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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培芳受贿案警示教育片观后感

发布时间:2023-09-21 13:06:58

2016周培芳受贿案警示教育片观后感(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对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的警示教育,进一步引导全办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和政治规矩,我办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校教育,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6月23日下午,在区信访办201会议室,调研员、副主任沈国利同志组织开展第四次“两学一做”集中学习,观看了《恣意的权利??周培芳受贿案》纪录片,领导班子成员及全办党员干部职工25人观影。纪录片真实再现了周培芳随着手中权力越来越大,受到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影响,最终陷入腐败深渊的过程。既有案情反应和警示剖析,又有犯罪人员的深刻反省,具有很强的警示教育意义。全办党员干部被深深震撼。

  观影后,大家纷纷表示,一定要认真汲取周培芳的教训,引以为戒,不断提高自身修养,牢记党的宗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正确行使权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始终保持党员干部的气节和政治本色,维护好信访队伍“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陈爱清主任强调,全办党员干部要通过警示教育,深刻吸取他人教训,自我警醒、举一反三。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敬党纪、明党纪、守党纪、执党纪,筑牢遵章守纪和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底线。

  2016周培芳受贿案警示教育片观后感(2)

  原海淀区园林中心主任和海淀区市政市容委主任周培芳,在任职12年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为3家单位中标、拿项目提供帮助,并收取3家单位给予的现金、手表、汽车、房子等,折合人民币共计1700余万元。记者昨日获悉,三中院以受贿罪判处周培芳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3家行贿的单位被判处20万元至100万元不等的罚金,行贿的3家单位老板也被判刑。

  据了解,现年52岁的周培芳,研究生学历。2012年2月至4月,周培芳任海淀区市政市容委党组副书记、主任,海淀区交通委员会主任。

  经法院查明,2002年至2009年间,周培芳利用担任海淀区园林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为北京祥云照明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在有关工程项目上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给予的钱款290万元。2004年至2013年间,周培芳利用担任海淀区园林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为睿豪物业公司承揽物业管理项目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出资购买的本田思域牌轿车一辆(总价17万元)及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给予的钱款562万元。2013年12月,周培芳为购买如缘居南里商品房(价值1469万余元)与李某商定,由睿豪物业公司出资支付房款769万余元,并以睿豪物业公司名义购买该房屋,后期再将该房屋转移到周培芳名下。2004年至间,周培芳为盛行洋公司承揽工程项目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总经理邢某所送芝柏牌手表两块(价值20万余元)及人民币100万元。

  在庭审中,周培芳不认罪,他称自己没有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所收钱款均为借款。但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周培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部分钱款虽然形式上表现为借款的方式,但不能掩盖权钱交易的本质,周培芳所得款物均应计入受贿数额。最终,三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周培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而上述行贿单位,法院也分别判处20万元至100万元不等的罚金,行贿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分别获刑1年至1年6个月不等刑期。

  2016周培芳受贿案警示教育片观后感(3)

  根据区纪委要求,6月23日,区总工会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观看《恣意的权力??周培芳受贿案》警示教育片。片中全面分析了周培芳从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一步一步蜕变堕落成贪污犯的过程,令人警醒,发人深省,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敲响了警钟。

  观看完警示教育片之后,大家围绕深刻汲取周培芳反面典型教训进行了座谈交流。区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李国祥同志强调指出,周培芳案件警示我们,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自觉做到慎独、慎初、慎微,不能擅权妄为、以权谋私,不能独断专行、搞一言堂,否则终将受到法纪严惩。他要求大家,不断加强党性修养,自觉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大家纷纷表示,要从周培芳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真正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自觉维护党纪法规的尊严,做遵规守纪的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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