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综治维稳工作职责
(一)综治维稳工作站职责
1.分析形势。认真收集和报送信息,形成社情动态分析,向村两委提出综治工作意见与建议。
2.化解矛盾。接待群众来访,受理和调处辖区内的矛盾纠纷、信访案件和突发性事件。
3.管理防范。落实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多项措施,扎实开展各类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抓好长效管理。
4.法制宣传。以各种形式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目标、任务和建设“平安祁红”、构建和-谐家园的意义、举措。
5.完成上级布置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责
1.调解民间纠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
2.排查民间纠纷,预防民间纠纷发生;
3.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
4.向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所在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的情况。
(三)治安保卫委员会职责
1.协助公安机关,向群众进行遵守国家政策、法律的宣传教育。
2.协助公安机关维护治安,开展群防群治,发动群众进行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的“三防”工作,维护公共秩序。
3.向公安机关揭发、检举刑事犯罪分子。
4.敢于同一切犯罪分子作斗争,向公安机关扭送现行犯,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
5.发生案件后,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积极协助公安机关破案。
6.协助公安机关查禁卖淫嫖娼、传播淫秽物品、拐卖妇女儿童、种吸贩毒、赌博、利用封建迷信骗钱害人等工作以及公共场所重点地段的治安管理。
7.积极做好情报信息工作,发现重大治安隐患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四)“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小组职责
1.做好归正人员登记工作,对归正人员做到情况熟、人员底数清,并做好归正人员一人一档工作。
2.定期做好帮教对象思想政治工作,准确及时了解思想动态,努力解决安置帮教工作中存在困难和问题。
3.协助做好归正人员安置工作,落实归正人员责任田地;积极主动地帮助归正人员自谋职业、自我安置和自我发展。
4.认真做好归正人员的摸排工作,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归正人员做好教育和管控工作,并及时报告乡镇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预防和减少归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5.加强业务学习,熟悉掌握党和国家对归正人员安置帮教方面的文件精神,法律、法规,工作程序和政策。
(五)治安巡防队职责
1.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联动处置工作;
2.开展村治安巡逻和群防群治;
3.协助做好本地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和维护稳定工作;
4.配合做好基层平安创建工作;
5.做好村及周边的治安管理及治安保卫工作;
6.做好村外来流动人口和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7.参与开展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包括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高危”人员管控、吸毒人员帮教和青少年教育管理等;
8.抓好村防火安全管理及公共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9.协助做好普法及安全防范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六)反邪教工作信息员职责
1.团结和联系广大村民,弘扬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积极开展反对邪教,提高思想认识的教育宣传活动,加强对邪教丑恶本质的进一步认识。
2.面对全村举办反邪教的报告、讲座、展览等各种形式活动,提高群众的思想觉悟,及对邪教组织警惕性鉴别力和防范能力。
3.响应党的号召,配合做好关于反对邪教的宣传活动,积极打击与邪教有关的不良风气,言论,活动等。
4.加强与村内外同类组织的联系与交往,积极开展各形式的研讨会与交流活动。
5.承办上级部门委托的有关工作和任务,推崇科学思想,加强科学宣传教育村民提高自身素养。
二、综治维稳工作站制度
1.议事和报告制度。综治工作站应定期向所在乡镇综治工作中心报送各类综治信息,实行重大事项报送制度,保证信息反馈渠道畅通。
2.台帐和资料制度。综治工作站建立与各类平安创建工作互为一体的台帐资料。
3.工作例会制度。参加乡综治中心的工作例会,学习相关业务知识,通报交流情况,安排工作任务。
4.检查考评制度。由乡综治办负责对照综治工作站的职责,制定考核标准,组织考核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