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2024年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

发布时间:2023-09-18 12:19:28

【篇一】2016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

  根据《宿州市?桥区20XX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要求,大店镇委、镇政府积极主动有效地开展了宣传工作,现将宣传的几点具体做法总结汇报如下:

  一、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目的是引导社会公众增强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公众识别、抵制非法集资的能力,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有效优化社会信用和金融经济运行环境。为加强对宣传工作的领导,保证宣传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并收到预期效果,我镇成立了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祝庆(党委副书记,主持行政工作)

  副组长:夏中亮(党委委员)

  成员:许宁(派出所所长)

  郭杰(司法所所长)

  张建(财政所所长)

  陈庆侠(纪委副书记)

  展志平(文广站站长)

  张晓溪(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二、宣传内容及方式

  紧紧围绕《方案》要求,对非法集资基本知识、相关处非政策、非法集资典型案例、案件高发重点领域等内容进行宣传。

  在5月25日(周一)镇机关干部例会上,各村(书记)、主任列席参加,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方案》并对5年前发生的“黄安非法集资案”进行了“回放”,涉案额较大,造成群众近500万元的经济损失,并被媒体曝光,在大店上下影响极大。会上,参会干部以此为签,积极总结经验教训。

  5月27日,在全镇午季秸秆综禁工作会议上,对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5月28日至6月1日,镇出动宣传车,在镇区主要街道和大店村、静安村两重点村区域内进行巡回宣传。

  此外,在镇主要街道及各行政村(社区)内,悬挂宣传横幅100余条;提炼《方案》精神,形成精简的宣传标语,在镇电子屏幕和有限电视上进行滚动播放宣传;并将非法集资的具体表现形式、危害性以及主要特征通过镇办公室飞信平台向镇村干部发飞信300多条,进一步扩大了宣传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目前,大店镇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宣传工作还会坚持开展下去,继续努力营造出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实现我镇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繁荣。

  【篇二】2016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20XX年防城港市港口区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保障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港口区积极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现讲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打击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贯彻实施,成立了港口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出了《港口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建立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对辖区工业和商业企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认真组织,分段实施

  在排查行动中,切实做到严查彻处,决不姑息;同时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按照行动方案的工作要求,认真调查摸底,确定排查重点,周密部署,集中时间对辖区工业和商业企业进行详细排查,摸清本辖区非法集资案件数量、区域分布、发案特点、主要方式、风险状况、危害后果,区别不同情况,制定了《处置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三、全面摸排,深挖细查。

  1.区公安分局多次组织开展全区范围内的摸排工作,针对此类案件的特点,牢固树立“打早打小,主动出击”的原则,在全面摸清底数的情况下,强化措施,充分发挥秘密力量和朋友关系的积极作用,加强阵地控制,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2.区工商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对近期所发布的电视广告,户外广告及街市上散发的印刷品广告进行检查共检测媒体广告20多件,户外广告20多版,未发现有关“涉及非法集资活动广告和利用公司名义进行的非法集资活动”的广告内容。3.区住建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区范围内发布的户外广告(路边广告牌、高立柱广告牌、灯箱、霓虹灯广告牌、LED显示屏)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共排查清理“牛皮癣”类的非法小型贴纸关于贷款中介广告资讯信息74条。个部门通力协作,共同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严厉打击利用广告资讯信息宣传造势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净化市场环境,从源头上防范非法集资,保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四、发动群众,扩大宣传。

  我区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开展街头集中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及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发动全区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打击行动。积极开展宣传月活动,通过拉横幅、发宣传单等形式营造良好氛围。同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衔接,广泛宣传非法集资活动的危害,揭露非法集资活动的手法,及时报道打击整治行动,为我区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开展壮大了声势,不断形成工作合力。

  五、量化考核,加强督导。

  我区注重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监督指导,定期召开总结会议,多次组织工作组进行督导检查,积极开展相关调研工作,就各部门专项行动的开展、案件线索的摸排等提出合理性意见和建议,极大的推动了专项行动的有序、有效开展。

  【篇三】2016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

  20XX年,我市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建设宁波金融生态示范区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全力做好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各项工作,最大限度防范、化解金融领域不稳定因素,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社会的健康平稳发展。

  一、20XX年发案情况

  据统计,20XX年全市共立案侦查非法集资案件36件,涉案金额约6.87亿元。20XX年我市未发生严重影响经济秩序的非法集资案件,也未发生被省、市监管部门立案查处的非法集资类严重金融违法事件。

  (一)群众对非法集警惕意识增强,举报案件增多。通过群众举报方式受理的案件达17件,占案件总数的47.2%,较20XX年同比增加3件,说明群众警惕意识增强,我市的处非宣传教育活动起到了积极成效。

  (二)非法集资受P2P网贷影响,涉案人数不断上升。20XX年度非法集资涉案群众总数为3320人,与20XX年的646人增加了2600多人,主要是宁波以赛亚网络技术服务科技公司、宁波京浙盛投资有限公司等2家P2P网贷合计涉案人数高达1200人,受害群众受网贷影响范围日益扩大。

  (三)立案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为主,集资形式多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涉案笔数31起、金额6.19亿元,占全部涉案笔数86.1%、金额90.1%,笔数及金额较20XX大幅增加。同时集资方式以借款、P2P吸存形式为主,其中借款形式的案件有16起,占44.4%;以P2P形式的有4起,占11.1%,其余还有民间借贷、入会等形式。

  (四)案发地以奉化、鄞州、海曙为主,涉案金额较大。其中奉化涉案8起、金额2.98亿元,占涉案总数22.2%、总额43.4%;鄞州涉案5起、金额1.27亿元,占涉案总数13.9%、总额18.5%;宁海涉案8起、金额1.13亿元,占涉案总数22.2%、总额16.4%。以上三个地区合计涉案21起、金额5.38亿元,占涉案总数58.3%、总额78.3%,其余还涉及北仑、慈溪、江东、镇海、宁海。

  二、20XX年处非工作情况

  (一)统筹协调,加强领导。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定期组织召开金融稳定、处非会议,认真分析形势,研究对策,部署维护金融稳定和打击非法集资等方面的工作。召开全市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部署会议,全面动员部署处非宣传工作。去年以来,针对辖内非法集资案件和企业资金链、担保链断裂风险有所增加的现状,每季度组织开展企业资金链风险情况排摸,并将此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实施。对涉险企业积极采取化解措施,就稳定金融局面、稳定企业生产经营、稳定经济运行进行专题部署。

  (二)惩防结合,综合治理。一是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加大对非法集资、金融诈骗、恶意逃废债的打击力度,对已出现苗头的非法集资案件及时处置,力争把损失控制在最小程度以内,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有序。二是加大对民间金融掮客以及涉黑暴力讨债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金融领域的稳定。三是系统性开展“处非宣传月”活动,于去年5、6月,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期间针对全市70家融资性担保公司,42家小额贷款公司,5家较大规模房地产中介,2家第三方支付公司,19家P2P网贷平台,500多家涉及投资咨询、理财、股权投资等企业,各家上市公司及证券业企业,82家典当企业,872个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15922户公司及个人账户,各类涉农互助合作组织和民办学校等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并对排查发现的一些风险隐患进行了相应整改。同时,向社会公众发放处非宣传资料约42万册;向市民发送提示信息约600万条。此外,在宁波电视台和宁波移动电视(用于公交和轨道交通传媒)累计播放240余次处非宣传片,在当地多档财经类栏目开展针对性宣传,节目累计受众达到1000万人次以上。四是常态化开展非法集资案件排查工作,下发《关于做好民间非法集资信息排摸工作的通知》等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对辖内非法集资活动等高发区域、多发行业开展持续性风险排查,及时做好处非工作总结,按月上报非法集资信息情况。

  (三)清理整顿,规范市场。市金融办主动与市市场监管局对接,建立了联合协调工作机制,对非法金融业务和非法金融广告开展专项打击和整治。一是大力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对擅自开展非法集资、非法从事贷款发放等金融业务的机构,予以查处和取缔。二是打击非法金融业务。联合对辖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寄售行、投资公司、交易所等机构开展金融业务进行专项检查,对违规行为责令其立即停止相关业务,情节严重的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三是清理整顿非法金融广告。着重对涉及投资咨询业务、金融咨询、贷款咨询、代客理财、代办金融业务、房产中介等活动的广告进行了集中清理整治,严查利用非法集资广告进行商业欺诈行为。四是加强广告发布审查。增强广告大众传媒审查的法律意识与责任意识,对含有集资内容的广告,坚决予以抵制。

  (四)多路并举,狠抓宣传。一是进行广场宣传。全市各级各单位累计组织各类广场宣传活动58场,在发放宣传资料同时接受相关咨询9500余人次。二是进村进社区进楼宇宣传。基层各单位积极进村进社区,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设置服务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系列非法集资宣传,提高广大基层群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全市累计张贴海报和宣传画12余万张,悬挂横幅900余条,制作宣传墙板、板报220块,开展讲座180余场次,设置服务咨询点750个,发放印有宣传标语的纪念品11000余份。三是利用银行等机构开展宣传。利用银行、保险、证券等机构点多面广的优势,在柜面窗口张贴宣传标语、大堂摆放宣传资料,通过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液晶电视、ATM机待机屏幕界面等方式,24小时滚动播处非宣传标语、动画FLASH,累计投入播放的LED屏幕达4540块。四是通过各类媒体开展宣传。各县级电视台播放处非专题节目150余次;宁波日报、宁波晚报、东南商报以及各县(市)区日报分别策划深度专题,邀请处非办、学界专家、律师等就非法集资问题进行全面深刻剖析,并辅以生动案例,取得良好社会效应;通过各级各单位各机构的刊物、网站等各类宣传阵地,以及中国宁波网、宁波金融网、法制宣传网、宁波发布等官方网站和微博微信平台开展宣传,累计发布刊物信息180余条,网站信息400余条,原创微博40余条。五是通过手机短信开展宣传。各级各单位向服务对象、工作人员发送警示短信34万条,联通、电信、移动三家运营商向广大市民发送警示短信560万条,基本达到了活跃用户全覆盖。六是开展学习培训。活动期间,有24000人次保险从业人员接受处非培训;通过举办股民学校、投资者沙龙、讲座等方式,面向广大证券期货业从业人员和投资者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警示培训。七是加强机关内部宣传。在市行政中心食堂、会议中心、行政审批中心等人流密集点和对外服务点摆放宣传展板,赠阅宣传手册,在行政审批中心拟长期设置宣传架,作为长效宣传点。

  (五)深入一线,排忧解难。一是协助开展非法集资案件债权登记。广东邦家租赁案件已进入司法审判阶段,目前我市正组织力量对辖内涉案群众(共计400余人,1亿元集资款)的债权登记情况进行司法审计,随后统一由省里将司法审计情况汇总给广东方面。二是多次接访集资群众。对来访群众热情接待,做好情绪安抚和心理疏导,仔细记录信访人反映的情况,通过当场答复、跟踪调查、嫌案处置、信息报送等方式妥善处理,得到信访人的好评和肯定。三是做好法律咨询答复。通过广场咨询、电话邮件、网站信箱等途径,认真答复群众在信用征询、返租房产购买、投资理财等情况时遇到的各类疑问。

  三、20XX年处非工作安排

  处非工作事关地方金融稳定和金融生态,下步我市将坚持以防范为重点,推进常态化、阵地化、专题化、整体化处非工作打防体系建设,全方位、多角度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特点、典型案例和政策法规,争取处非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完善工作体系,落实属地管理。适时完善处非联席会议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推动落实属地负责制和条线管理权责,加大对相关举报案件的转办、督查力度。同时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完善考核评价体系。

  二是坚持预防为主,健全预警机制。建立健全群众举报、媒体监督、主管部门日常监管和查处相结合的预警机制。探索利用技术手段预警非法集资活动。关注互联网金融、P2P网贷等新领域的非法集资动向,开展经常性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形成打击合力。

  三是保持高压态,加大打击力度。继续加大对非法集资的打击力度,对严重金融犯罪案件,争取快立、快侦、快破。依法查处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涉嫌违法发放贷款、收受贿赂等犯罪行为。从严处理隐匿、转移资产、携款潜逃、逃废债以及“假破产”、“假倒闭”等行为。同时与开展打击逃废金融债务专项整治活动相结合,对典型案件进行联合制裁和公开曝光。

  四是加强防范宣传,探索长效机制。持续开展处非宣传活动,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不断改进、丰富宣传教育手段,提升宣传效能。逐步建立起警示教育长效机制,以各种形式开展普法教育、金融政策宣传和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通过与媒体合作共建金融专题栏目、开展走入社区活动等,不断强化群众风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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