缴交笔试费的考生,从4月14日起,可登陆学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考试时间安排依时赴考。
通过笔试并缴交面试或专业技能考核费用的考生,从4月23日起可登陆学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打印面试或专业技能考核《准考证》,并按考试时间安排依时赴考。
(八)考生体检
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中职学校考生必须在4月底前参加广东省普通高考体检。生源学校须在地级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下体检,到就近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学校公布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后,拟录取的考生在5月5日前向学校提交考生本人的《2015年广东省普通高考考生体格检查卡》复印件(加盖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公章)。
五、考试时间与科目、考试费用(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与准考证)
序号 | 日期 | 对象 | 科目 | 考试费(元) |
1 | 4月18日上午 | 普高类、中职类 | 笔试 | 100 |
2 | 4月25~26日 | 普高类 | 面试 | 50 |
中职类 | 专业技能考核 | 90 |
注:各项考试费按阶段登录学校在线缴费平台http://pay.gdcp.cn(建议使用IE浏览器),凭具备个人网上银行功能的银联卡使用在线缴费平台缴费。
六、考核与录取办法
(一)普高类考生
普通类考生实行“综合文化考试+面试”的考核形式,总分300分。根据考生成绩总和,分类别按专业名次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录取。
1.综合文化考试。成绩满分为200分,时间为150分钟,采用笔试形式,考试内容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内容主要包括语言应用能力、逻辑推理能力、信息采集和应用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基本要求、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人际交往基本常识等。
2.确定参加面试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及成绩分布情况,按各专业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划定参加面试考核的最低分数线。确定参加面试考核的考生名单。2015年自主招生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当第一志愿专业报考考生数不足面试考核划线比例时,则该专业参加面试人数按参加笔试人数的85%划定,不足部分由该专业第二志愿且未进入其他专业面试范围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补足,但由第二志愿补充的考生入围分数不得低于第一志愿考生的入围最低分数。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取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生自身专长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素质、综合素质、思辨能力及临场应变能力,对于艺术、体育特长生予以适度倾斜;
4.录取。考生成绩总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在第一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不设置专业级差。专业名次平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中职类考生
中职类考生实行“综合文化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考核”的考核形式,总分500分。根据考生成绩总和,分类别按专业名次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录取。
1.综合文化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成绩总分350分。综合文化考试采用笔试形式。其中综合文化知识200分,时间为90分钟,考试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等。专业综合理论考试150分,时间为90分钟。主要考核专业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
免考笔试条件。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快车教育,学校采取免试优录政策。获奖考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后、学校免笔试考核,可直接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技能考核。
2.确定参加专业技能考核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及成绩分布情况,按各专业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划定参加专业技能考核的最低分数线。确定参加专业技能考核的考生名单(扣除免笔试考生人数)。当报考考生数不足技能考核划线比例时,则该专业参加技能测试人数按参加笔试人数的85%划定最低分数线。
3.专业技能考核。成绩150分,采取对考生的专业实践操作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
4.录取。考生成绩总和=笔试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专业名次平行时,按考生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90分者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免试优录:对获得免笔试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快车教育,专业技能考核成绩达到120分及以上(满分150分)、体检合格者,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取。
- (三)缺考一科或以上考生按自动放弃招生考试处理,不予录取。
(四)按文件规定,考生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专科层次的录取。正式录取后,学校不予调整专业。
七、进程安排
序号 | 时间 | 内容 |
1 | 3月2日起 | 开始招生宣传与咨询,网上公布招生章程、方案等信息 |
2 | 3月14~24日 | 考生网上预报名。 |
3 | 3月18~27日 | 通过初审的考生邮寄相关报考材料至学校招生办公室进行复审 |
4 | 3月25~31日 | 通过复审的考生网上缴纳笔试考试费用 网上缴费不成功者:可于4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在学校天河校区财务处现场刷卡缴费)。 |
5 | 4月3日 | 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名单。 |
6 | 4月14日起 | 考生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
7 | 4月18日上午 | 学校组织笔试 |
8 | 4月18日下午 | 中职类考生携带准考证、技能证书、符合免笔试、免考专业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和报考材料来校现场确核查。 |
9 | 4月22日 | 考生网上查询笔试成绩;学校公示参加面试及专业技能考核考生名单及各类别、各专业入围最低分数线。 |
10 | 4月22日起 | 考生网上打印面试、专业技能考核准考证,网上缴纳面试、专业技能考核考试费。 网上缴费不成功者,可于4月25、26日上午8:00~12:00,参加面试前在天河校区财务处现场刷卡完成缴费。 |
11 | 4月25~26日 | 学校组织面试、专业技能考核。 |
12 | 4月30日 | 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考生网上查询面试、专业技能考核成绩。 |
13 | 5月5日 | 拟录取的考生提交《广东省普通高考考生体格检查卡》复印件 |
14 | 5月上中旬 | 公示无异议后,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
15 | 5月下旬 | 学校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结果,网上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
16 | 7月15日前 | 被录取考生缴交学费注册。 |
17 | 9月 | 办理报到入学手续 |
八、相关事宜
(一)自主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于广东省高校招生考试前完成录取工作,按文件规定,考生报考我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专科层次的录取;考生若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落选,则可继续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
(二)对自主招生的考生,考生考前需参加广东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必须符合教育部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我校没有委托其它单位或中介机构开展自主招生工作及相关的考前培训工作,不允许学校教职工参与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工作,请考生按学校招生信息网站公布的方案及考试大纲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以免受骗。
九、信息发布
所有关于自主招生的信息都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发布。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
十、学校自主招生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负责部门: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650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89号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0-37236028、020-37080125
招生咨询QQ群:185734426
传真电话:020-37236028
监督投诉电话:020-37231776监督投诉邮箱:jsc@gdcp.cn
学校网址:http://www.gdcp.cn
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gdcp.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