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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高考改革最新方案,广东新高考政策详细解读

发布时间:2023-09-16 04:56:02

面对高考新政考生和家长应该怎么做?这些有可能影响和改变一代学生命运的事情,与每个家庭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弄不清楚的考生和家长势必要吃很多亏。广东新高考改革方案是什么呢。高考升学网小编带你一起来了解关于广东新高考改革新政策解读的相关知识,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官方发布为准。

一、广东新高考改革时间安排

启动时间:2018年

执行时间:2021年

二、广东新高考改革详细要点解读

1、2021年高考文理不分科;

2、高考实行"3+3"的考试模式;

3、外语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一年两次考试;

4、录取"两依据、一参考";

5、2016年,广东高考全部科目采用全国卷;

6、2016年,广东二本A线B线将合并。

三、广东高考改革方案细则

教育部公布高考改革配套方案,指导全国2015年的高考工作,那高考改革方案对广东省有什么影响呢?广东高考改革有什么最新消息?2015年广东高考改革中有什么重要的点?下面大学高考网小编为你解读2015年广东高考改革最新消息:高考改革对广东高考的影响。

教育部16日公布《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两个配套文件《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考试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以下简称《评价意见》)。这两项高考改革政策,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重要指标加入高考人才选拔机制。

按照新的文件要求,此次高考改革在广东推行时,广东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形式将有较大变化,但目前在读的高中生不会受影响。

广东高考改革1:学业水平考试

热点1:14个科目均列入考试范围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目前在广东的地位比较尴尬,虽然广东要求高考录取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挂钩,但是要求比较宽松,如一本高校只要求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皆达到C(50~69分),这对能考上一本的学生而言,几乎毫无压力;而对于部分批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放宽到了D(25~49分)。

按照《考试意见》的要求,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将成为高考“语数外”三科成绩之外录取的另一主要依据,考生选考3个科目,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如此,《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所设定的14个科目均须列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考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其余5门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信息技术考试,可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统一要求,确定具体组织方式。

热点2:广东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方案

目前广东虽然实行了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但是考试科目只有六门,“物理、化学、生物”为一组,“政治、历史、地理”为一组,理科生只需要考政史地三门,文科生只需要考物化生三门。若完全按照新方案实施,广东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科目将从3门激增至14门,这是否意味着广东高中生需要多参加11次考试?

对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教育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学业水平考试改革不能理解为增加了学生负担,它实际上促使高中教育回归。国家新课改从2004年就开始推行,但《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中的要求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过早的文理分科,让高中课程安排仍然围绕着高考转,高考不考的课程就少学甚至不学,这不符合人才培养规律,对学生个人发展也不利。接下来广东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方案,学业水平考试具体考几门、怎么考,仍有待政策落地。

热点3:考试成绩“等级”方式呈现

对于《考试意见》会否增加高中生负担,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也有类似回应:这次改革的目的是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和‘等级’方式呈现,除了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科外,其他学科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教学要求,考试合格即可。不参加高考的学生,不需要和其他学生学习、备考一样难度的教学内容。”现行高考科目是统一规定的,有的科目学生不擅长但又必须考;改革后,计入高校招生录取的3科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是可选的,可以由学生根据自己兴趣特长自主选择,扬长避短。学习有兴趣和擅长的东西,可能就不会感觉太累。

此外,现行高考是将高一、高二学习的内容一直带到高三“算总账”,三年中各门考试科目一直处于备考的过程中,并且高考时集中考6门,学生考试的门数多,强度大。改革后,与高校招生录取挂钩的学业水平考试安排在三年中完成,实现每门课程学完即考,可以分散备考的门数,缩短备考的持续时间,减轻一次性考试带来的心理压力。

热点4:社会人员也可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

1.原则上高一年级2个科目左右,高二年级6个科目左右,高三年级6个科目左右。各省(区、市)要积极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参加同一科目两次考试以及更换已选考的科目提供机会。

2.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其他科目一般以“合格、不合格”呈现。以等级呈现成绩的一般分为五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原则上各省(区、市)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共25%。E等级为不合格,具体比例由各省(区、市)根据基本教学质量要求和命题情况等确定。

3.要将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科目成绩提供给招生高校使用,具体要求和使用办法由各省(区、市)及高校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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