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发展的根本目的是不断增进人民福祉。尽管今年我省经济下行压力仍然很大,油价大幅下降导致财政减收,我们仍要把民生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把更多财力物力向基层和困难群众倾斜,让全省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一)继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水平。健全企业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合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努力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积极争取国家扩大我省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和提高标准。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加大工资政策向基层倾斜力度。继续推进大兴安岭南麓11个特困县片区扶贫开发工程,努力实现300个贫困村整村脱贫、减少贫困人口40万人的目标。
(二)努力保持就业稳定。以产业项目建设和创业带动就业。密切关注煤城和林区转型发展中企业职工失业问题,开发更多的就业岗位。实现新增就业57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47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8万人,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80%。
(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大力推进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扩大省内异地就医试点工作范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标准由390元提高到470元,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35元提高到40元。按不低于上年城乡人均消费支出30%,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按不低于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提高五保对象供养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确保困难群众临时性、突发性和紧迫性生活困难得到有效解决。创办50个省级残疾人就业示范基地;全力做好0-6岁残疾儿童免费康复。
(四)加强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建设。分类推进采煤沉陷区、煤城棚户区、国有工矿棚户区和其它地区棚户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力争开工20万套,基本建成11.1万套,改造农村泥草(危)房12万户。解决204万农村居民和13万农村学校师生的安全饮水问题。节能改造既有居住建筑1500万平方米。继续加强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切实加强重点湿地和草原保护。推进松花江、兴凯湖等流域水污染防治,松花江干流断面全面达到三类水体要求,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80%以上。新增造林125万亩。进一步提高极端天气应对防范能力。全面推动秸秆焚烧污染综合治理,继续淘汰报废老旧车辆和燃煤小锅炉。
(五)推动教育公平发展。全省新建和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00所。继续实施“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投入资金18.8亿元,改扩建校舍95万平方米。在国家级贫困地区和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中全面实施营养改善计划。采取增加岗位津贴等措施,推动师范院校毕业生到乡村学校任教,提高农村师资水平。在各县(市)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不低于每年3000元。加强特色职业教育,探索分类考试的高职院校考试招生模式。实施高教强省二期建设规划,加快高校重点专业、优势特色学科建设,补充全省重点发展领域所需人才,促进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
(六)着力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在政府办县级医院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制和经营,推进100个区域医疗机构联合体建设。完成县级妇幼保健服务资源整合。继续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1000名医学毕业生,并进行专门培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防治重大疑难病能力。提升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落实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健康龙江行动”。
(七)积极发展文化体育事业。全面启动省博物馆新馆建设工程,加大市(地)级“三馆”、县级“两馆”建设力度。推进第二批1171个中心村文化设施建设。完成16个广播电视高山台站的改造工程任务;深入实施210个发射台站的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加快推进侵华日军第731部队遗址文物保护和展示项目建设以及申遗工作。建设2000个以上全民健身设施,办好第二届全省全民健身运动会。
(八)进一步加强社会治理。深入实施社区“双百”示范工程。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和依法导入司法解决渠道,加强法律援助。全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下大力气狠抓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整治,坚决关闭淘汰233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煤矿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严厉查处违规违法行为,严格追究执法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行为,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深化“平安龙江”建设,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厉打击和严密防范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四、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黑龙江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一)依法规范政府职权。各级政府要树立强烈的法治意识、制度规则意识、信用意识、权责对等意识、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坚持依法行政,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不断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依法规范重大资金使用制度、重大问题决策机制。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智库作用,不断提高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条件成熟的领域实行跨部门综合执法,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推进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建设。修订《黑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完善纠错问责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行政程序中。规范征地补偿、征收拆迁行为,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自觉接受对政府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重点在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方面,强化内部流程控制,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工程招投标等经济活动,防止权力滥用,坚决惩治腐败。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发挥好企业投诉中心作用,坚决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的人和事,进一步改善发展环境。
各位代表!全省各级政府工作人员都要忠诚于党和人民,为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持续改善努力尽职尽责。要继续加强基础性工作,坚持工作专业化标准,研究问题、推动工作都要有具体路径。要坚持从严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勇于纠正错误。对各项工作部署都要狠抓落实,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责任,做到奖罚分明。
各位代表!今年我省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而繁重。我们要紧密同志为,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迎接挑战,奋发有为,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全力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民生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