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教保函 73号)要求,在全校分两阶段集中开展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第一阶段工作已于上半年完成,现就第二阶段工作通知如下:
一、阶段目标
请各单位对照《华南理工大学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附件1),在第一阶段排查、整改工作取得成效基础上,进一步深度排查和整改,确保第一阶段整改不到位的及时改进落实,新发现的问题及时治理。
二、阶段工作安排
(一)工作范围:校内各二级单位
(二)工作要求:
1.参照《广东省教育系统突发事件风险隐患分级评估标准》(附件2),填写《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台账》(附件3)(以下简称台账)。
2.各单位根据第二阶段工作情况形成工作总结。
请各单位于12月30日前将台账连同工作总结电子版发送至scutdy@scut.edu.cn;纸质版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送至保卫处调研科(东区体育馆207室),联系人:杨老师,87112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