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工作总结开头结尾模板范文第2页
分发。(三)强化法治文化建设,营造法治文化氛围。一是多渠道开辟法制宣传阵地,有效提升法制宣传教育效果。开通司法网,新增了法治文化、以案释法等板块,以轻松愉悦的内容和图片、文字等形式,对网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制作了10块以案说法展牌,配以生动形象的漫画,方便群众学习法律知识。二是大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实践,助推法治文化建设。爱民东道司法所以“律师"社区1对1”法律维权中心为平台,在维权沙龙活动中邀请律师、法院、工商局等工作人员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对广大居民、商户和调解员进行培训,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6月28日,由区司法局、爱民东道司法所主办,武警黄金部队协办的“多彩法宣之夏暨全面推进司法行政进社区文艺汇演”在武警黄金二总队礼堂举行。市司法局副局长段福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农工部长解军舰,区司法局局长窦法良等领导出席,丰富多彩的法制文艺节目,提高了广大观众的法律素质。
(四)强化“六五”普法中期督查,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任务。4月17日,市司法局副局长李银增带队,到我局检查指导“六五”普法工作,查看了“六五”普法档案。并到九州镇芒店二村、馨境界社区检查指导工作,市局领导对我区的法宣工作取得成绩给予肯定。6月份,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的通知》,明确了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工作安排、工作要求,并细化了“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指导标准,为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局领导多次深入到村街、学校督导检查,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查漏补缺。10月,在全省“六五”普法中期验收座谈会上,管道局新六区书记参加并汇报了普法工作情况。
二、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夯实司法行政工作根基
(一)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结合基层建设和提升农村面貌活动及春节、“两会”、经贸恰谈会等敏感节点,组织驻村工作组、各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化解群众反映强烈、久拖不决的矛盾纠纷。坚持每季度对民间纠纷调解案件统计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和对比,进行科学总结与预测,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提供科学可靠的信息数据和参考资料。今年以来,共排查各类大小矛盾纠纷件334件,调处334件,成功327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二)全面推进基层司法所队伍和业务的规范化建设。
一是进一步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年9月20日,区司法局向区编制委员会提交《关于调整理顺全区司法所管理体制的请示》。对司法所的机构划转、人员编制划转、管理体制等提出具体建议。区编委会已研究同意。今年4月15日在召开的四届常委会十八次会议议定:司法所实行双重管理,以司法局管理为主;编制档案关系由司法局管理;其它不尽事项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办理。6月4日,区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明确乡镇(街道)司法所设置的意见》(廊广编[]1号)明确:机构划转。将各乡镇(街道)司法所上划到区司法局,司法所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办公及业务经费开支列入财政预算。人员编制划转。按照“机构独立、编制单列、职能强化、管理规范”的要求,将司法所占用政法专用编制划转到司法局,各司法所原有编制不变。各司法所分别设司法所长1名。管理体制。各乡镇(街道)司法所人员实行区司法局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双重管理,以司法局管理为主(人员工资关系转入区司法局),专职专用。涉及司法所人员的任免、考核、调整,按照区干部管理权限规定办理。关于司法所人员工资关系划转、人事编制划转,区司法局已经向区委组织部提出申请,具体工作正在办理中。二是抓好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按照“学用结合、按需施教、注重实效”的原则,于4月10日至日举办了为期三天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培训班,对19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下发了《河北省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及业务知识,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三是加强司法所软硬件建设。区司法局有计划的为司法所、调委会配备办公电脑,共配备电脑 台,手提电脑2台,明年计划全部配齐。推进司法E通社区矫正平台建设,为每个司法所配备一部定位手机,实时监控社区服刑人员。统一司法行政标识,规范司法所办公场所设置,落实了“四规范”、“六统一”。调解室设立了法制书架,室外还设立了法制橱窗、板报、法律咨询信箱等。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为确保落到实处,区局成立督导组,坚持定期不定期深入基层督导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改进。四是以点带面,培树典型。根据每个司法所的特点先后培树了九州、万庄、爱民东道、解放道等不同类别的典型,从不同角度推广他们的典型经验和做法,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开拓创新,在全区开展司法行政职能进社区活动。
区司法局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推进“五进社区”活动的开展(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社区、人民调解工作进社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进社区、法律服务工作进社区、法律援助工作进社区)。一是成立了以局长窦法良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长为成员的司法行政职能进社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基层股,副局长谭文祥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的业务指导和沟通协调工作。制定下发了《区司法局关于司法行政职能进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各乡镇(街办处)司法所也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任务、制定方案。二是培育了馨境界、群乐里、吉兴、颐和等“五进社区”典型。为试点社区配置一名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社区法律顾问、指派一名法援律师担任社区法律援助律师、指派一名公证员(助理)担任社区公证联络员。同时,大力宣传“司法行政职能进社区”,让居民充分了解“社区便民法律服务平台”,便于随时查询并获取相关的法律帮助。
三、着力提升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监管水平,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一)强化帮教措施,防止脱、漏管事件发生。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一是矫正人员报到第一天开始,着手做好六项工作:宣告(告知其从即日起已成为社区矫正对象)、谈话(告知其在矫正期间的权力和义务,应该做什么,怎么做,不应该做什么)、发放相关文书(向其发放社区矫正对象须知及矫正宣告书)、签订协议(由司法所与帮教小组签订帮教监督协议)、提要求(要求其每周以电话、每月以书面材料汇报其思想和活动等情况)、进行等级测定(确定其管理等级)。同时,对矫正对象的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每份材料妥善处理,到期后集中装订成册,编号归案。二是规范完善安置帮教接茬帮教、例会、定期家访、定期联系、排查清理等日常工作制度,对重点人员及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重点对象进行清查与统计,做到不漏登、不脱管、不失控。进一步规范地区安置帮教工作档案及文书格式,对安置帮教对象实行一人一档、统一建档。积极推进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管理,加强对流散于社会、不落户或“人户分离”人员的查找工作,基本建立起覆盖全区安置帮教三级管理网络平台。今年以来,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50人,帮教50人,帮教率在100%。
(二)完善工作机制,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强组织机构建设,一是成立了区委常委、政法委书法解军舰任组长,区委常委、副区长娄玉新任副组长,区直有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司法局局长窦法良兼任。局机关指定科室,专人负责社区矫正工作。二是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于20年4月在全区启动了“司法e通”定位监管系统,10个乡镇(街道)已正常使用GPS手机定位管理系统,实现了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网络化,执法规范化、定位动态化的工作新模式。目前,我区矫正工作者已经全部配备定位手机,并对75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手机定位。三是建立了与区人民检察院的月通报制度。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区司法局与区检察院就工作情况进行互相通报交流,对社区矫正人员有关信息进行再核对,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解决。目前,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56人,解除52人,实际在册104人。
四、大力加强律师、法律服务工作,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加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队伍建设,规范执业行为。一是以强化学习为目标,重点做到"五个有",(即 "有理想、有责任、有信誉、有纪律、有情操");树立"六个观念",(即忠于宪法、依法执业、服务为民、诚实守信、服务大局、加强党的建设)。通过深入开展教育活动,全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得到明显的提高,法律服务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执业理念和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端正。二是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认真完成了年度考核工作及新律师事务所注册工作。目前,完成了6家律师事务所19名律师年检注册, 家法律服务所49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检注册。
(二)打造“阳光”特色为平台,助法律服务提档升级。推行“阳光绿色”法律服务,打造法律服务“绿色通道”,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对有特殊要求的服务对象提供“上门式”服务,建设标准化服务标准,形成“行为有奖惩,工作有标准,监督有办法,违规有处罚,实绩有考评,考评有奖惩”的长效管理机制。同时,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区法律顾问团”主动提供法律服务,为重点工程开工,重点企业的进驻提供了法律保障。目前,全区律师事务年及法律服务所,共组织上法制课3场次,发送“服务联系卡”5张,参与化解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6件,办理各类案件517件,担任法律顾问35 家。代写法律文书672份;接受法律咨询1914人次;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达3万元。
五、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推出系列便民利民措施
(一)打造一块法律援助便民接待的场所,惠民利民。为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开展,克服机关办公用房紧张的实际困难,在一楼建成法律援助便民接待室,为困难群众打造一块和谐温馨的场所,还专门铺设了残疾人专用坡道,极大程度上方便了群众前来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同时在法律援助便民接待室配齐了现代化的办公设备,更新了办公桌椅,将法律援助受案范围、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提交的资料、申请法律援助的工作流程等各项制度上墙公示,让前来寻求法律帮助的群众一目了然,惠民利民举措深受群众好评。
(二)组建一支专业女子法律援助的队伍,规范创新。为更好的向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提升法律援助人员的业务素养、办案水平和管理能力,全面深化法律援助队伍职业化建设,促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在机关具备一定法律专业水平的人员中精心挑选出5名女同志,组建了一支业务精湛、说话和气、办事公道的女子法律援助队伍,统一着装,规范文明用语,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按值班表轮流在法律援助便民接待室持证上岗,在日常工作中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援务公开制,不断规范履行便民窗口的服务指引、法律咨询、申请受理、查询答疑等职责。一张笑脸、一杯热茶、一句温馨的话语成为这支女子法律援助队伍的家常便饭,更是区司法局整体工作中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三)撑起一片服务社会弱势群体的蓝天,应援尽援。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服务困难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家制定实施的社会保障政策,按照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受案范围,适当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进一步降低门槛,逐步将法律援助覆盖人群从低保群体拓展至低收入群体。突出重点服务对象,针对农民工、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妇女、五保户、刑事案件当事人和服刑在教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人群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援助服务,随着国家新的《刑事诉讼法》的实施,加大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加强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同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沟通衔接,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截止目前,共累计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75件,其中民事诉讼法律援助案件2件,刑事辩护法律援助案件22件,行政诉讼法律援助案件29件,劳动仲裁代理2件。
六、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政治业务素质
(一)强化理论武装,推进学习型机关和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紧密结合“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活动,深入组织学习十八大会议精神,按时参加全省政法系统网络视频大讲堂活动,并在省、市政法委督导检查考核中,出勤率、合格率100%。局党组成员参加了市委政法委每周五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厅举办的法律大讲堂及区委不定期举办的理论学习班。各股室负责人参加了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组织培训班。同时,局机关组织开展和、公务员职业道德的学习宣传教育,努力培育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在全系统开展“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机关干部开展专题讨论、撰写心得体会,引导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的情感,更加坚定走。大力加强机关文化建设活动,在机关走廊内设置公开栏、学习园地、悬挂廉政文化标语,丰富机关干部文化生活。同时,立足职业特点推进队伍建设,按照省市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抓好司法行政干警作风建设。对标先进单位,上半年,局党组到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司法局,就该局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人民调解以及社区矫正等业务方面的工作,进行了座谈并深入到该局部分街道司法所和专门调委会参观和学习交流,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固本强基,着力加强司法行政党风廉政建设。
(三)促进和谐,认真做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工作。根据市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指挥部《关于做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驻村帮扶工作的通知》(廊农提[]1号)安排,区司法局派出3名同志于6月21日进驻九州镇穆庄村全面展开帮扶工作。进驻后,结合村情以实施“四个一”举措为抓手,推进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顺利开展。一是上好一堂教育课。进驻后,组织“两委”干部,全体党员、村民代表上一堂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宣传教育课,学习了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放了宣传单。二是签订一份责任书。村“两委”干部,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分别与所分包片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确保街道整洁,垃圾存放有序。三是开展一次大清扫。工作组协助村“两委”干部组织全体村民进行垃圾分拣与清理,三天时间,清运各类垃圾50余方,处理村街道路、村民庭院部分秸秆、柴草等杂物1.5余吨。四是拟定一份实施方案。成立了穆庄村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推进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细化了主要任务和推进措施,为改善村庄环境面貌,提高村民生产生活质量和水平打下了坚实基础。
根据市空港经济区和万庄生态城总体规划,穆庄村在限控范围内,提升改造工作以“四清”(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清庭院)“四化”(净化、绿化、亮化、美化)为主。截止目前“四清”工作已圆满完成,“四化”工作中净化、美化、亮化已经完成,绿化预计近期完成。同时,在工作中了解到该村有残疾人10名,其中4名残疾人需要轮椅。为此,局长窦法良积极协调市、区残联,目前,已申请到4辆轮椅,近期将送往残疾人手中。
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与困难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不足之处:一是主要是工作思路还不够开阔,创新不够;二是基层基础设施较薄弱,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经费、调委会补贴经费得不到保障;三是司法行政队伍建设、队伍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五是普法工作缺乏严格的监督、考核和验收机制。
工作谋划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省委八届五次全会、市委五届三次全会和区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十二五”规划,深入推进“四项重点工作”,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着力在便民利民上下功夫。
(一)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为全区经济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开展“深化法制宣传教育、为实现伟大中国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主题活动;深入开展以“法律八进”为基础的法律社区、村街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推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大力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和“"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推进宪法和基本法律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结合各种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好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老年人权益保护、残疾人权益保护、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知识产权保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道路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为各专项整治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充分发挥司法网站的阵地作用,丰富网络法制宣传的形式,扩大法制宣传教育影响。
(二)着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深化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做好社会稳定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加大协调配合力度,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机制;继续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认真实行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制度、人民调解统计分析制度、重大信息上报制度和“一案一补”等制度,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健康发展;结合社会稳定形势和维稳任务要求,继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及时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活动,将社会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三)完善安置帮教工作机制,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落实好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理,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前后的信息登记、接送移交、帮教管理等工作,特别对重点安置帮教对象,落实好防范措施,确保重点对象不脱管、不失控;进一步完善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加强信息管理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安置帮教工作管理水平;积极贯彻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就业、社会保障等有关政策,确保刑释解教人员在就业、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顺利回归社会;进一步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帮扶,完善外出务工人员的协作帮教机制;加强与太行监狱、承德监狱等的沟通与联系,认真落实合作帮教机制。
(四)强化社区矫正监管力度,防止和减少再犯罪。加强和完善社区矫正队伍建设,着重提高矫正工作人员的管理能力、矫正教育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进一步巩固和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执法能力,抓好调查评估、实施警告、收监执行建议等重点执法环节的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廉洁执法;加强社区矫正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工作体系、着力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建立社区服刑人员的考核评议机制,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加大日常监管教育工作力度,加强排查分析工作,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做好“重大节日”、“敏感时段”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做好适应性帮扶工作,使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大力宣传社区矫正工作在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多方力量参与、支持社区矫正工作氛围。
(五)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认真做好年度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考核工作;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健全律师执业准入机制,加强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加强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律师队伍综合素质;加强律协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继续加强对律师代理辩护重大群体性敏感案件、重大刑事案件、突发公共事件教育指导工作,积极参与涉法信访事件,拓展、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六)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继续擦亮法律援助中心窗口,明确工作目标,严格落实责任,强化法律援助案件承办数量和质量;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做好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努力提升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继续加强女子法律援助队伍的教育培训,深化修订后的新刑事诉讼法和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便民接待窗口建设,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效率,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确保为困难群众及时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克服法律援助专业人员短缺的不利局面,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律师、法律工作者的作用,以工作制度和办案补贴的落实调动他们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确保法律案件数量稳步提升;加大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力度,理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的通知体制,确保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及时得到有效维护。争取法律援助经费的进一步落实与增加,深入推动落实“三个纳入”,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充足的物质保障。
(七)狠抓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夯实工作基础。进一步加强司法所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要按照工作重心下移、人往基层走、财往基层流、物往基层转、政策往基层倾斜的工作思路,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确保司法所履行职能的基本需要;深入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所务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的规范发展,巩固司法所建设成果,全面提升基层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培训力度,系统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法律业务知识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基层队伍履职能力;继续做好对各基层司法所所务管理、业务开展、职能履行、文书使用、档案规范等各项工作的指导检查,推进基层司法行政业务规范开展。
(八)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认真抓好司法行政队伍思想政治学习,加强学习型党组织(机关)建设;按照中央、省、市、区委的要求,扎扎实实开展好 “为民、务实、清廉”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不懈地抓好队伍作风建设,扎实推进绩效管理工作。积极推进领导班子建设,大力倡导读书学习、调查研究的风气、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规范和监督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营造机关廉洁、廉政氛围。加强党建工作,着力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积极推进结对共建工作。继续开展周五学习日活动,推动机关党建文化、廉政文化建设,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
市区司法局
年月30日
(编辑:新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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