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性强,作风好。严格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模范执行中央政治局改进工作作风八项规定以及省委、市委、县委的规定,自觉抵制“四风”。
2.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执行《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四川省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四川省教师职业行为“八不准”》,牢固树立爱与责任意识,依法从教,正直清廉,关爱全体学生,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团队精神强,守学术道德模范,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具有良好的师德。
3.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践行,理论联系实际,积极参加创建学习型组织活动,表现好。
4.教育教学业务能力强。有改革创新精神,支持学校改革发展举措,践行“三成两创”办学思想和“三立两尚”校训,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立德树人效果好,带头示范作用好。
5.模范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基层党组织各项活动,不无故迟到、早退、缺席,按期交纳党费,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组织发展,积极参加各类创建活动。
6.家庭道德好,敬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关系融洽。
7.优秀党务工作者除优秀党员条件外,还应有抓党建创新、务实、业绩突出、党员认可的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