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2016级新生学费及助学贷款奖学金政策
记者10日从华南理工大学获悉,华南理工大学持续加大本科生奖助力度,设立“优秀新生特别奖学金”,最高可获奖学金10万/人。
据悉,今年第一志愿报考华南理工大学并入学就读,高考文化成绩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排名前三者,可获奖学金10万元/人;排名前十者,可获奖学金5万元/人;排名前200者(当年高考总人数在10万人以下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前50者),可获奖学金3万元/人。
除了其他如“优秀新生特别奖学金”,还有“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保送生新生奖学金”、“优秀自主选拔新生奖学金”等,根据是否是第一志愿、以及成绩高低等,可获三千、一万、两万、三万、五万不等新生奖学金。
华南理工大学在全国计划招生总数6300人,广东省预计各类型考生最终录取数将超过3200人,较去年有所增加,其中普通类计划数2918人,与2013年基本持平。
根据各省情况,该校还对专业进行了进一步调整与优化。其中,广东省普通类理科增加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类、机械工程等广东省理科考生青睐的专业计划数,文科增加了传播学等广东省文科考生青睐的专业计划数。新增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一年多少学费标准
四、收费标准
1、学费
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5160元/生·学年(其中,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专业1-2年级5160元/生·学年;3-4年级16000元/生·学年);文史、财经、管理类专业:4560元/生·学年(其中国际班1-2年级按物价局当年核定标准收取;3-4年级按合作高校学费标准收取);艺术类专业:10000元/生·学年。
2、住宿费
普通学生宿舍:500元/生·学年(含水电费);二级学生公寓:750元/生·学年(含水电费);一级学生公寓:900—1200元/生·学年(含水电费);引资新建学生公寓:1300元/生·学年(不含水电费)、1500元/生·学年(含水电费);引资新建学生公寓(大学城校区学生公寓):1500元/生·学年(不含水电费)。
收费标准若有更改以当年广东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学校类型:普通本科所在地:广东性质类别:理工类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
联系电话:020-87110737传真:020-87111502
E―mail:j2zb@scut.edu.cn
网址:http://www.scut.edu.cn
"211"工程高校"985"工程高校教育部直属高校
华南理工大学是直属教育部的全国重点大学,坐落在南方名城广州,占地面积294多万平方米。校园分为两个校区,北校区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石牌高校区,校园内湖光山色、绿树繁花,民族式建筑与现代化楼群错落有致,文化底蕴深厚,是教育部命名的“文明校园&rdquo...学校录取规则
二、录取规定
录取原则:以全国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政治思想品德要求:考生档案资料必须齐全、真实,对不符合规定的档案材料,可要求予以补充或退档,对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色盲、色弱两项以高考体检结果为准),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或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对报考国防生考生的要求:未婚,年龄在20周岁以下(截止当年8月31日),两眼裸眼视力均在4.5及以上,男生身高162厘米以上,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上,体重不超标;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不招收色盲及红绿色弱、罗圈腿、平足、有传染性疾病的考生,不招收往届生。
3、加试要求: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三个专业的考生,将根据实际高考文化成绩进行专业预录,入校加试素描后根据素描成绩进行正式专业录取。素描成绩不合格者将参照我校当年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及考生高考志愿,依据高考成绩酌情确定录取专业。
4、外语语种要求:我校本科生英语水平必须达到学校的培养要求方可毕业并取得证书。我校本科外语教学中,主要采用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慎重。日语专业可招收日语、英语语种考生。
5、男女比例:所有专业男女比例不限(不含国防生)。
6、录取细则:
(1)投档比例:按1:(1~1.2)投档(视生源具体情况而定)
(2)分数与学校志愿的处理办法:尊重考生所填院校志愿顺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档案不足,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原则上不低于该地区已投档的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其专业志愿只能录取到我校前一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生源仍不足时,我校将剩余部分的招生计划数调配到生源充足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录取。不录取未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原则上不录取征集志愿考生。
(3)分数与专业志愿的处理办法: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尊重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顺序。原则上以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为准;在实际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时,广东省考生依据理科“理科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文科“语文-文综-文科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排序方法,当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或者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者优先录取;外省考生将参考相应科目(或者等级考试选测科目成绩)。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获得我校自主选拔测试资格但未获得自主选拔资格的考生。当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4)学业水平考试要求:凡报考我校的广东省高中应届毕业生(艺术类专业和体育类专业除外)三门学业水平考试都须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体育类的广东省高中应届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凡报考我校的江苏省普通类考生:等级要求选测科目一个A一个B以上,必测科目4个C以上,技术科目合格。
7、创新班:我校今年开办八个大类的创新班,其中经济学类、自动化创新班为本-硕连读班,机械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材料类、化学类、工程力学和数学与应用数学六个创新班为本-硕、本-博连读班。在各学习阶段,将根据学生的学业、表现、健康和志愿等综合状况进行适当分流或淘汰,不符合要求者将分流至相应专业的普通班学习,具体培养及管理办法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志愿填报方式与普通专业相同。
8、国际班:今年我校开办旅游管理国际班、公共管理类国际班、新闻传播学类国际班和工商管理国际班四个国际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英语成绩较高的考生。学生第一、二年在我校学习,培养计划参照合作高校对应专业前二年的课程模块,与主要合作高校共同制定。部分通识教育课程与核心专业课程采用全英文教学,教材以原版为主。在达到国外合作高校有关绩点、学分、托福或雅思等语言要求的前提下,通过国外合作高校申请材料审核者第三、四年到国外合作高校学习。学生在完成双方学校规定的所有课程并达到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后,可获得我校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及国外合作高校的学士学位。对于因不能满足合作高校选拔要求或其它各种原因而退出项目的学生,可转入相关专业普通班学习。志愿填报方式与普通专业相同。
9、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的处理办法:承认符合教育部规定加分条件的考生的投档成绩,但如果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未有加分政策,我校不再给予加分优惠。我校在录取时对获得自主选拔入围、艺术特长生、体尖生等资格以及各类政策性加分的考生不作累计加分。
10、国家指令性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的招收,从高考原始成绩不低于我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以内的少数民族考生中择优录取,预科阶段培养地点为黄河科技学院(郑州市)。预科培养一年后,成绩合格者转入我校本科就读。
11、我校将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取消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学生的入学资格。凡报考我校的考生不能同时以港澳生身份报考联考,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12、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实行“分数清”录取方式。
13、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考生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我校普通类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关于体检标准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色盲、色弱两项以高考体检结果为准),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或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对报考国防生考生的要求:未婚,年龄在20周岁以下(截止当年8月31日),两眼裸眼视力均在4.5及以上,男生身高162厘米以上,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上,体重不超标;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不招收色盲及红绿色弱、罗圈腿、平足、有传染性疾病的考生,不招收往届生。
学校奖励资助助学金:我校提供以下几种方式帮助有经济困难的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上的问题:
1.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的助学金。我校的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3000元/人·年。
2.国家助学贷款:
学生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目前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形式: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在当地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只需携带录取通知书和相关困难证明材料即可到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每生每年可申请贷款金额6000元;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指学生来校就读后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申请贷款金额为当年学费,软件、艺术、设计类学生可申请每年贷款金额6000元。两种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毕业后当年7月1日开始还款,还款期限为6年。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贷款利息全部由学生自付。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勤工助学:
学校设立勤工助学中心,负责对勤工助学学生应聘资格的审定及岗位的安排,指导和管理勤工助学的各项工作,拓展社会服务项目。有多种岗位可供选择,学生可通过课余时间勤工助学,获得工作报酬。
4.社会捐赠助学金: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力求上进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社会团体、企业和热心人士在我校设立助学金,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解决生活困难,减轻经济压力,促进他们的学习和发展。我校现有社会各界捐赠设立的校级助学金二十余项,资助金额从1000元/人·年到5000元/人·年不等;助学金中有一次性资助的,也有根据学生表现连续资助至毕业的,每年资助人数近千人,是我校资助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此外,各学院也有各种社会资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