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洛龙街道通过五项措施,积极开展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一是统一思想,全面部署。召开工作例会,积极传达、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市纪委、监察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的通知》文件精神,并要求各社区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思想上迅速统一起来,结合目前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安排部署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工作。
二是加强合作,整合力量。联合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多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联动开展工作。要求两个派出所和司法所结合各自职责,配合做好重点人群的摸排工作,多管齐下,共同构建辖区社会安全稳定防控体系。
三是深入排查,梳理线索。一方面认真排查新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把涉黑涉恶问题作为今年以来新收到反映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一项排查重点,全面开展排查;另一方面要通过深入社区,到群众身边找线索。充分利用社区干部、社区民警、社区治保主任等力量,全方位、多领域排查涉黑涉恶线索。
四是广泛宣传,建立举报。通过广开言路、广聚民意、广辟渠道,大力宣传扫黑除恶工作,通过街道微博、微信、政府网站、公示栏,广泛公布街道扫黑除恶的举报邮箱、举报电话。
五是加强监督,严肃执纪。街道纪工委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严肃监督执纪,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消极作为、不作为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不配合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党员干部,严肃问责,并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