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

党支部农村党小组活动内容记录

发布时间:2023-09-17 22:29:16

党小组活动是发扬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管理的一种有效形式,是搞好党建工作的一个有效措施。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党小组在党建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以促进和搞好党建工作。为了更好的发挥各党小组作为支部与普通党员的沟通桥梁的作用,根据党章的相关规定,现对党小组的具体工作事项做出如下规定:

一、我局党小组设置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局机关党支部的组织建设,更好的把组织工作开展到群众中去,使我局党员在数量与质量上达到平衡发展,在结合我局党员人数逐渐增多的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经局党支部研究决定,下设了三个党小组,组长均由所有党员民主推选产生。分设的党小组,是党支部在按照党章以及上级组织的指示下,在组织机构上是一种创新。根据调查了解,各个党小组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并且在配合支部以及上级组织开展各方面的工作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党小组主要职责

1、党小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也可随时召开;

2、组织党员学习、讨论、研究如何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3、党员进行思想汇报和工作汇报;

4、讨论有关党务工作、评议;

5、推荐参加党课培训的入党申请人名单;

7、推荐党员重点培养对象(发展对象);

经过一段时间的认真培养和考察,各党小组应将本单位中基本具备中共党员资格的入党积极分子及时推荐给支部,6、考察入党积极分子;

经党支部支委会讨论研究,上报市机关工委审批,可确定为“发展对象”。

8、负责对在年终党员考核中未合格的预备、正式党员的改正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支部进行审核。

9、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

各党小组在支部开展年终考核总结时,应根据小组党员的比例及其各自的总分,向支部推荐优秀党员名单以及对未合格党员的处分建议。

10、组织党员开展一系列的社会实践活动,如献爱心义务捐助、劳动学习生活上的“一帮一”等;

11、配合支部做好日常的党务工作。

三、组长职责:

1.组织本小组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如参加党章学习小组学习等)。

2.严格把握党员条件,做好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对象和党员发展对象的推荐工作。

3.督促本小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和入党介绍人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培养考察工作。

4.定期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情况。

5.及时提请支部讨论本小组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讨论入党积极分子列为重点培养对象、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等工作。

6.按照程序及时主持召开党小组会议讨论发展党员工作,并负责地在有关材料上签署小组意见。

四、党小组会的相关规定

(一)关于党小组会会期的规定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果遇到党支部有专门布置,可适当增加次数。

(二)党小组会的基本要求

1)选好会议时间。由于党小组会的次数比较频繁,因此要科学安排,在选择会议时间上,既要考虑党员能够集中,也要考虑单位业务的实际情况。

2)确定会议内容。会前,党支部书记或有关委员要与党小组长互相沟通情况,共同商定会议的内容。会议内容一般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在近一时期的具体任务,结合党员的实际状况来确定。党小组会的内容要集中,主题要突出,切忌面面俱到。

3)听取意见。确定会议时间和内容后,要提前通知到每个党员,做好准备,如果是研究决定重要问题,要在会前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要与上级党组织沟通情况,使上下做到心中有数,以便在会议上集中大家意见,做出正确决定。

4) 组织讨论。党小组长要掌握中心议题,引导党员充分发言,如果是学习讨论,要防止泛泛议论,如果是生活会,要注意联系实际,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克服老好人思想,真正解决问题。

5)做好总结。党小组会上经过充分讨论后,党小组要进行最后总结,集中大家的意见,统一大家的思想,提出具体措施,便于今后党员贯彻执行。

6)做好记录,及时汇报。党小组会要指定专人负责记录,记录簿由党小组长保存,党小组会结束后,党小组长要将会议情况及时向支部汇报,支部要检查党小组会的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改进。

(三)召开党小组会议应注意的问题:

(1)党小组会议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每次会议的内容不宜过多,要有重点地解决1-2个问题。

(2)小组长在开会前应与支部书记或有关支委商定小组会的内容、看法的主要注意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并把小组会的内容事先通知每个党员,以便进行必要的准备。

(3)会后,小组长应及时将会议情况向党支部汇报,并将会议纪录及时保存放入本小组的专门档案柜。

五、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应注意的有关事宜:

(1)各党小组对每一位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

各党小组应自其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之后至成为发展对象之前,重点考察其在公益活动参加、学习、工作、生活等四大方面的表现情况,必要时亦可对其他方面进行考察,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支部进行审核,每半年开展一、二次,并将考察记录及时保存放入本小组的专门档案柜。

(2)对重点培养对象预选人员进行考察(方式:通过找本人谈话,书面或口头汇报近期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3)在支部考察各党小组推荐的发展对象时,各党小组应及时将其掌握的相关书面资料,移交给支委。待其被发展为预备党员后,由支委会负责保管相关资料,并继续添加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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