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政府“整治干部作风优化发展环境”的工作部署,市妇联采取三项措施,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努力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
在严肃纪律中锤炼作风。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振奋精神、实干兴宁”大讨论,对照市妇联“三个清单”和市纪委重大事项督查通报,坚持正反面教育,敲警钟、固根基,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三严三实”。
在开门开放中改进作风。通过向40余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妇女组织印发征求意见函、召开“找短板、补短板、促工作”座谈会等形式,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妇联常执委、妇女代表、一线女职工等各界代表意见,促进妇联工作更好地落实在基层、活跃在基层、见效在基层。
在真抓实干中转变作风。全面推进乡镇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和农村妇代会改建妇联工作,全市23个社区、211个村已完成改建妇联工作。着力实施“巾帼脱贫行动”,全市共发放农村妇女创业担保贷款11.7亿元,扶持妇女1903人。举办月嫂、手工刺绣、编织、家政服务、种养殖等各类妇女培训班40期,参加培训5167人次。挂牌9家企业积极开展“巾帼扶贫车间”工作,组织全市40余名“巾帼致富带头人”深入各县区实地观摩学习。开展“移风易俗、树立文明家风”“护航春蕾”宣讲及寻找“最美家庭”活动,西吉县王峰家庭等3户家庭被评为全国“最美家庭”,原州区王少彦等13户家庭被评为自治区级“最美家庭”。利用12338妇女维权热线、基层“妇女之家”平台,广泛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服务,引导妇女依法维权,全市各级妇联共接待来信来访104件,办结率99%。为全市妇女开展健康普查和“两癌”筛查服务,争取全国“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138万元,救助妇女138人;争取自治区贫困“两癌”妇女救助资金66万元,救助贫困妇女6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