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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包公观后感800字三篇

发布时间:2023-09-19 11:05:24

千年包公观后感:

  既要强调为政之制又要重视为官之德

  历史上真实的包公以孝、刚、廉、明著称,后来社会上广为流传的包公以善断狱案闻名,被誉为折狱断案“箭垛式人物”、“东方的福尔摩斯”,并形成独特的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包公司法文化。

  以包公为代表的司法文化历经千年,其重要价值在于它树立起清正廉洁司法官员的崇高形象,有利于提高司法工作者的素质;它倡导社会正义的价值取向,有利于推动依法治国。

  包公司法文化应属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宝贵财富,但有人认为清官司法突出个人,抹杀制度的重要性。这种观点从法治理论上来说是正确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们保护正当利益要通过健全法制,而不必祈求清官。但将制度与个人割裂或对立起来也是不现实的。任何制度都要靠人实行,选好人、用好人才能执好法。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必须用好人。有包公式的清官才能执好法。我们所说的清官品德与严格执法实际是统一的。当今执法中的问题,不少不是制度问题,而是官德失范问题。所以我们既要强调为政之制,也要重视为官之德。

  另外,包公的严格执法有着更深一层的含义,这就是追求社会正义。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有权者可以官官相护或以权枉法,而处于社会底层的小民在经历了无数次抗争失败、问题仍得不到公正的解决时,便把希望寄托在包公一类的清官身上,希望讨个“说法”即公理。所以包公身上寄托着人们善良的愿望,凝结着社会正义。人们推崇包公就是追求社会正义,这正是包公断案故事的意蕴所在,也是包公司法文化久传不衰的根本原因。

  千年包公观后感:

  中国古代杰出的历史人物烂若繁星,千百年来,若论在大众中影响最为深广的人首推孔子,孔子之下的一人,在我看来,或许就要数到包拯了。

  孔子是思想家,思想家的思想可以超越时空,成为全人类的财富。包拯是封建王朝的一位实干型官员,除史书记载的政绩外,留下的主要文字是上书皇帝的“奏议”。不管奏议怎样高明,政绩如何突出,最终都是为巩固封建王朝服务,但是,他的影响为什么也能跨越时空、超越阶层、传诸久远呢?

  那是因为,在那些卓越的政绩、作为政绩的思想基础的奏议背后,蕴藏着一种很宝贵的“包拯精神”。要知道包拯精神的内涵是什么,就有必要明了包拯的思想核心与性格特征,而这又需要对他的生平有一个大概了解。

  包拯,字希仁,谥孝肃,北宋真宗咸平二年(公元999)出生于淮南西路庐州合肥县解集乡包村(今安徽合肥所辖肥东县包公镇包村),包拯父亲有一定文化,做过小官,薄有田产。小康之家耕读为本,这是封建社会的普遍现象,包家亦不例外。

  《肥东县志》上说:“包拯少年在乡读书,亦耕亦牧。”天圣五年(公元1027)包拯进士及第后,曾经被朝廷两次授官,均因父母不愿随行而辞官尽孝,直到双亲病殁,守孝三年,才出任天长知县,时年38岁。

  在地方,包拯担任过知县、知府、转运使等职。在中央,他由权度支判官、监察御史里行、户部副使、御史中臣、三司使,一直做到枢密副使任上离世。我们知道,北宋最高监察机关是御史中丞领导的御史台,最高财政机关是三司使领导的三司,最高军事机关是枢密使领导的枢密院。枢密院是辅佐皇帝执行兵政的机构,在皇帝的总揽下,由宰相、副相、枢密使、枢密副使和参知政事共同组成国家最高领导核心。所以,包拯的职位是相当高的。

  包拯的思想核心是忠君与民本的高度统一。包拯具有鲜明的忠君思想。在一封奏札里,包拯写道:“臣生于草茅,早从宦学,尽信前书之载,窃慕古人之为,知事君行己之方,有竭忠死义之分,确然素守,期以勉循”,而“骤被殊用,置诸侍从之列,擢处谏诤之班,臣于此时敢忘图报”!在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一个出身既不高贵又缺少政治后台的人,能够被朝廷委以重任、视做心腹,这种感恩戴德的心理是不难理解的。基于这样的心理,他特地上书仁宗“请建太子”,希望赵家王朝“传之无穷”,因为“太子天下之根本也”,只有建立太子,才能“巩固王室”,“挫奸雄观望”,否则“必稔祸于将来,恐非社稷之福”。这样的忠君思想,可谓臻于极致了。

  包拯又具有强烈的民本思想。古人很早就提出“民唯邦本,本固邦宁”、“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民本思想,这一古代中国极为重要的政治思想,成为深受传统文化影响的包拯一生从政的根本信条。他反复对仁宗说:“民者国之本也,财用所出,安危所系,当务安之为急。”“民者国之本,财用所出,安危所系,而横赋暴取,不知纪极。”他几十封为民请命的奏折,便立足于民为国本的思想。

  难能可贵的是,包拯思想中的忠君与民本是和谐一致的。那么对于包拯来说,将二者统一起来的逻辑性何在呢?

  在《请差灾伤路分安抚》中,包拯反映江淮等地天灾人祸严重,请求从速安抚,否则酿成大乱:“民间之蓄尽为军储矣,民失其赖,流亡日众……况今秋苗稼既槁……凋残之民朝不谋夕……饥则盗起,盗起则奸雄出,奸雄出则不可制矣,岂可不深惧而豫防之哉!”他讲得很明白,如果官不爱民,民不聊生,“奸雄”就会揭竿而起,后果不堪设想。类似这样的话,在今天尚能看到的包拯的奏议里至少说了四次。能够看出,包拯不仅自己爱民,还苦口婆心地劝说皇帝爱民。包拯将之当做最大的“忠君”,这也就是他秉持的忠君与民本之间的内在逻辑关联!可以说,包拯“忠君”的目的固然在于“君”,但客观上有利于天下苍生,其忠君与民本高度统一的积极意义也正体现在这里。

  包拯的性格坦诚得近乎毫无保留,率真得似乎缺少修养,其刚直乍看起来真有些不近人情。这种性格的形成,一是由于他生于农村,长于农村,而且一生和农村保持不间断的联系,无形间烙上了中国农民纯朴诚实的印记;二是在他熟悉的古代典籍中,仁人志士忧国爱民的胸怀,“言必信,行必果”的品格,对他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三是当朝名臣刘筠的言传身教对他影响甚深。刘筠是翰林学士,刚毅正直,疾恶如仇,因和朝廷恶势力势不两立,两度外任庐州,而包拯自年少时即颇为刘筠所赏识。

  包拯精神就是以包拯的思想核心为基础、性格特征为外在表现而形成的。

  千年包公观后感:

  反腐反庸,无私无惧

  包拯的实干精神古所罕见。在任何一个职位上,他都关怀民生,锐意改革,同时将遇到的问题和了解的情况,不论是否属于自己的职责范围,都如实向朝廷报告,并提出解决办法,请皇帝“特降指挥”。在包拯看来,这是一个官员应尽的责任。

  包拯留下的著作,除一篇家训、几首短诗外,就是多达185篇的奏议,其中有55篇奏议,竟弹劾本朝官员多达61人!这61人中,贪官污吏首当其冲,犯一般错误和不称职的“庸人”也不在少数。地位比他高的如宰相宋庠,皇亲国戚如张尧佐、郭承?、杨景宗等,均在被弹劾之列。譬如,他认为宋祁“在益部多游宴不可任三司”;张方平身为三司使,“乘势贱买所监临富民邸舍,无廉耻,不可处大位”。宰相宋庠,“自再秉衡轴,首尾七年,殊无建明”,却“安处洋洋,以为得策”,而作为宰臣,“与国同体,不能尽心竭节,灼然树立,是谓之过,宜乎当黜”。一时间,“包弹”成为朝廷闻之色变的流行语。

  “包弹”中以“六弹张尧佐”最为惊心动魄,包拯在其中显示出来的大无畏精神,尤其长久地为世人所称道。

  张尧佐是仁宗皇帝宠妃张贵妃的伯父兼养父,原为地方小官,张贵妃为了报答养育之恩,以她特有的地位缠住仁宗,为张尧佐加官晋爵。张尧佐因养女得势,扶摇直上,任至三司使。包拯刚一主管谏院,便履行“以言为职”的职责,和几位同仁一起,弹劾这个“徒缘宠私,骤阶显列”的“凡庸之人”。谁知仁宗变本加厉,更委派张尧佐以重任,让他一人兼任宣徽南院使等四职。消息传出,朝野哗然,连素来温和的御史中丞王举正也拍案而起,支持包拯,要求仁宗撤销对张尧佐的任命。结果,建议无效,王举正不得不进行廷辩,即在皇帝上朝时与之当面辩论。

  在廷辩时,包拯情绪激动,离开座位走近仁宗,竟将唾沫溅到仁宗脸上,以致仁宗不悦而退朝。包拯百折不挠,继续弹劾张佐尧,前后共达六次之多。他反复说:

  五六年超擢张尧佐,群臣皆窃议于下,然而迹其过不在陛下,在女谒近习及执政大臣也……执政大臣不思规陛下以大谊,乃从谀顺指,高官要职,唯恐尧佐不满其意,使陛下有私昵后宫之过,此岂爱君之心哉?(《论张尧佐除四使不当》)

  张尧佐久以非才……臣等累次论列。陛下欲务保全,乃曲假宠荣,并领要职。求之前代则无例,访以人情则不安。臣实忧危,罔知所措……况执政大臣,与国休戚,不能执守建明,曲有阿徇,成此过举,俾天下窃议,谓陛下私于后宫。(《再弹张尧佐》之一)

  包拯直接指斥的看似是执政大臣,矛头所向却显然在仁宗的“私昵后宫”。封建时代,帝王雄居万人之上,掌握生死予夺的大权,作为臣民,要能够做到直言极谏,需要多么大的勇气!

  深察民情,为民请命

  包拯对仁宗寄予厚望,他希望仁宗“薄赋敛,宽力役,救荒馑”,重现“幼有所养,老有所终,无夭阏之伤,无庸调之苦”的尧舜盛世。当时的现实却是,北宋王朝进入中期,励精图治的精神逐渐消失,因循苟且、贪污腐败之风蔓延,官僚盘剥,农民苦甚。因此,包拯在以大无畏精神肃贪反庸的同时,又呕心沥血地为民请命,这类奏议占到全部奏议的1/3。

  其时,赋税名目繁多,最普遍也最难使人应付的是折变、支移以及头子、仓耗。所谓“折变”,是将明文规定征收的物品,按官府临时需要折合成现钱或其他物品交纳。折来变去,官员们从中牟利,纳税人负担加重。“支移”是将就地交纳的税粮移到其他地方交纳。如果移地交纳现金,官方还要索取“脚钱”。“头子”与“仓耗”都是按赋税的一定比例增收的附加税,只不过后者找一个“仓库损耗”的名义,巧为立目而已。

  包拯得知陈州五县的折变问题十分严重,立即上奏折《请免陈州添折见钱疏》。奏议中说,一斗大小麦市场实价50文,却被官府折变为100文,外加脚钱、头子、仓耗40文,共计140文。这样“二倍诛剥贫民”的“非常暴敛”,必须立即取缔,改为按市场实价计算或“纳本色”,即以实物交付。

  同时,包拯发现淮南、江浙、荆湖等地同样存在折变问题,其程度之严重不亚于陈州。他心急如焚,连续四奏免除江淮两浙的折变,并由此推及“诸杂科率”,一再要求朝廷下令“权且停罢”。当时官府用物,均摊派给民间,虽云购买,却比市价低。这种强制性的临时赋税被叫做“科率”。包拯要求停罢或减轻苛捐杂税,可谓解百姓于倒悬,据《宋史?刘挚传》中记载,“民欢呼至泣下”。

  包拯的这些奏议,反映的问题翔实有据,提出的建议明确可行,爱民之心,跃然纸上。在行文中,他还指责一些地方官吏“虽有前件圣旨指挥,本处官吏并不遵禀”,并具体指出:“发运司但务岁计充盈,不虑民力困竭,上下相蒙,无所诉告,为国敛怨,莫甚于此。”谁都知道,这种报告是要得罪一批人的,但包拯直言谠论,并无顾忌。

  包拯赈救的范围不仅包括灾难深重的农民,而且包含更广泛的民生。罢巡驿、保民田、除放欠、改盐法、救饥馑的奏议,都给水深火热中的百姓带去实实在在的利益。这里还有一个例子。有一个叫向绶的人,为官不法,为上所察,他怀疑有人告发,私加拷问,逼其自尽。事发后,向绶故旧多方偏袒,诬罔告发者,干扰案件处理,导致“九十余人依旧收禁”。包拯上书,为被收禁者叫屈,充分体现了其惩恶扬善,以民为本的拳拳之心。

  千年包公观后感:

  清心直道,严于律己

  包拯知端州时,曾赋《书端州郡斋壁》一首以明志:“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秀干终成栋,精钢不作钩。仓充鼠雀喜,草尽狐兔愁。史册有遗训,无贻来者羞。”清心才能寡欲,进退不失其正,故谓“治本”。直道而行,光明坦荡,是其“身谋”。包拯本来不以诗作著称,但这首诗却写得正气堂堂,风骨凛然,实可视做包拯立身处事的宣言书,也是其始终不渝的行动指南。

  包拯服丧期满,在京城听候派遣官职。当时的官场上,拉关系、走后门的风气甚盛,宰相吕夷简的官邸更是门庭若市。包拯和吕夷简有同乡之谊,吕夷简以为他一定会登门求见,却久等不至,后来才知道,包拯到吏部报到后,就直接到天长当知县去了,这让吕夷简很感了一阵意外。从此,包拯在仕途上就沿着这条直道走下去,一直到他生命的尽头,共计25年。

  25年间,包拯从知县、知州、转运使,直到枢密副使,成为一名执政大臣,跻身于国家最高领导核心,全靠自己闻名朝野的政绩,当然,也离不开比较开明的仁宗皇帝的赏识与支持,正如他的门人张田在《孝肃包公奏议题辞》中所说:“愚谓非会仁宗皇帝至明上圣,有不可惑之聪,公欲必行其道于时,难矣乎!”

  25年间,尤其任职台谏期间,包拯弹劾过不少官员,有时也不免因愤激而措词过当,忌恨者自然大有人在。但他依然在官场上破浪行舟,我行我素,甚至扮演了顶风船的角色,原因就在于自己如清水明镜,个人品格上白璧无瑕,连看不起他“素少学问”的欧阳修,也在《论包拯除三司使上书》中赞美“拯性好刚,天姿峭直”,“晚有直节,著在朝廷”。

  包拯认为治理国家最重要的是选拔官吏,用今天的话来说,他深深懂得“干部是决定的因素”。其奏议中具名推荐的,便有孙甫、张环、吴奎、范祥、韩贽、张田、吴及、赵尚宽等人。需要强调的是,他光明磊落,正直无私,没有一个被推荐的人是出于个人关系,更不要说拉帮结派了。所以他才敢于在《请复韩贽等台官》中向仁宗保证:“或不如举,臣甘当同罪。”真称得上是斩钉截铁,掷地有声。

  包拯一贯服从朝廷的调遣,当年被视为蛮荒之地的端州(今广东肇庆),他也甘愿赴任,并做出了出色的政绩。除长子病故,要求回乡任职以便就近照顾家庭外,他从未向朝廷提出过任何个人的要求??那七封《求外任》的奏折,是对身为谏官而言不见采的抗议,不在此例。

  包拯执法如山,铁面无私。《宋史?包拯传》中记载:“拯立朝刚毅,贵戚宦官为之敛手,闻者皆惮之。”最典型的例子是,据司马光《涑水纪闻》所载,他知庐州后,“亲旧多乘势扰官府,有从舅犯法,希仁戳之,自是亲旧皆屏息”。横行霸道的官员为之收敛,堂舅犯法一视同仁,真正做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包拯曾说:“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他发誓做“民之表”,曾留下家训,叮咛子孙务必将清正廉洁的家风一代代传下去:

  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宋吴曾《能改斋漫录》卷十四《包孝肃公家训》)

  几十年间,除朝廷给予的俸禄外,包拯没有多吃多占过一分一厘。他知端州三年,端州盛产端砚,其前任均借进贡之机,贪污多达数十倍于贡品之数的端砚据为私有,除个人享用之外还馈送权贵,大搞不正之风。包拯却一改前规,下令制砚数量不得超过进贡之数,离任时“不持一砚归”,从此成为载誉史林的佳话。

  这段佳话虽然载在《宋史》,其真实性如何本来亦无法完全确认。但有意思的是,上世纪70年代,安徽省博物馆在发掘包拯及其家族墓群时,仅发现一方普通砚台,而非端砚,这真不啻为这则历史佳话的可靠性提供了一个有意味的佐证。

  嘉?七年(公元1062),包拯在枢密院处理政务时突然发病,自此卧床不起,一代名臣,与世长辞。

  包拯精神产生在特定的地域、时代、社会、阶级中,但由于这种精神具有历史的先进性,有历史先进性的精神总是具有难以磨灭的光辉,所以,它就和大思想家的思想一样,超越了时空,乃至超越了阶级,称得上是历久而弥新了。

  弹指一挥间,1000多年过去了。应该说,制度性的建设对于现代国家来说更为根本,也更为重要。但在有着悠久历史文化的中国,包拯一直受到历朝历代不论为官还是为民者的普遍敬仰。包拯及其包拯精神似乎并没有过时的迹象。“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不管前面是地雷阵还是万丈深渊,我都将勇往直前,义无反顾”,就是这种精神的回响,就是这种精神的光辉的闪耀。公明廉威、勤政为民,既是全社会的政治诉求,也是执政者需要再一次拾起的历史文化遗产。

  据春江《包拯千年之谜?包公文化在海外》中说,泰国有一种洗衣粉十分畅销,因为它的商标叫“包公”,而且它的广告词是这样的:“本洗衣粉的去污效果,就像包公对待贪官污吏般毫不留情;本公司的经营方针,就像包公审判案件一样公正廉明。”也许包拯精神并不只适用于它的产生国,这则故事,大约能够说明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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