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是嵩明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手册首页上的句子。
为防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形式化,加强日常工作的监督,2017年,嵩明县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纪实制度,在全县56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单位中继续推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工作,共发放纪实手册120本,纪实本440本,变纸上谈“责”为行动见“责”,切实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细化清单,照单履责。纪实手册和纪实本对纪实对象、纪实类别、纪实内容等都进行了统一和规范。纪实手册针对党政领导班子,指定必须由非纪检监察部门的专人负责主体责任落实和日常痕迹管理工作,手册主要从领导班子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等14项责任清单来记录;纪实本分为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两种,主要负责人纪实本围绕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从落实“两个谈话”、“八个亲自”、“三个参加”等14项责任清单来记录;领导班子成员纪实本围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主要从落实“三个汇报”、“三个参加”、“五个亲自”等15项责任清单来记录。同时,提出了履行每一项责任的具体措施和要求,通过纪实手册和纪实本“定责”,让每一名责任人始终做到心中有责,在日常工作中照单履责。
日常检查,实时反馈。纪实情况实行“三级检查”制度,查阅情况及时反馈县廉责办。一是每季度,县纪委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对管辖联系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实本》填写情况进行查阅,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应要求;二是每半年,各级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班子成员《纪实本》填写情况进行查阅,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应要求,查阅情况记录在主要负责人《纪实本》“其他需要记录的情况”中;三是每半年,县廉责办对各级领导班子《纪实手册》填写情况进行抽查查阅,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应要求。
严格考核,追责有证。县廉责办根据日常检查反馈的情况,认真梳理分析,将各级各部门(单位)落实纪实制度情况,列入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除对履职纪实制度不到位的单位或部门进行扣分外,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也将提出整改要求,跟踪整改落实,对未按要求填写、上交《纪实本》、《纪实手册》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提醒谈话或问责。
“我们就是要通过实行纪实制度,让领导干部‘见本知责、照单履责、全程留痕、检查有据、追责有证’,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把实行纪实制度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基础性工作抓牢抓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