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钦南区审计局:
收到你局审计报告(钦南审报〔2018〕7号),我局针对报告提出的问题制订措施认真进行整改,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预算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报告指出,我区没有按照新预算的规定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纳入全口径预算体系。
2017年,钦南区国有企业的生产和经营基本未能实现正常运转,需要承担较大的市场风险。为此,不具备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良好基础。
在2018年度的预算编制工作中,我局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编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善了全口径预算的编制。
(二)部分支出安排不够合理,不能充分反映围绕国家政策及钦南区各项工作重点。
审计报告反映情况属实。
我局将在以后年度的预算编制工作中,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的规范性、科学性,使各项预算支出更加符合工作实际。
二、预算财政收入方面存在的问题
审计报告反映情况属实。
(一)非税收入未及时足额上缴国库1667.97万元,情况属实,2018年1-4月期间,已将上述非税收入全部缴入国库。
(二)本级财政专户结余利息未及时足额上缴1.73万元,情况属实,2018年7月26日,我局已将区财政局进口资源加工区建设专户中利息收入结余的1.73万元上缴国库。
(三)未按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收入176万元,情况属实,该笔款为中德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因资金紧张所欠。下一步我局将敦促国土钦南分局加大催缴力度,以确保土地出让价款缴库。
(四)未按规定比例从土地出让收益中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50.60万元,情况属实,该项资金没有收入科目,无法计提,以国库实际支出衡量是否达标,决算报表已形成,无法整改。我局将在以后年度的预算编制工作中,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的规范性、科学性,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
三、预算支出方面存在的问题
审计报告反映情况属实。
(一)未按规定使用国有土地出让金1084.93万元。鉴于我区收支矛盾非常突出,为促进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我区使用国有土地出让金安排拨付了部分单位的行政经费等支出。下一步,我区根据审计指出的问题,在2018年已通过调整预算调整了相关会计科目,规范国有土地出让金的支出管理。
(二)指标结余资金大。我区将采取督促业主单位加快项目施工进度、积极向上争取调度资金等措施,进一步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减少指标结余资金。
(三)部分预算单位支出比例偏低。经核查,2017年区本级预算安排钦南区接待工作办公室“公务接待费”专项经费68万元,当年实际完成支出10.0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支出的14.78%,全年无法完成支出90%的主要原因是:一是钦南区接待办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相关公务接待标准执行,接待任务同比下降;二是2015年本级预算“公务接待”指标结转75万元、2016年本级预算“公务接待费”指标结转66万元,在2017年当年用于2015、2016年预算指标支出13.21万元,钦南区接待办在执行当年预算支出不规范,应优先使用2017年当年预算专项指标。
四、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
审计报告反映情况属实。
(一)应拨未拨指标资金400万元。
钦州市财政局下达钦南区2017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竞争立项项目试点资金400万元,我局于2017年已下达指标到那丽镇人民政府,并已约谈那丽镇人民政府,促督其抓紧落实,同时那丽镇人民政府申报的项目实施方案已经确认,正在区政府审批。
(二)项目建设没有进过预算评审,以项目资金投入作为工程预算款的标准签订合同。
审计报告反映情况基本属实。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42号)文件内容中第十六条的第1点提到:总投资规模低于100万元的项目,不再开展财政评审。下一步,我区将根据审计指出的问题,规范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
(三)支付资金时没有取得收款方开具的正式发票
审计报告反映情况属实。我局将督促钦南区财政局黄屋屯财政所根据相关规定予以整改。
(四)合同签订不规范
审计报告反映情况属实。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南区尖山街道谷仓村村民合作社于2017年7月5日注册成立,至今没有办理公章,现办理业务用钦南区尖山街道谷仓村民委员会公章代办。
下一步,我区将根据审计指出的问题,规范村级财务管理。
五、钦南区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
审计报告反映情况属实。
(一)违规计提工作经费24.03万元。现我局已通知钦南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按规定调整有关账目,归还原资金渠道。
(二)少计收入21.642万元。现学校已按要求进行整改,将收到财政下达2017年新增债券资金指标额度调整为以转入零余额账户的指标额度作为收入核算。
(三)不按资金用途使用7.97万元。黄屋屯镇中心小学在使用黄屋屯镇田寮小学运动场建设项目资金中用于围墙工程款支出5万元,经核实,黄屋屯镇中心小学在申请进度款中工作不够细致,误把围墙进度款并入运动场一起请款,致使教育局签批的24万元全部为运动场进度款,实际是应该是围墙5万元,运动场19万元,现已重新补办手续。其次误将资金2.97万元用于购置监控设备问题,现已按资金科目用途归还并整改完毕。
(四)建设项目没有对预算造价进行评审就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施工。尖山镇谷仓小学现已按要求重新送审尖山镇谷仓小学功能室预算价。
(五)项目已完工没有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康熙岭镇傍钦小学,那彭镇清湖小学、后立小学、那里小学教学楼功能室项目2018年4月底已完工交付使用,但没有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经核查,康熙岭镇傍钦小学功能室已于2018年3月竣工验收,其余项目于2018年6月22日组织相关部门进展验收。
(六)项目进度款迟缓,债券资金支出尚有结余。
(1)钦南区城发公司项目资金结余699.05万元,属于钦南区易地扶贫搬迁高新区集中安置点项目资金余额。本项目属于2017年度计划建设项目,并于2017年12月28日竣工验收,公司已按进度支付了工程款,现正在进行工程结算,按规定目前的项目结余资金需在审计结算出具结算书后才能完成支付。
(2)教育部门实施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项目资金结余182.28万元。我区教育部门项目未审计结算,按规定拨付进度款80%,所以康熙岭镇中心小学教学点项目的债券资金结余3万元,那思镇中心小学教学楼的债券资金结余24万元;而久隆镇中心幼儿园挡土墙、围墙项目因群众阻挠不能开工建设,不能支出进度款,导致资金结余48万元。
六、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审计发现的问题
审计报告反映情况属实。
我区存在村屯道路硬化项目推进进度慢的情形。经对接了解,市级政府债券安排的350万元资金,原计划用于村屯道路硬化项目,后调整为高新区二期建设项目,项目设计方案已报政府审议,通过后马上组织实施。
今后,我局将督促有关部门根据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规范财务行为,加强管理。
篇二:
根据27月31日第二十一期市人大审议意见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关于扬州市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问题逐一对照整改落实,具体审计整改情况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组织推进情况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谋整改。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指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专门批示要求一项项抓好整改,同时要举一反三,对预算执行、专项资金使用、投资基金管理等要规范、高效;市政府专门召开了审计整改工作布置会、推进会和督查会,逐项抓好整改工作落实,切实提高整改质量和整改效果。
(二)明确责任,制定方案抓整改。市政府组织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详细列出了问题基本事实、相关法规政策以及整改落实的部门、方式和时限等,明确涉及到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对整改工作亲自管亲自抓;对整改不力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强转化,落实整改促发展。市政府将审计整改工作作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抓手,与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加强制度建设有机结合,以整改促规范、促建设、促发展,把整改工作贯穿于财政工作的各方面和财政管理的全过程,不断提高管财理财水平。
二、已整改或部分整改的工作情况
此次审计指出的44个问题中,预算编制不够完整、政府性债务管理不到位、预算收支管理不够严格、基金监管机制不够完善等36个问题已经整改到位;部分存量资金有待盘活、资金使用管理不够规范、收入成本核算不够准确、税费申报缴纳不够完整等4个问题已部分整改到位。
通过此次审计整改工作,增加财政收入12.19亿元,盘活存量资金4.87亿元,建立健全规章制度5项。
三、部分正在整改问题的工作情况
1.关于应急专项资金未能全额收回的问题。正在整改,2018年已收回扬安集团应急专项资金3610万元,对仍未归还的3700万元将督促市财政、建设、银监部门加大协调工作力度,与扬安集团和相关商业银行商谈应急资金还款计划,必要时将采取法律手段予以收回。
2.关于功能区违规安排非预算单位经费问题。正在整改,化工园区已不再列支海关工作餐费,其他功能区正在研究对税务、公安、消防、海关等部门工作经费新的保障方式,力求规矩规范,并严格按部门预算执行。
3.关于功能区工程项目管理不够规范问题。正在整改,开发区已与省、市招投标等相关部门对接,待市编办批复后正式成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生态科技新城已修订出台新的工程招标实施细则,并要求所有建设项目立即开展前期手续办理,确保合法合规。开发区4个管理不规范的项目中,1个项目已补办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正在办理中;1个项目待土地规划调整到位后进行补办;2个生态建设项目将责成开发区实事求是地完善相关手续。生态科技新城除立新河综合整治工程外,均已取得“绿色通道”手续,其中站北路、站西路二期、韩万河东路一期3个项目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正在办理中,其他项目将责成生态科技新城在竣工验收前完善相关手续。
4.关于公路管护机制不够完善问题。正在整改,将责成仪征市落实每个机构至少配备2名专职人员的要求;责成江都区尽快明确定编定岗方案;责成广陵区加强与市交通局协调沟通,理顺体制机制;责成邗江区落实转移支付增长机制,更好地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跟踪督促整改,全面彻底整改到位。对4个正在整改的问题,市政府将责成市审计局持续跟踪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对短期内能整改到位的,将定时定人、倒排进度,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需要长期逐步整改的,也将从紧安排、分步实施,确保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完善内部管控制度,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对此次审计指出的问题,市政府将要求相关部门进行深入分析,对症施策,着力根治屡审屡犯的顽疾。对内部管理制度不明确、不细化的问题,将根据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以杜绝;对体制机制上存在的问题,将通过深化改革加以解决。
(三)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市政府将督促相关部门持续开展依法行政教育,切实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市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违反政策法规和财政纪律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