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

2019年七五普法工作计划,七五普法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9-18 00:12:50

第1篇:七五普法工作计划

  20XX年是“六五”普法考核验收之年,也是“七五”普法规划调研制定之年。如何落实“依法治国”背景下“依法治市”新常态,成为需要广大党员干部认真思考并积极落实的问题。

  “六五”普法总结验收

  一、坚持统一领导,求真务实。津市市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政府组织实施,人大、政协加强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检查验收工作。“六五”普法检查验收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掌握了解真实情况,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推动法治津市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坚持协调配合,分类指导。市委法治办加强指导,主动与各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将各级各部门的自查与全市的检查有机结合起来。我市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不同行业和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检查重点和检查方式。

  三、坚持实事求是,保证质量。津市市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推广先进典型。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按照津市市市委、市政府转发的《关于在全市公民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确定的目标和津市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的要求,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要求各单位深入细致的开展自查和检验

  四、坚持查漏补缺、全面推进。结合前期总结验收经验,对“六五”普法以来开展法治宣传和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回顾,要求各单位查找本单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关于在全市公民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要求各单位以此为契机,全面推进工作的落实并在在总结验收过程中培育和发现典型,为“六五”普法总结表彰和“七五”普法启动工作做好准备。

  “七五”普法扬帆起航

  在抓紧完成好“六五”普法各项任务,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的安排部署,继续抓好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深化“法律六进”的同时,研究起草好“七五”普法规划。津市市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就“七五“普法规划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及新时期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对象和要求、工作方法和措施、保障机制等问题展开了调研讨论,并提出了不少具有针对性、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如:紧密围绕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依法治国”的主题,更好的发挥法治宣传服务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明确责任分工,搭建各系统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平台,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普法大格局;不断创新载体,建成多元化、更新颖的普法网络,推动普法工作更加深入等等。

  不论是“六五”普法还是“七五”普法,都是为了通过深入扎实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深入宣传宪法,广泛传播法律知识,进一步坚定法治建设的方向,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文化建设,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我们应该结合津市市实际,深入推进“六五”普法总结验收,科学谋划“七五”普法工作,为法治津市的建设贡献应有之力。

  第2篇:七五普法工作计划

  区财政局20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区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依法理财,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民生民本事业,提供良好的财政法治环境。

  1、加强制度建设

  一要依据《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财政违法处罚处分条例》,建立健全各项财政管理机制。

  二要修订、完善局领导分工及职责、局属单位设置及职责、内设股室设置及职责。

  三要修订、制定、完善财政各项管理制度和办法,使财政各项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违法必究。

  2、强化预算管理,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和机制

  一要依法完善区乡财政收支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转移支付范围和责任,加大公共服务设施基础建设财政管理力度,保障全区社会经济和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二要建立相对平稳的收入机制。制定新一轮财源建设规划和3?5年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规划和考核办法,确保财政收入稳步增长,严防财政收入大起大落,导致预算运行循环不畅、失调。

  三要推进预算的精细管理。对预算收支各项指标实行科学的精细化管理,完善区乡两级政府财政收支责任制,实行严格的考核考评奖罚制度,确保预算高效运行;积极推行综合预算,将所有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基金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依法确定政府非税收入范围和基数,全面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收缴分离,统一政策”的非税收入管理模式,所有收入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积极推行预算公开,将涉及民生的重大项目支出依法适度公开。

  四要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管理。逐步扩大集中支付范围,提高直接支付比例,实行公务卡改革,确保财政资金运行安全。

  3、完善政府采购制度

  严格政府采购申报、审批、资金拨付程序;严格实行政府采购招投标制,接受人大、政协、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增强政府采购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最大限度地节约财政资金。

  4、强化国有资产管理

  一要科学合理地配置资产,保障工作正常运转。

  二要加强资产使用管理,严防资产损坏和丢失。

  三要严格资产处置工作,严防国有资产变相低价处理,杜绝暗厢操作。

  四要加强国有资产出租、出售管理工作,严防资产流失。

  5、强化会计管理,规范会计业务,充分发挥会计职能作用

  一要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和会计科目,规范使用会计凭证;严格记账规划,规范会计核算流程;真实、全面、及时编写会计报表,大力推进会计电算化;加强会计档案管理,达到会计资料合法完整统一。

  二要加大会计培训教育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不断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法律知识、职业道德素质。

  三要经常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不断规范会计行为和会计业务。

  四要加强会计考核考评工作,制定会计考核奖惩办法。

  6、强化财政执法监督,提升依法理财水平

  一要认真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全面清理财政执法依据、执法项目,根据法律、法规出台修订情况及时补充更新,并及时公布,方便行政相对人办事和监督。

  二要严格执行执法制度。按照《湖南省财政执法案件审理审查决定办法》、《湖南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制度规定的原则、方法、程序、形式等,严格审慎地作出执法决定,确保每一个决定的合法合理。

  三要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根据《湖南省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湖南省财政行政执法违法和过错责任追究制》,以层层签订责任状的形式落实执法责任。

  四要强化执法内部监管。每年组织专人检查局内资金分配和管理情况,加强财政资金规范管理,保障财政内部运行科学有序。

  7、强化监督,完善机制,发挥职能

  一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体系和机制,科学设置机构的职责,合理配备人员,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二要巩固规范的监督检查方法和程序,强化监督检查的措施和手段,把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与公、检、法、审计、监察部门联合,提高财政监督检查的整体效能。

  三要依法对全区财税政策执行情况、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收入征管情况、退税免税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等实行监督检查,强化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管理。

  8、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依法理财能力

  一要进一步加强财政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建立学法用法制度,并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

  二要按照《公务员法》和依法行政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依法理财知识培训计划,明确学习内容,提高财政干部的业务水平。

  三要进一步加强财政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财政法律职能,促推财政管理工作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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