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每年多少钱
大学学费其实还是受到很多学生和家长关心的一件事情,本科四年专科三年算下来学费不是一个小数字。某些省份大学涨学费的消息被许多媒体报道,这些省份基本都确定了涨价方案或已启动学费调整程序“涨学费”预示着学生的上学费用提高,家长负担的加重。具体哪些学校的学费会上涨呢?上涨后的学费是多少?本文高考升学网小编将带你一起了解关于的学费标准相关知识,本内容来自网络整理,仅供参考,准确信息请以学校官方发布为准。
一、学费收费标准
1、我院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2、学费:艺术类专业(广告设计与制作)8000元/人/年;文科类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市场营销)4500元/人/年;其余专业5500元/人/年。
3、住宿费:普通宿舍(6人以上住一间,人均建筑面积5平方以上、铁架床、单人课桌椅、储物铁柜、室内供热水、风扇、3个卫生间、室内饮用水设施、洗衣机、有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和安全卫生。)500元/人/年;二级公寓楼(6人一间,人均建筑面积5平方米以上、铁架床、长桌、方凳、木柜、室内供热水、风扇、每层有公共卫生间、阳台、室内饮用水设施、每层有洗衣机、有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和安全保卫。)700元/人/年;一级公寓(8人住一间,人均建筑面积5平方以上、铁架床、长桌、方凳、木柜、室内供热水、空调、有2个独立卫生间、阳台、室内饮用水设施、每层有洗衣机、有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和安全保卫。)900元/人/年;新建公寓(6人住一间,人均建筑面积6平方以上、公寓床、木柜、电脑桌、靠背椅、室内供热水、空调、2个卫生间、阳台、室内饮用水、每层有洗衣机、有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和安全保卫。)1300元/人/年。
二、招生相关知识
本消息参考自2018年招生简章。2019级考生请关注官方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制定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50号)有关精神及广东省招生考试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院校名称:
第四条院校国标代码:13710
第五条学校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中山港大道60号;邮政编码:528436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隶属单位:中山市人民政府
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按规定年限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学校在广东省的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批次及“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批次。其他省(区、市)按生源省(区、市)规定批次执行。
第十六条我校应用电子技术专业与广东白云学院电子信息工程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项目。学生在我校完成三年高职学段学习后各项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获得我校普通高职毕业证书。通过转段选拔考核的学生进入广东白云学院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习两年,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广东白云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高职学院专业 | 本科学段对应学校及专业 |
应用电子技术 | 广东白云学院电子信息工程专业 |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进行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
第二十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和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在广东省,报考普通高考、“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文科类、理科类的高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或政治、地理、历史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报考普通高考美术类的高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或政治、地理、历史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
第二十二条普通高考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专业录取时,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或相关科目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广东省“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和志愿顺序,对省招生办公室投出的考生进行择优录取。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以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在考生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排位进行专业分档。
第二十四条报考普通高考、“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当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如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普通高考美术类专业录取时,在高考文化成绩和省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高考文化成绩、术科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总分,合成总分=(高考文化成绩/750×0.4)+(术科统考成绩/300×0.6),按合成总分由高到低录取。当考生合成总分相同时,则根据术科成绩优先录取成绩高的考生。
第二十六条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七条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加分分值适用于专业分档。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八条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九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处理。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学生学费按省政府批准同意实施的标准执行。文科类专业学费525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学费10000元/生?年;其他类专业学费6410元/生?年; 住宿费:500元/生/年-1300元/生/年。
第八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二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阮老师
监督电话:0760-88291869
传真:0760-88291182
电子邮箱:jjb@zstp.cn
第三十三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60-88291862
传真:0760?85592875
电子邮箱:88299899@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zstp.cn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适用于2018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委托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三、相关文章推荐
四、院系设置及特色专业
院系设置
学校设有以下学系:
教学单位 | 专业 |
包装印刷系 | 包装技术与设计、印刷技术、印刷图文信息处理、产品造型设计、 人物形象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食品生物技术 |
信息工程系 |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通信技术、移动互联网应用技术 |
电子工程系 | 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 |
现代服务系 | 会展策划与管理、人防与应急管理 |
光电工程系 | 光电制造技术、光电子技术、 |
装备制造系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模具设计与制造、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精密机械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
生物医药系 | 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生物制药技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
管理工程系 | 投资与理财、会计、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电子商务、 物流管理、商务英语 |
特色专业
包装技术与设计
电气自动化技术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光电制造技术
光电子技术
国际经济与贸易
会计
会展策划与管理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
模具设计与制造
人防与应急管理
生物制药技术
投资与理财
物联网应用技术
印刷技术
印刷图文信息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