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党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总结(两篇)

发布时间:2023-09-18 15:34:01

意识形态工作总结

党校作为党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历来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始终坚持“党校姓党”,牢固树立看齐意识,坚持一切教学活动、一切科研活动、一切办学活动都坚持党性原则、遵循党的政治路线,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的使命为使命,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现将我校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三个纳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一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首要任务,纳入党建工作计划并将具体任务分解到各党支部,由机关党委负责每月督查一次。校委中心组学习也将理论学习作为首要学习内容来统一安排,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校委会和校长办公会每月都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党建工作和理论教育工作。建立“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周例会制”,“学习清单制”,“任务清单制”。

三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认真落实校委会主体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校委会落实党建工作责任的重要工作内容和有效载体,学校主要领导亲自抓,率先垂范、一线指挥、严格把关。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各处室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二、管好“三个阵地”,彰显“党校姓党”根本原则

一是管好宣传阵地。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原则,办好党校网站、《决策参考》和《中共马鞍山市委党校学报》。明确专门单位和人员,实时掌控党校网站主页内容意识形态动向,确保各类媒体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在党校网站后台,新增“不要发送涉密信息”警示功能,并加强对宣传员的保密意识培训。

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着力打造“党校教师讲党课,百场党课进基层”这一党建新品牌,以更好“服务中心、服务基层、服务党员”。制定实施《市委党校“送理论到基层”义务宣讲活动实施方案》,选拔骨干教师,开展宣讲活动。同事,将宣讲活动与访贫问苦送温暖相结合,既送去党的政策温暖,也送去党的感情温暖。

二是管好课堂阵地。严把“一校三院”课堂教学内容关,坚持党校课堂讲纪律,无“杂音”。始终将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育作为党校理论教育的主体,基础理论教育内容占到主体班总课时的50%以上。充分发挥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和法治宣传教育中心的阵地作用,强化对学员和教职工的党性教育,增强党性意识,牢固树立。“送理论到基层”义务宣讲队深入基层宣讲,宣讲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同时希望通过义务宣讲活动,引导党员教师牢记党员身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完善并印发了《中共马鞍山市委党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管理的规定》。

三是管好科研阵地。严格要求教研人员抓住“主业”,干好本行,加强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研究。不断充实我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研究室教研人员力量,校委领导主动赴上级党校、行政学院对接,上半年共安排3名教研人员培训进修,同时安排5名教研人员到基层挂职锻炼、开展社会实践,促进党校理论教育更接地气。6月21日-24日,邀请省内外各级党校精品课教师、专家来我校举办的全市党校师资培训班授课,全市党校系统近百名教师参加了培训。选拔14名教师参加7月24日-31日由中国人民大学举办的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导读专题师资班。

三、强化“三个机制”,巩固意识形态工作成果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形成了校委统一领导,机关党委组织协调,监察审计室监督检查,教研部门抓好落实的工作机制。牢牢抓住“党校姓党”这根主线,将意识形态工作贯穿于党校各项工作之中,常抓不懈。

二是完善考核机制。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体系,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每年开展一次,采取专题督查、集中考核等方式进行。主要检查考核校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等方面的情况。

三是加强责任追究机制。在意识形态工作中,明确校委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主要责任,各项工作责任人负直接责任。修改完善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由校监察审计室会同机关党委负责抓落实。

党校是党的学校,也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党校将始终努力走在我市意识形态工作的前列,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上毫不动摇,在培养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上有大的作为。

意识形态工作报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颍东区水务局结合当前水务工作实际,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取得很大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局党组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评,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认真落实党组书记意识形态工作述职制度,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局党组会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局情民意中的苗头倾向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多次召开有班子成员、支部书记、站所负责人、党员干部参加的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再教育活动座谈会。大力宣传党和民族的宗教政策,揭露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反动势力的本质,使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一系列的恐怖活动给社会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的危害,切实把马克思主义“五观”、“无神论”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党员干部和职工心里,提高了党员干部职工对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活动工作必要性的认识。

二、狠抓学习教育

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狠抓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是以“两学一做”专题活动为载体,通过领导干部上党课,警示教育等方式,不断加强党员干部思想建设工作力度,为水利工作提供理论保障。二是坚持学习制度,将学理论、学业务、党建专题知识讲座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做到计划、讲座、心得和考勤相结合。三是多次开展学习活动,重要讲话及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督促全局干部职工紧跟时代步伐。

三、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一是落实“书记讲堂”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模范践行,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积极开展书记上党课活动。二是抓好道德建设。设立道德讲堂,通过学唱红歌、宣讲典型事迹、组织开展建党95周年、缅怀革命先烈系列活动。三是营造人人参与的氛围。通过召开会议、播放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地参与文明创建活动。同时,充分利用网站、媒体,积极宣传活动动态和好的做法,提升干部职工参与热情。

四、坚持正确舆论导向

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做到“一把手”亲自抓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建立党务政务公开制度,认真开展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依托党务、政务信息公开网,宣传栏等形式,及时公开本单位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财务预决算等相关信息。及时做好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舆论监管;建立重大政策及项目的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及时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动荡的言论。

1、努力构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格局

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努力健全完善党组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各股室积极配合,共同提高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格局,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日程。

2、努力在创新意识形态工作方法上下功夫

局党组不断探索新的方法,善于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宣传教育与规划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运用个别谈心、耐心疏导、平等交流、民主讨论等方法,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使意识形态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入情入理、潜移默化。

3、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意识形态工作队伍

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归根到底靠队伍、靠人才。局党组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努力打造了一支思想理论好、综合素质高、具有丰富意识形态工作经验的干部队伍。

4、努力完善好党建工作的新理念

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抓好党建是关键。一是科学部署党建工作。年初,按照区委党建工作要点要求,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围绕新形势、新要求下党建工作的重点,周密谋划了全年的党建工作。从完善党建工作例会、开展“三会一课”等方面入手,制定了组织、宣传、纪检等工作计划,致力于促进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二是详细分解工作责任。明确了班子成员、股室和各支部的党建目标任务;在班子内部,进一步明确党建工作分工,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结合分工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建工作。局党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要问题,从而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新格局。三是坚持监督检查严要求。对各项工作,做到了有布置必有检查,有检查必有通报。

六、下半年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

上半年,我局意识形态工作的开展较为顺利,但仍需进一步加强,存在部分干部职工意识形态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下半年,我局将在继续高效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同时,加强领导,树立楷模,塑造正确的价值观和舆论导向,为我区水利事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1、充分认识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反渗透斗争的严峻性和紧迫性。

意识形态领域的反分裂斗争是长期的,我们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从确保国家长治久安出发,进一步认清反分裂斗争形势,树立坚强的政治意识、坚定的阵地意识、强烈的责任意识、牢固的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反分裂斗争的重要性、长期性和复杂性,增强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感,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不动摇,自觉地、主动地站到反分裂斗争第一线,义不容辞地担负起反分裂斗争的重任。

2、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是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党务和宣传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股室和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要切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落地生根,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3、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

要牢固树立抓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理念,做到职责明责、守责履责、担责尽责,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制度执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1)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为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壮大积极健康主流思想文化。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加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宣传教育,组织好的学习和践行。

(3)扎实抓好干部理论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其中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每年不少于一次。

(4)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加强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管理。不得邀请政治倾向有明显偏差的报告人,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4、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

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健全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推动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1)支部要定期向党组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应主动在党员干部中进行内容通报。(2)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3)意识形态工作要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报告和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制情况的重要内容。(4)意识形态工作要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干部任前考察、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5、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

严格追查问责是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关键。必须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既查失职、渎职,也查“为官不为”“为官慢为”,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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