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街道处计划生育年终总结

发布时间:2023-09-21 00:30:54

街道处计划生育年终总结

今年以来,我街道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以深化计生国策宣传为主题,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主线,以实数计生和优质服务为重点,以“强基创优工程”建设为基础,以健全工作机制为保障,克服困难,刻苦实干,倾力打造“阳光计生、和谐人口”服务品牌,人口计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要工作

一是在紧抓各项考核指标的同时,加大弱项的工作力度。,上级淡化了计划生育符合率,侧重生孕信息掌握率和多孩违法生育率,我街道11月底,生孕信息掌握率为92.27%,多孩违法生育发生率为1%,当年出生上报及时率为96.82%,两非案件完成上级下达的指标任务。征收是我街道的最弱环节,也是通过努力能够提升指标的一项工作,故我街道每月安排一个征收突击周,给各片分任务分指标,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截止11月底止,高额征收完成一例;当年例数兑现率为67.71%,金额兑现率为77.21%,总金额兑现率为52.74%;往年例数兑现率为65.75%,金额兑现率为54.48%,总金额兑现率为37.09%。已经完成往年兑现例数指标,通过十二月份的突击周,争取完成市里下达的当年例数兑现率指标。

二是制定村级、驻村考核方案并制定计生办工作制度。为了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落实责任,经过几次党委扩大会的研究,确定了《xxxx街道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和《计生办内部考核制度》,确保今年的计生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三是科技线指标顺利完成。4月26日邀请市妇幼保健院的医生来我街道集中进行婚前医学免费检测和孕前医学免费检测,时间为半天,来参与检测的人员达130人,超额完成了上级下达的指标任务,发放了宣传品,达到一定的效果。截止11月底,街道结扎率84.80%,放环率63.93%,违法生育结扎率96.03%,全过程管理的符合再生育随访达100%,争取做到不漏一人。共组织了三次孕情环情检查,每次定期一个月,给各村下达的任务是98%。经过网格干部和村干部的努力,三次孕检率分别达到98.03%、98.27%、98.05%。

四是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各类宣传教育活动。举办了5.29计划生育协会活动,特别邀请了计划生育宣传指导站的刘蓓蕾医生来给450位协会会员上了一节深入浅出,易懂易掌握的生殖健康讲座,中间还穿插宣传了“优生两免”检测的重要意义,受到在场会员的热烈欢迎。10月28日,在xxxx文化中心上演了一台“拒绝两非、关爱女孩、树婚育新风、建幸福家庭”的文艺演出,吸引了上千名群众的观看,在演出现场,还穿插了计划生育知识有奖问答,得到观众的踊跃参加,顺利送出十份精美礼品。

五是加强强基创优建设,完善网格化工作机制。落实驻村干部网格化管理,要求亲笔填写网格记录本。对被查到漏报的格内驻村干部根据市委办(2015)72号文件的规定进行了通报批评并实行了经济处罚。

六是统一布置流动人口登记工作。在市计生局补贴温州市内人员每条1元,温州市外人员每条0.5元的基础上,街道办补贴各村出勤登记人员每条信息至2元,输入信息每条0.5元。采取采集输录同时进行的方式,截止结束日期,共采集信息22039条,输入32591条。对外来流动人口开方便之门,为证件齐全的育龄妇女办理一孩生殖健康服务证,解决了流动人口回家难,生孩子办证难的问题。

七是协会政策得到较好的落实。年初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评定村级计生员考核等级,上报养老保险补助申请;年中,对符合各类奖励扶助的对象进行调查,排摸,申请上报;两次组织病残儿鉴定申报;对符合计划生育的特困家庭,遭受台风“菲特”受灾的困难户给予申报补助,均没有出现错报和漏报的情况。

二、存在问题

一是计划生育率偏低。市下达指标为89%,截止11月底,我街道的计生率仅为86.96%,低于市定指标2.04个百分点。

二是社会抚养费征收遗留对象多。截止到11月底,仍然有73例遗留未征。除了当年已征金额兑现率和往年例数兑现率超出市定指标外,其余征收指标均低于市定标准。高额征收力度还不够到位。

三是当年出生性别比偏高。当年出生性别比100:125,补报往年出生性别比100:121,高于市里下达的120和119。

四是基层基础工作薄弱。补报往年出生19人,补报女孩14人,补报男孩5人,女孩的个数远多于男孩。生孕信息掌握不足。

三、工作思路

,我们将以人口和计划生育“强基创优工程”建设为载体,加大力度,乘势而进,全力营造人口计生工作争先进位态势,进一步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重点将抓好一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要加强过程管理,健全经常性工作机制。全面加强“查孕、查环、查病”三查服务,有效提高“三查”服务率和服务质量。对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妇女孕前要做好随访服务,加强对驻村干部《随访本》的检查,确保随访质量。认真校对假孕环检证明,认真把好再生育审批和《生殖健康服务证》、《再生育证》发放关。预防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发生,凡发现有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行为的,一律取消再生育指标。

二要严格落实计生“三捆绑”制度。在安排新农村建设项目、用地指标、扶贫结对帮扶和交通、农业、水利、旅游等所有项目立项和资金补助时;在党员干部评优、评先或转任重要岗位时,要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三捆绑”制度,切实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的落实同村发展及党员干部个人的福利待遇挂起钩来,并做到及时兑现落实到位。

三要加强宣传服务。每个社区要建有一个生育文化宣传阵地和宣传窗口,一个便民服务的办理中心,一个计卫一体的生殖健康服务中心,一条贯通上下连接左右的计生信息网络,一整套社区计生工作的组织机构、工作制度,有一张网格化管理责任图,一套网格化日常工作制度。各村结合本村实际的计生利益导向村规民约,一个政策宣传、技术服务等为一体的服务室,一个生育文化宣传阵地。

四是突出依法管理,在社会抚养费征收上下功夫。要在基础信息排查的基础上,对历年来未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对象进行一次大清理,掌握违法生育对象的基本情况。对未调查取证的对象,要抓紧时间调查取证;对经济比较富裕、家庭年收入明显超过人均收入的个私企业主违法生育的,要坚决按实际收入进行征收。对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未征案件,要抓准抓好重点对象,提出具体的执法预案,配合法院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必须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征收工作,确保征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案卷齐全规范。要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对每宗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取证、事先告知、做出决定、送达决定等程序进行;对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对象,应在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及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同时,切实加强党员干部违法生育案件清查处理工作,对已清查出来的对象,要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到位,做到发现一个查处一个,绝不姑息。

三要做好流动人口违法生育控制。继续地毯式对外来流动人口进行登记,对流动人口信息进行梳理分类,逐一进行建档,筛选出重点管理对象,特别是对本市内的流动人口信息要及时反馈给户籍地镇街,实行动态管理,努力减少流动人口违法生育。流动人口现居住地和户籍地要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在落实相关管理和服务措施时要互相配合,切实把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措施落实到位。同时,要加强外出人员的管理,及时办理《婚育证明》,了解外出人员的具体地址,联系方式,加强同现居住地的联系,及时掌握婚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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