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住客人延时退房
房务经理可以根据酒店发生的各种事件的状况,为客人提供延时退房服务。最迟为18:00。大堂副理的权力为16:00。
二.客赔物品的签免
如出现房间物品遗失或损坏,经确认非客人原因或客人拒绝赔偿。房务经理和大堂副理本着维护酒店声誉及正常经营的原则,可以行使签免权。房务经理权限为100元以内。大堂副理为50元以内。(注:签免单需有客人签字方可生效)
三.房费和杂费的签免
因前台电脑死机或系统故障等非人为因素造成的多收房费和杂费。大堂副理经房务经理批准可以进行冲减。(注:签免单需当值大堂副理,前台接待,房务经理三方签字方可生效)
四.重要自入客和常住客人的房价
对于较有影响的重要前厅部客人。本着答谢客人多年来对酒店的厚爱和促进自入客销售的原则。
房务经理和大堂副理可为客人提供较优惠的房价。房务经理权限为等同于公司协议价。大堂副理的权限为等同于公司协议价纯房价但不含早餐。
四.房务经理和大堂副理可以根据酒店发生的各种事件的状况,直接签发礼遇单以满足或安抚客人,赠送的物品视情况而定。1.礼遇房务经理可签发V1,V2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