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切实回应群众期盼。
深化人民创造历史、人民是真正英雄的思想认识,把为民服务宗旨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要坚持以人为本、办学为民,想师生所想,急师生所急,对家长、师生的意见、要求和呼声,作深入研究和换位思考,促进办学质量的提升,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期望。
二、是转变党员干部作风,提高为民服务意识。
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学校党员干部要放下架子、沉下身子,深入课堂、班级,深入师生、家长,深入课程、管理,真正了解学情、教情、班情、校情,对各方面工作给予针对性的指导,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意识,坚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厉行勤俭节约、仅对铺张浪费,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三、是始终保持清廉本色,坚持清廉从政从教。
要落实中央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从教的教育。提倡“教师为人之表,党员为师之表”,对照“三高(思想上高素质、业务上高技能、人格上高信誉)五好标准(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发展业绩好、群众反映好)”,树立榜样标杆;对照“右玉县中小学教师师德规范‘十不准’”规定,守好师德底线。加强廉政任务分解工作,做到责任到人,守“土”有责。加强机制制度建设,在评优晋职、绩效考核、干部选用、财务管理等重大问题上,做到有章可循,按章办事,真正实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党组织的服务效能。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坚持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进一步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加强党员发展、管理工作,扩大党组织覆盖面,夯实学校组织网络基础,使党组织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服务功能更加完备、服务能力显著提高、战斗堡垒作用更加凸显。
五、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使实践活动成为自觉行为。
建立完善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制度机制,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县委和县教育系统关于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依法依规管理和施教,使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成为党员干部长期自觉的行为。
(三)基本原则。
为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在活动中要牢牢把握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引导广大党员加强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公仆意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模范践行,坚守共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