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加快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步伐,创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方式方法。我矿将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实行以安全隐患信息采集(安全隐患排查)、信息传递、反馈、治理、监控、复查、网络化为平台的安全监控体系,形成全方位、全员、全过程的闭环式安全管理格局,从而防止我矿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为使安全隐患信息管理这项创新工作顺利的贯彻落实下去,使每名干部、信息员和安全信息管理人员做到能知、能会、能操作、能做好本职岗位上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矿研究决定制定板石煤矿安全隐患信息管理实施办法。
一、安全隐患信息管理人员范围
矿长、党委书记、生产、安全、机电运输、经营副矿长、总工程师、工会主席、总会计师、各分管副总、团委书记;各生产、政工科室、正副科长;各区(队)、厂、正副区(队)厂长;各区(队)、班组长;安全检查员、驻矿安全检查员;党员监保员、群检员、青安岗员;安全隐患信息员。
上述人员简称安全信息管理人员。
区(队)厂干部、班组长安全信息管理员资格分别由矿和安监科审查批准,党员监保员、群检员、青安岗员资格分别由党委、工会和团委审查批准。
二、安全隐患信息管理人员责任
矿长是安全隐患信息管理第一责任者,负责全矿安全隐患信息管理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工作。
党委书记是安全隐患信息管理主要责任者,负责全矿安全隐患信息管理的领导和宣传教育、指导和监督工作。
生产、机电运输、经营副矿长、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各分管专业副总是所管专业安全隐患信息管理责任者,负责本专业安全隐患信息管理组织领导、指导和监管检查工作。
安全副矿长是安全隐患信息管理主要责任者,负责全矿安全隐患信息管理的组织领导,指导、监管、检查安全隐患信息采集、传递、反馈、监控和复查工作。
工会主席是分管安全隐患信息管理责任者,负责分管安全隐患信息管理组织领导,指导监督全矿安全隐患信息采集、传递、反馈、监控和复查工作。
团委书记是分管安全隐患信息管理责任者,负责分管安全隐患信息管理组织领导,指导监督全矿青安岗员安全隐患信息采集、传递、反馈、监控和复查工作。
各科室正副科长是分管专业安全隐患信息管理责任者,负责本专业安全信息隐患信息采集、传递、反馈、监控和复查工作。
各区(队)长是本单位安全隐患信息管理第一责任者,负责本单位安全隐患信息管理的组织领导,指导、监督、检查本单位安全隐患信息采集、传递、反馈、监控、复查和报告工作。
各区(队)副职干部(包括值班)是本单位分管安全隐患信息管理责任者,负责分管安全隐患信息管理的组织领导,指导、监督、检查本单位安全隐患信息采集、传递、反馈、监控、复查和报告工作。
班组长、党员监保员、群监员、青安岗员是各班组本岗位安全隐患信息管理责任者,负责安全隐患信息采集、传递、反馈、复查和报告工作。
安全检查员是分管岗位安全隐患信息管理责任者,负责分管岗位安全隐患信息采集、传递、反馈工作,监控工作,负责全矿安全隐患信息复查整改和报告。
驻矿安全检查员是分管岗位安全隐患信息管理责任者,负责分管岗位安全隐患信息采集、传递、反馈工作,监督复查全矿安全隐患信息整改和报告。
安全隐患信息员是全矿安全隐患信息整理、统计、反馈责任者,负责全矿安全隐患信息整理、传递、反馈、统计和分析工作。
三、安全隐患信息管理遵守三全四到位原则
安全隐患信息管理遵守“三全四到位”原则。“三全”即安全隐患信息管理要做到 “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要覆盖全矿各生产环节和所有生产过程,避免出现死角和盲点。“四到位”即安全隐患信息采集(排查)、传递、反馈要到位,安全隐患整改要到位,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要到位,安全隐患整改责任人和时间落实要到位。避免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改过程中,发生新的安全生产事故和拖延安全隐患整改进度情况。
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安全管理问题识别
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的识别,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集团公司、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源总汇、三违处罚条列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为依据。
安全管理问题是指不直接和间接危险人的生命安全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状态和情况,应视为安全管理问题。
五、安全隐患分类、分级认定和监控管理
(一)安全事故隐患分类
安全事故隐患,按隐患分一般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两大类,按专业分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灾和其他十大类隐患。
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大,应立即局部停产或全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和因外部因素致使难以排除的隐患。
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防炮、火灾、水灾和其他十大类隐患中又包含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
(二)安全隐患分级
安全隐患根据一般安全生产隐患和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性质可分为A级、B级、C级隐患。
C级安全隐患是指一般安全隐患危害和整改难度小,在本班或下班能自身整改的隐患。
B级安全隐患是指一般安全隐患危害和整改难度处于中下,在16小时以外能整改完,并且在整改期间存在局部停产和停产的隐患。
A级安全隐患是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大,应立即局部停产或全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三)安全隐患监控管理
C级安全隐患管理:可由在现场查出隐患的各级管理人员直接落实隐患整改责任人、安全措施、隐患整改时间,并按规定上报填写入井检查记录,然后由安检科负责安全隐患整改复查和监控。
B级安全隐患管理:由在现场查出隐患的各级管理人员根据安全隐患危害和整改难易情况,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时间、安全技术措施,并且分别向区队和安全信息站汇报填写安全隐患信息和整改情况。区队和安检科分别对安全隐患跟踪复查和监控。
A级重大安全隐患管理:由查出重大安全隐患人员立即采取局部停产、全部停产、撤离人员、设置警戒等安全措施,并且立即按照重大安全隐患处理程序上报调度室和安全信息管理中心,由矿、区两级领导对A级重大安全隐患实施重点监控、安排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人、安全技术措施和整改时间。
六、建立健全安全信息管理中心各类报表及记录
1、建立健全安全信息采集、传递、反馈、监控、台账报表;
2、建立各级干部和安全信息管理人员资格登记表;
3、健全矿、区(队)、科领导带班入井检查记录,矿、区(队)、科领导入井检查记录;
4、建立班组长入井检查记录;
5、建立党员监保员、群监员、青安岗员入井检查记录;
6、建立安全隐患和问题信息反馈表;
7、健全安全隐患分类反馈表;
8、建立安全隐患及问题跟踪复查情况台账;
9、建立安全隐患分析日、旬、月统计表;
10、健全板石煤矿查找三违记录。
七、安全信息管理流程
1、矿、区(队)、厂带班干部和入井检查干部、党员监保员、群监员、青安岗员、班组长根据自己岗位职责和当天(当班)安全生产任务要求,在到岗后首先要依据安全隐患和问题识别方法和矿下发的危险源汇总、危险源辨识卡,对本岗位和周边生产环境及所负责区域进行安全确认。在确认岗位和周边环境区域安全时,方可进行安全生产活动,活动期间安全信息管理人员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指派人员整改,整改期间要落实责任人、安全措施和整改时间,防止在处理安全隐患时发生新的安全生产事故。升井后要先到“安全信息管理室”严格按表格内容和规定填写《干部入井检查记录》、《干部入井带班记录》和《查处三违登记表》以及《班组长、党员监保员、群监员、青安岗员入井检查记录》,把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以书面形式传递反馈给安全信息站,并由安全信息管理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矿、区(队)、厂领导按责任分工,对所负责的安全信息管理层面进行监督、管理,每天对填写的入井检查(写实)记录进行阅查和签字,从而保证安全隐患、问题及时整改,使安全信息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2、安全信息管理室的安全信息员要在第一时间将上述信息输入计算机,并根据安全隐患专业类别进行分类整理统计,提前做好向区(队)、安检科和矿副总以上领导反馈准备。
3、安全信息站对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各类抽查和矿领导入井带(跟)班、区队干部入井带(跟)班,班组长入井级党员监保员、群监员、青安岗入井查出的“三违”和安全隐患及问题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后,分类录入信息平台,通过网络平台和书面形式第一时间把安全隐患、安全问题信息反馈给区(队)和安检科进一步落实隐患整改和监管的办法,同时也通过网络平台和书面形式把已分类后的安全隐患及问题,上报反馈给矿副总以上分管领导进行审批、检查,矿领导根据反馈上来的安全信息情况,安排监督各区(队)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进行整改和复查,并将整改和复查情况再一次反馈回安全信息站。与此同时矿、区(队)、各班组长、党员监保员、群监员、青安岗员每天在交班时,要把当班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以及隐患整改的安全措施、整改责任人、时间交待给下一班安全信息管理人员进行复查、整改、监控,形成安全信息在三个小班循环运行状态。党员监保员、群监员、青安岗员,每天也要把当班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以及隐患整改情况,隐患整改人、安全措施、时间,按领导分管层次,分别汇报给带班矿、区(队)、科干部,由带班干部负责安排安全隐患和问题整改及复查(带班人或复查人员负责填写入井检查记录中,隐患复查、签字栏内容)。安检科在每个小班第一时间接到安全信息站反馈的上一小班安全隐患和问题后,要立即组织安排有关人员对上一班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进行跟踪监控和复查,形成安全隐患和问题复查、监控双轨制。
对暂时不能整改的安全隐患,要进一步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监控办法。每个小班安全员要把安全隐患整改和监控情况,汇报给安全信息站,安全信息站根据反馈上来的安全信息情况,进行下一轮安全信息调度和反馈工作。
对反馈上来的重大安全隐患信息,安全信息站要立即将情况报告给矿调度室和带班矿领导,调度室和矿领导根据重大安全隐患危害和整改处理难易程度,立即下达局部停止作业或全部停止作业、撤出人员、设置警戒、限期整改等安全技术措施和指令。重大安全隐患处理进度和结果,有关科室和矿领导要及时反馈到安全信息站,以便安全信息站了解掌握隐患处理情况,进行下一步安全信息传递反馈工作。
安全信息站通过对日常反馈上来的安全隐患信息采集(排查)、整改、复查、监管情况进行整理、分类、统计。对发生三违情况和安全问题进行梳理,定期或不定期的向矿班子及安检科报告一个时段全矿安全信息管理和安全动态情况,同时向各基层单位和部门通报全矿安全信息管理运行情况和存在问题,以及需要改进的管理方式和方法。
安全信息站对出现在安全信息管理、安全管理、安全隐患整改过程中,难以解决的老大难问题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期间发生的拒不执行安全指令等问题,要建议矿长和安委会例会解决。
安全信息站要定期对全矿安全动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分析,为矿领导和安委会提供一个了解掌握全矿安全动态,进一步加强全矿安全管理和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的平台。
八、奖罚办法
(一)奖励办法
对在安全信息管理过程中有以下突出贡献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1、遵守国家、集团公司、矿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各项规定、规程、安全信息管理工作显著的;
2、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立即采取防治措施或及时上报,防治事故发生的;
3、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避免事故发生的;
4、抢险救灾有突出表现的;
5、在安全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有创新、有良好效果的。
对在上述安全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的,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奖金额度为100元?10000元。
(二)处罚办法
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追究责任和给予处罚。
1、不认真填写各类安全信息管理记录的;
2、入井检查时不认真、有遗漏安全隐患和问题的;
3、查出安全隐患和问题不采取安全措施、不安排整改处理的;
4、对存在安全隐患和问题不整改、不处理,进行拖延的;
5、安全信息录入管理不健全或弄虚作假的;
6、散布有碍安全生产和安全信息管理言论、制造事端的;
7、对本职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排查不及时、对隐患整改和落实检查监督不利的科室和单位;
8、没有完成矿下达的安全工作和指令;
9、对制止“三违”行为、落实安全隐患整改人员进行谩骂殴打或借机报复的;
10、破坏安全信息管理工作,制造混乱的;
11、包庇“三违”人员转嫁责任、弄虚作假、破坏现场的;
12、不进行安全信息传递和交接班,致使安全隐患和问题不能得到整改落实和复查的。
(三)处罚和考核办法
1、对违反上述安全信息管理处罚十二条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集团公司三违处罚条例》、《板石煤矿职工奖惩制度》,对单位给予100元?50000元罚款,对个人给予20元?10000元罚款。
2、对情节严重的责任人,酌情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安全信息管理人员津贴、取消安全信息管理人员资格、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免职、撤职、开除公职或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等处分。
3、对欠款予以处罚的单位和个人,在处罚前执行安全处罚的科室,要下发矿安全处罚通知书(一式两份),待无异议后下达安全处罚决定书(一式两份),并在收到安全罚款后开据安全罚款收据。
4、对后款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个人,按矿党政有关文件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