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一步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要围绕全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大力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提高预防调处矛盾纠纷和依法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的实效,夯实基层基础。为此,全局要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责任落实到实处,落实到人。要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拓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渠道,狠抓信息畅通,把定期排查调处与经常性排查调处结合起来,在坚持周排查和半月排查等日常性工作的同时,扎实开展矛盾纠纷集中大排查与重点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及时抓好整改、调解。要高度重视矛盾的排查调解工作,引导干部职工把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选择,同时注重调解工作的方式方法,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杜绝影响稳定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二)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形成条块结合、专群结合,上下联动、各方联动的齐抓共管局面,发挥群防群治队伍的力量,积极配合,统一指挥,明确责任,分工有序,针对不同类型,不同性质的突发事件,制订妥善应急方案,研究处置办法,落实人员队伍,提高群体性事件的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能控制得住、处置得好,严防事态扩大化,减小负面影响,把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完善稳定预警机制。要认真贯彻《县处置群体性事件预案》,加强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安全因素的分析预测,着力完善矛盾纠纷信息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时全面掌握社情民意,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解决。要建立健全信访联系会议制度,及时梳理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对群众反映的强烈问题要妥善处理,坚持从源头上杜绝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四)强化责任追究机制。要认真贯彻县政府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落实保一方平安,维护一方稳定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强化领导职责,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全面落实综治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大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力度,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全面提升治安防范水平
(一)建立形势分析评估机制。县局成立社会治安形势和综合治理成效评估中心,定期组织开展治安形势、综治成效分析评估和社会舆情、公众安全感调查。将治安秩序状况、治理治安能力、公众安全感等作为治安形势分析评估主要内容,科学确定参数,客观分析评估年度治安形势。采取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结合、纵向比较与横向比较结合、定向调查与随机调查结合等方法开展分析评估,运用评估成果,建立预警机制、决策机制、控制机制、处置机制。
(二)继续推进综治先进单位工作。开展先进综治单位评选活动,进一步调动各单位群防群治队伍的积极性,要建立健全综治工作制度,并统一实现制度上墙。按照“服务在先,管在其中”的原则,运用科学、民主、法治的方式,发挥群防群治队伍的作用,以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切入点,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促进基层安全稳定。
(三)加大整治力度。强化治安整治,及时排查治安乱点和治安难点,明确整治责任,开展集中整治。要以安全稳定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强化治安管理,加大对重点要害部位的管理力度,抓好道路交通、消防安全整治,着力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严防爆炸、交通事故、食物中毒、火灾(森林火灾)等群死群伤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与此同时,我们还要结合建设,协助抓好挂点村的治安建设,推进平安村组的治安创建力度,确保挂点村的平安稳定。
三、进一步夯实综治基础
(一)明确领导责任。各单位要从全局的大局出发,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要建立局直各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负责抓好所分管区域的综治局面,还要积极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参与,齐抓共管,切实做好综治工作。
(二)强化基层综治力量。县局要把各单位综治力量聚集起来,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加强治安、调解等群众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调整人员,充实力量,严明工作纪律,严禁群防群治队伍知法违法。要健全和完善经费保障机制,落实综治专项经费,发挥群防群治队伍在维护社会治安中的作用。
(三)深化综治基础工作。坚持“抓基层、打基础”,把综治工作的重点放在抓基层落实上,筑牢基层第一道防线,重点强化流动人口治安管理服务、单位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等基础工作。对开展基础工作,要有“你无我有,你有我优”的工作思路,力求在综治理念、工作办法和制度机制等方面不断创新,培育自己的工作亮点,实现综治工作取得新突破。
(四)加强和谐平安创建。要以提高干部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为切入点,以提高对创建工作的参与率为着力点,以对创建工作的满意率为落脚点,大力加强对公共场所的安全创建工作,创建一批平安示范站(场、所)、楼院,同时要进一步深化边际联谊联防等共建活动,积小安为大安,实现全局的安全稳定。
(五)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深化先进性教育成果,全面开展教育活动,使全体干职工在思想上有彻底转变,坚定思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促进单位和谐发展,为构建和谐水利打牢思想道德基础。
四、认真做好综治日常工作
(一)抓好综治工作制度落实。坚持重大事项报告、治安形势分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通报讲评和检查督办等各项制度,健全和完善上下贯通、快捷灵敏的信息运行工作机制,保证信息畅通、准确。坚持每月综治报告制度,抓好排查,按时汇报,加强沟通交流,用严格的制度推动综治工作落实。
(二)加强指导督促。重点指导督促各单位健全综治组织,建立各项制度,要求制度上墙,配备专兼职综治干部,化解内部矛盾纠纷,消除安全隐患,开展安全创建活动,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各项措施,切实落实综治责任书下达的工作任务,提高综治责任单位工作效果。
(三)加大综治调研和宣传力度。要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活动,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意识。重点宣传省人大常委会修改颁布的《江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将综治调查研究重点放在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上,增强工作针对性和指导性,争取在工作上有新突破。此外,要加大报道工作力度,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和调研文章。对见义勇为的先进典型要大力宣传,弘扬正气,激发全局干部职工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