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高考理综卷难不难 试卷难度点评解析(word文字版下载)
挑灯夜战,伏案苦读,书山题海……十年寒窗,莘莘学子们就要迎来高考的“临门一脚”。走进高考考场,为青春和梦想奋力一搏。求学着实不易,每个国人都感同身受,所以,就在此刻祝福考生们“展现真才实学,佳绩定能胜出。”再说一句不管你考得好还是假如没考好,都要平常心对待。
那么2018年广东高考理综卷难度系数如何,今年理综卷难度和去年相比会是怎么样?高考升学网就2018年广东高考理综卷做了一个本地区的考生调查,这个调查结果应该可以反馈出今年广东高考理综的难度系数。
一、2018年广东高考理综卷难度调查问卷统计表
本次高考理综卷难度调查问卷得票人数大体分布情况:
1、比去年难:122人
2、比去年容易:289人
3、和去年难度相当:19人
4、不好比较:12人
二、广东高考志愿填报这些注意事项你必须要知道
普通高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下称平行志愿),是指在某个规定的录取批次中,允许考生填报若干个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成绩高低排序和院校志愿先后顺序投档,投出档案均视为第一志愿,由高校择优录取。
实施范围
广东省在非军检院校、普通文理类院校、艺术类统考、体育类院校(专业)实行平行志愿。
艺术类院校(专业)统考+校考、校考暂不实行平行志愿,仍实行顺序录取。
志愿设置及填报
本科和专科录取批次普通类均设1个平行志愿组,分别设置15个院校志愿数,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和1个不服从调剂专业志愿。艺术类统考、体育类设1个平行志愿组 6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和1个不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投档排序原则
统考结束后,按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体育类、“3+技能课程证书”及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并在公布成绩同时予以公布。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排序时以统考成绩总分加照顾加分分值后参与排序。
文科类、理科类考生排序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统考科目成绩总分(即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下同)从高到低排序,统考科目成绩总分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理工类为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体育类考生总分相同时,依照体育术科统考成绩,高考语文、理科综合、理科数学、英语科目顺序,相同科目成绩高排前的规则进行排序。艺术类考生总分相同时,依照术科统考成绩,高考语文、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科数学/理科数学科目顺序,相同科目成绩高排前的规则进行排序。
投档原则、顺序及录取
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按考生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序高的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依次逐个检索投档。如果考生符合A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投档A志愿院校,如果达不到A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继续检索后续的B志愿……依此类推。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考生的其他志愿。
本科批次实行两次投档,第一次投高分优先投档线上考生,第二次投档,投本科最低分数线上未录取考生。第一次投档未录取而被退档考生,第二次投档时,其退档过的院校志愿无效。其他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均为一次性投档,缺档院校不即时补档,待征集志愿时再行投档。
各批次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招生办公室视情况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缺额情况及填报征集志愿的资格线,面向未被录取的当批次资格线上考生征集志愿录取。
特殊类型招生投档录取办法
符合相关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含本科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综合评价录取试点、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并经公示的考生,在“自主招生等”志愿栏填报志愿,省招生办公室进行本科第一次预投档前,同时将符合相关高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并填报志愿的考生全部一次性投档给有关高校,由高校择优录取。省招生办公室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高校录取原则进行审核。
在广东省招收保送生、小语种(保送生)、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职教师资、残障生等高校,由高校确定录取名单后报省招生办公室录取。
各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本科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考生,录取时由高校单独增加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特别提醒
考生网上填报并经确认的志愿,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更改。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退回再改投其他院校。
三、2018年广东高考相关新闻
录取分数线的确定。
1、省招生委员会依据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分别以文化课统考总分按一定比例划定文科类、理科类专业高分考生优先投档线和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文化课统考总分和术科分数,按一定比例划定体育类专业、音乐类、美术类专业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高校可根据自身实际,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可自主制定本校具体的录取规则,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3、高校高水平艺术团录取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最低要求为高分考生优先投档线上,不低于本校在本科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对于少数艺术团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高校可适度降低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但不得低于高分考生优先投档线。
4、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参照往年录取标准单独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少数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录取分数线不低于单独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高校要结合本校办学层次和人才培养要求,在我省最低录取分数线要求之上,科学合理确定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课成绩分数线,不得为完成招生计划而降低文化课成绩标准。高校应在我省安排相应科类招生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考生的专业原则上应在我省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
5、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须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安排在普通专业批次录取。高校若对考生有艺术专业基础要求,须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及录取要求,须在《广东省普高管理系统》上报术科考试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允许开展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招生的高校,不得低于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6、普通高校少数民族班、预科班以及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单独划线。
(五)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投档原则、比例及顺序按照《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1、高校要根据省招生办公室预投档的生源情况,及时反馈是否增加招生计划。增加计划的,省招生办公室按增加计划后的计划数以1:1比例投档;未反馈的,按原计划数1:1比例投档。
2、提前批非军检院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即根据院校招生计划,以1:1的比例,按考生成绩排位从高到低依此检索考生院校志愿投档。
3、本科录取批次普通文理类分别设置高分考生优先投档线,分两次投档录取,投档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录取时,第一次投高分考生优先投档线上的考生,待相关院校录取结束后进行第二次投档。第二次投档时,高分优先投档未录取被退档考生与其他考生一起排序投档,但在第一次投档时被退档的院校志愿无效。第二次投档时,第一次投档录取就已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不再安排第二次投档,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可进行专业投档。
(六)非平行志愿批次的投档原则、比例及顺序。
1、省招生办公室在录取最低分数线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并视实际情况适当控制各院校投档比例。
2、提前批军检院校实行顺序志愿投档方式,按院校志愿顺序,以不超过1:1.2比例,按考生成绩排位从高到低投档,即第一次投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尚有缺额的,进行第二次补投,投第一志愿及后续志愿。
3、教育部批准自行划定分数线的艺术类独立设置院校或专业,按院校确定的分数线由省招生办公室投档。
在广东省艺术省级统考合格基础上进行校考的院校,录取时文化分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术科分在广东省术科统考合格的基础上,认可院校术科校考的合格成绩,省招生办公室将文化分上线、省级术科统考合格且校考合格的考生按志愿顺序分别一次性投档给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根据招生章程公布的原则择优录取。
艺术类术科校考院校(即省级术科统考未涉及的专业,教育部批准自行划线的院校除外),录取时文化分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术科分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院校提供的校考合格名单及文化分上线情况,按考生志愿顺序将双上线考生分别一次性提供第一志愿考生档案给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原则择优录取。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再投第二志愿考生档案;对于已完成招生计划或未录取完第一志愿考生的院校,不再投第二志愿考生档案。
(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达不到相应批次高校录取要求的考生,不予投档。
(八)高校严格按考生志愿进行录取,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凡是志愿填报不合理的考生,应承担落选的责任;凡按志愿被录取的考生,不得更改录取的高校;凡录取后不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当年录取资格。
(九)录取原则。
1、高校根据公布的招生章程的录取原则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要求及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对省招生办公室投出的考生电子档案进行择优录取。录取时,需认真参阅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并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录取或退档依据之一。在道德修养、文化素养、综合实践、艺术素质等领域中有特殊专长或特别优秀的考生,高校经核准后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
2、高校本科自主招生录取,省招生办公室对符合相关高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并填报志愿的考生,全部投档给有关高校。高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总分、优惠分值,在本校模拟投档最终确定的投档线上进行择优录取。
3、高校必须按省招生办公室的规定,按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档、审核等环节工作,超过时间或不按规定进行录取的,省招生办公室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立即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4、被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或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考,并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得参加专科层次院校的录取。如被本科院校录取,则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或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招生录取资格自动取消。
5、各高校须在投档比例数内完成招生任务。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由省招生办公室公布填报征集志愿的资格线,面向未被录取的当批次资格线上考生征集志愿,进行二次录取。征集志愿仍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由省招生办公室根据生源情况调剂录取。
6、高校退档,必须注明退档理由。省招生办公室负责监督备案,对不符合规定退档或退档理由不充足的,将退回高校复议。如高校坚持退档,责任由高校负责妥善处理遗留问题。
7、由于省招生办公室或高校工作失误或执行政策有偏差造成考生落选,省招生办公室和高校要采取措施妥善解决。
8、对肢体残疾、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且填报志愿合理并到录取最低分数的考生,高校应按政策予以录取。
(十)高校新生录取名单通过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系统报省招生办公室核准、备案,纸质录取名册加盖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以此作为考生被正式录取的依据。高校依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核准并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打印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并加盖校章后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十一)被录取的新生户籍迁移按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关于调整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录取新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广公(治)字〔2015〕9号)执行。
(十二)高校要加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对弄虚作假及违规录取的考生坚决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同时被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含依据学考录取、自主招生、中高职三二分段)录取和本科高校录取的考生,高职院校应取消其入学资格,不得接受其报到注册。
(十三)高校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高职院校含被本科院校录取考生),通过广东省普通高考录取系统进行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注销工作。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打印注销名册一式两份,加盖“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后,一份邮寄有关高校,另一份由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存档备查。
八、高考加分和优先录取政策
(一)高考加分和优先录取政策按《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广东省高考加分项目和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招〔2015〕6号)执行。
(二)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三)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高校,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符合高考加分资格的考生,必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并经省招生办公室公示后无异议方能予以认可。考生申报高考加分资格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15日(有特殊规定的加分项目除外)。凡申报普通高考加分资格的考生,必须在考生所在中学、县(市、区)级招生办公室以及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逾期未申报的,不得补报,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未经公示的考生不能获得相关加分资格。
九、招生经费
(一)各级考试机构的招生经费,应由地方教育事业费列支。高校的招生经费,在本校事业费列支。
(二)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按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三)对参与监考、评卷、巡考的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应付给相应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