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雅安市雨城区纪委、雅安市雨城区监察局关于做好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雨纪发[2014]29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区供销社党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将雨城区供销社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自查总结如下:
一、深入学习,提高认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区供销社党委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纪委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和区委相关会议精神,努力深化思想认识,按照与区委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内容和规定,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党政“一把手”对区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党委班子按区委、区纪委要求认真研究区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和防腐败工作。
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按照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雨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三个不直接分管”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班子认真研究,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行主要领导“三个直接分管”,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对区供销社干部人事、财务、工程项目工作进行了分工,使决策执、执行、监督等权力相对分离,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制度和权力约束机制。
(二)廉政重建、阳光重建。区供销社所属草坝供销社商场灾后恢复加固及对外公开招租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聘请有资质的拍卖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确定施工方及承租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事项,杜绝暗箱操作,从源头防范腐败。
(三)按照区纪委要求,区供销社班子成员认真签订了《党员领导干部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承诺》、《雨城区党员领导干部反对“四风”加强作风建设公开承诺》以及《四川省纪检监察干部公开承诺等承诺书》等,按规定严格执行。【度供销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情况自查报告总结】度供销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情况自查报告总结。
(四)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和党内监督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廉政、道德教育,切实改进干部作风,区供销社党委按照区纪委干部要求,认真组织党员干部收看省纪委、监察厅录制的警示片《“象牙塔”里的蜕变》、《阳光下的黑幕》等系列电教片,促进党员干部加强自身修养,模范践行政治品质、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牢固思想道德防线。
(五)积极配合纪检监察局机关履行职责,认真完成区纪委、监察局在查办案件过程中交办的有关工作。
三、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不断增强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
区供销社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领导班子成员处处时时严于律己,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党员先进性,做到为政清廉、作风清新、为官清廉,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若干准则规定。班子一把手是反腐倡廉建设第一责任人,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四个亲自”要求认真履行领导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环节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自觉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同时做到相互监督,对“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及时批评和纠正。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基层社改制、单位大额资金使用以及干部人事管理、财务、工程项目等重大问题都由党委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认真执行领导干部相关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对干部职工配偶、子女以及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四、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区相关规定”
遵纪守法,严格制止奢侈浪费做到勤俭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文件要求,严格规范津补贴发放,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认真开展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杜绝以各种联谊活动等名义公款请客违纪行为,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杜绝奢侈浪费,坚持不懈纠正“四风”。
五、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评价工作
为了全面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按照区纪委办公室雨委办法[2014]44号关于印发《度雨城区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满意度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区供销社党委专题研究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开门评风”、“基层问症”等方式,广泛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努力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社会环境,确保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工作取得实效。,区供销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按照区委、区纪委工作部署和目标责任书的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题责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班子成员团结协作,勇于创新工作方法,真抓实干,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和省、市、区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区相关规定,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以及省市区委《实施办法》和贯彻意见,认真落实分管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努力开创区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