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报告会听后感1
周二下午学校组织了法制教育报告会,因天气原因,报告会不得不转到餐厅进行,但这丝毫没有打消同学们的积极性。在司法局局长声情并茂的演讲下,同学们听得津津有味。
这次法制教育报告会,确实给我们普及了许多的法律常识,同时也给很多同学敲了个警钟,因为他们已经徘徊在违法行为的边缘。学校制定的校规、班级制定的班规,我们触犯了这些虽不能说学校因此有权对我们进行法律制裁。但这些校规班规也不是随便制定的,是为了预防初中生产生违法行为。但若你无视这些制度,大肆妄为,有时也会触犯法律。就算造成的危害不大,虽不能对你进行法律制裁,但你会增加一个“曾有过违法行为的学生”这样的一个身份,所以,对于学校的规定,我们要认认真真遵守。
当然,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是不一样的。凡是你触犯国家的任何法律,都称为违法行为,包括在学校打架斗殴、歧视和欺负弱小同学。犯罪行为是指触犯国家《刑法》等会负刑事责任的法律。基本中学生的行为触犯不了犯罪行为,同时作为未成年人,一般来说不用负刑事责任。但法律也会根据未成年犯罪严重程度采取不同的措施,犯罪严重者,同样也应承担刑事责任,所以我们作为一个学生,应该安分守己、踏踏实实地学习。
作为学生,我们应该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对违法犯罪说不。培养正确的是非善恶观,学会远离违法犯罪,培养高雅的爱好。我们现在这个年龄做事比较冲动,这更要我们学会控制自己,不要一时冲动,毁了自己美好的一生。司法局局长举的例子都很典型,有时不就为了一点小小的摩擦,一时冲动犯了大错。以这些事例作为警钟,好好对比对比自己的行为,不要成为“他们”中的一员。
一次生动而有意义的报告,我们懂得了许多、学会了许多。懂得了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学会了纠正自己的不良行为、拒绝违法犯罪。让我们大家都从自身做起,拒绝犯罪,做一个向上的少年吧!
法制报告会听后感2
4月20日,我参加了“高桥初中法制报告会”。在这场报告会上,我深受启发。
老师给我们讲了三个事例。
第一个是:20xx年12月的“三人分尸”事件。在这五个人中,有四个女孩,最小的也只有16岁,五个人都是在校或辍学的。他们在一个人的家中把另一个女孩杀死并分尸了。
在整一个过程中,这个女孩有三次的逃生机会,但是她都没有把握住,结果断送了自己年轻的生命。这个事列让我知道:我们要学会有责任心,要认真学习、完成学业,并且要对自己负责。
第二个事例是:20xx年1月1日,湖南发生了连环杀人事件。一个14岁的少年,为了上网,曾把家里的鸡和粮食偷出去卖来换钱。就在这一天,他去向爷爷要钱,但是他爷爷不给,所以他就把他的爷爷杀了。但是被6岁的阳阳看见了,他又再次把阳阳杀了,并且还残忍的杀害了阳阳的养父和养母。
这个事例给我的启发就是我们要强化法律意识,同时也是要远离网络,不在游戏和享受中丧失了成功的机会,更不要再钱财的诱惑下六亲不认,即伤害了家人,也伤害了自己。网络是把双刃剑,利用得好就是“武器”,利用不好就是“毒”。
最后一个实例是:初二的一对同桌,为了一个铅笔盒,大打出手。
这个事例让我懂得:要学会真诚待人、宽容处事。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
并且,我们要学会交友,要自尊、自主、自强;要学会自信,正确的认识自我,相信“我能行!”
在报告会上,老师给我们总结了5点:1。要有责任心。2。要学会守法。3。要学会宽容。4。要学会交友。5。要学会自信。
我相信,我以后一定会照着这几个目标去努力的,我知道,这5点是成功的奠基石。
法制报告会听后感3
人生会面临许多选择,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决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当然尤其是我们青少年。
由于这方面的原因,学校为我们组织了一节法制报告会。这对于我们来说真可畏谓意义重大。
我认真地听完了这次报告会的内容,给我的感触很深。做这个报告会的是三位正在服刑的人员,不仅如此,他们都是拥有自己美好青春的三位年轻青年。他们为我们讲述了自己是如何走上这条不归路的,又是如何的后悔与失去自由的无奈和悲哀。
他们用自己犯的过错来警示我们——这些正处于美好青春年华的少男少女们,这些正享受着生活的美好与自由的可贵的我们,告诉我们要从小树立省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要学法、懂法、守法,做一个社会上的好公民。同时还告诉我们要慎重交友并无论处于何时何地都不忘父母对我们的恩情。这是一个处于失去自由的天空的人发自内心的悔恨和领悟。他们想把这些道理传达给拥有自由的我们。这对于我们来说是有很大的启发,甚至震撼着我们的心灵可以产生心灵的震撼。
听完这节课,我想这对于我以后的人生道路起着巨大的作用。它给了我许多真理和启发,告诉我要想成才必先学会做人,我会一直受用!
听了今天的报告,我感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为什么呈上升趋势,主要是他们法律意识淡薄,有的不懂法,还有的不知怎样做是对的,怎样做是错的;什么是自己应有的权利,什么是自己应尽的义务。没能真正理解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不能在社会行为中自觉地运用法律知识来规范自己的言行。要培养未成年人的自觉法律意识,首先应组织未成年人系统学习法律,多形式组织未成年人学习新《宪法》、《刑法》、《刑诉法》和《社会治安处罚条例》等法律条文,在社会行为中自觉地运用法律知识来规范自己的言行。用法律武器与一切违法犯罪的现象作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