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总结

发布时间:2023-09-20 21:51:23

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总结

县商务局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办关于《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永政办函【2015】88号)、县永安办关于《深刻吸取近期几起较大事故教训切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永安办发【2015】21号)及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全省油库及加油站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湘商运〔2015〕28号)的文件精神,县商务局联合有关职能部门于9月份对全县的加油站、定点屠宰场、酒类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经营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专门工作组

成立商务局安全生产经营专项检查、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晓明任组长,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尹美琼、罗建军、县牲畜定点屠宰联合执法大队队长李英为副组长,邓日恒、许彰赋、许国庆、张桃、何艳芳及县牲畜定点屠宰联合执法大队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中秋、国庆节前后和国庆期间的专项检查、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

二、安全检查情况

(1)成品油经营企业的专项检查情况

根据市商务局9月17日的会议精神,9月下旬,我局对全县21家社会成品油经营企业、中石化公司10家成品油零售企业、中石油公司的3家成品油零售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了一次拉网式安全排查检查。这次专项检查主要针对加油站安全组织情况、安全教育情况、安全措施情况及证照是否齐全有效。通过检查,大多数加油站能很好的执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有固定专业的安全员,站长和站员的分工明确,安全责任到人;安全员都参与了安监部门和消防部门的正规培训;安全制度较健全;证照齐全有效。

(2)肉及肉制品安全专项大检查情况

我局联合县屠管办对全县15家屠宰企业开展肉制品安全专项大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全县所有屠宰企业建立了生猪及生猪产品检验检疫台帐,严格执行检验检疫制度,杜绝了病、害、死猪入场宰杀和不合格生猪产品出场,确保肉制品安全。

(3)酒类批发经营企业专项检查情况

我局酒管办对全县19家酒类批发企业开展安全专项大检查,大部分酒类批发企业严格按照《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湖南省酒类流通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批发酒类商品时都能填制《酒类流通随附单》,单随货走,单货相符,实现酒类商品自出厂销售终端全过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

三、存在的问题

1、我县存在证照不全加油站一座,位于悦来镇南冲村,该加油站于1月17日取得省商务厅认可的《湖南省新建加油站(点)申报表》,规划图的代码为41号,该站于9月份取得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通过了气象局的防雷防静电技术检测,技术质量监督局对该站的加油机进行了质量检测。目前尚缺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工商、商务等部门的证照,系无证经营。

2、部分乡镇屠宰场设施、设备简陋落后,屠宰车间设施不规范,规章制度不健全并未上墙悬挂,未建立生猪屠宰台帐和无害化处理台帐(动检部门建立了台帐),个别乡镇屠宰场卫生环境较差,并且未建立车辆消毒池。

3、个别酒类批发商扩大经营品种未按照规定到商务局备案,通过检查,督促企业及时到商务局备案。

四、整改及工作措施

在专项检查期间,出动执法人员540人次,执法车辆30次,共检查商贸企业55家,下达《安全经营管理专项检查表》55份,提出整改意见165条,查处私屠滥宰案件40起,共查扣未经定点、未经检疫检验肉品240公斤(其中20公斤牛肉),处理屠商1人,下达关停私屠滥宰窝点通知书3家,查扣私屠工具28件,销毁不合格肉品240公斤(其中20公斤牛肉)。

(编辑:圆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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