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领导干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报告(三篇)

发布时间:2023-09-19 14:04:36

领导个人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

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xxxxx关于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在舆论引导、精神激励上下功夫,深入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现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供工作保障

一是局党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责任进行分解、落实到各单位和责任人。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全面提升了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二是局党委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局党委班子和成员述职报告中,明确了xxxx分管意识形态工作,xxxx牵头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各项任务。

二、强化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

领导干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报告(三篇)

一是推进学习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各支部均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学习考勤、学习档案、学习通报制度,每季度根据支部党员干部学习考勤和笔记等情况对季度学习情况进行通报。

二是将意识形态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和每周政治学习计划,定期组织意识形态领域专题学习。

三是结合支部品牌创建工作,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高职工队伍理论水平。局机关党支部目前正在积极创建“党员书屋”阅读品牌,坚持每周一次集体阅读,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加强自身学习的积极性、自觉性、紧迫性。

四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支部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领导干部坚持每季度讲一次党课,全面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

五是大力推进“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化建设,局党组结合单位职能制定了《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各支部以此为指导,组织了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助力河长制、保护南瓜河”、“防控登革热争当先锋”等内容为主题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坚定了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

三、紧抓舆论引导,积极传播正能量

一是完善宣传制度,规范舆论宣传,对新闻稿件投稿和发布严把审核关,注重把握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不断提高舆论引导水平,牢牢掌握新闻报导主动权。

二是加强阵地建设,不断创新载体。制作工作宣传展板10块在局属各单位显著位置摆放,要求客运站制作张贴宣传画30余幅,以及利用网站、微信等网络平台宣传全面从严治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核心价值观、安全生产管理等内容。

三是加强对外宣传工作。目前已在局网站发布新闻类信息20余篇,在州局等其他门户网站投稿发布信息9篇,全方位的宣传了我局党建、创卫、精神文明建设、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安全监管等工作,有效树立了运管良好的社会形象。

四、强化精神文明建设,践行核心价值观

一是根据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扎实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创建任务进行了责任分解,明确了各单位的责任和任务,全面提升了工作效率和创建水平。目前已完成在显著位置刊播宣传核心价值观、开展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

二是着力提升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开展“文明执法”、“微笑服务”、“文明餐桌”等主题实践活动,加强文明礼仪知识教育;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参与卫生环境整治、交通文明劝导、网络文明传播等活动;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与瑶区乡丫口寨、南赛河、勐伴镇纳丁村共建结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对困难家庭进行慰问帮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增强了运管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五、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工作再上台阶

半年以来,我局意识形态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新闻稿件发布数量和质量都还需改进,对内对外宣传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意识形态工作的方法、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探索;意识形态工作的影响力、战斗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局将着力在统一思想、凝聚力量、鼓舞干劲、增强实效上下功夫,努力在理论学习、舆论引导、精神文明建设上取得新成绩,不断激发全局干部职工工作热情。

一是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继续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同其他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同考核。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重要意识形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意识形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意识形态事件亲自处理。

二是坚持抓好政治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做表率,领导干部带头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以党的十九大、重要讲话精神为主要内容,不断创新学习方式,丰富学习内容。

三是切实提高舆论引导水平。结合全局党建、精神文明建设、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其他重要工作,通过新闻媒体扎实开展宣传活动。

领导个人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

本人充分认识到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复杂性,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切实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现将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理论武装,夯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以贯彻学思想为契机,通过自主学习、集体学习、参与院党组组织的理论学习活动等多种形式,持续抓好学习党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其科学内涵和核心要义,进一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核心意识,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确保检察工作在党的领导下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发展,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检察工作中得到贯彻。明确自身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定期分析研判分管科室意识形态领域问题,抓好统筹协调,打好综合战、协同战。组织干警开展理论学习、日常谈心、上理论党课等方式,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各项要求,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大与干警的交流沟通的力度,及时掌握干警思想动态,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长,对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确保了队伍风清气正,夯实干警廉洁从检思想根基。

二、强化使命担当,增强意识形态履职自觉

强化担当精神,积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毫不动摇坚守“主阵地”、躬身不辍种好“责任田”,在提倡什么、反对什么上旗帜鲜明,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敢于发声,在思想交锋中敢于亮剑,决不能有半点含糊和犹豫,决不能被动应付、被动接招,坚决克服“好人主义”、上推下卸、敷衍塞责、养痈遗患等现象。坚持带头模范作用,肩负起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作为分管领导,必须带头抓、直接抓、具体抓,切实当好“第一责任人”。在管理所分管科室的意识形态工作时,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把工作抓在手上,按照院党组的要求和规定,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把各项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做到不放手、不松手、不缩手,切实推动工作责任深化、细化、实化。切实履行把好方向、管好导向之责,带头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始终站稳政治立场、保持政治定力、把准政治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切实转变作风,提升意识形态工作成效

意识形态工作的落脚点最终体现到工作成效上,因此牢牢把握宪法定位,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不可替代的职能作用,聚焦工作主业,突出工作重点,补齐工作短板。要求干警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效率意识,把讲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少一些“交际”“应酬”,多一些思考、研究,把时间和精力用到分析问题、查找原因、谋划工作、制定措施上来。要求侦查监督部门以规范执法倒逼办案水平提高,强化证据理念,努力使诉讼观念向“审判为中心”转变。今年对涉黑涉恶案件审查逮捕的,要求侦监部要树立大局意识,要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严格把关。要求办公室在后勤保障方面,要增强服务意识,为全院干警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要求干警要强化纪律意识。深入查摆工作作风、执法行为、廉政纪律等各方面问题,切实做到边学边改、立查立改。严格遵守各项党纪条规,严格执行各条“铁规禁令”,决不能碰“红线”、踩“底线”。

领导个人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

近年来,市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自觉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狠抓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真正让意识形态工作起到了统一思想、凝聚人心、汇集力量的强有力作用。按照巡察工作安排,现将我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事业全局中具有重要地位。指出,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意识形态。为把意识形态这项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的极端重要工作落到实处,市党组始终坚持底线思维,以更有力的领导、更有效的举措,把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手中。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组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局系统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各基层党组织按照局党组要求成立了相应的领导组织,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到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抓有目标,管有方向,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落实意识形态“一岗双责”制度,修订完善市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到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到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按通知要求在局系统组建了36人“网络舆情员”队伍,主要针对各种媒体和网络平台发布的具有影响力的正面信息进行转发和评论。系统内所有基层党组织均落实了1名以上信息报送宣传员。2015年以来,机关业务部门先后以集中培训和岗位调训的形式组织基层信息员培训达200余人次,确保基层信息宣传队伍稳定。 

存在不足:

一是对意识形态工作顶层设计不够。一再强调要坚持做到理论自信、制度自信、道路自信、文化自信,由于局党组对“四个自信”的领悟不够透彻,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总体设计、长远打算还不明确,抓手不多,方法创新不足。

二是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理解有偏差,思想转变不够彻底。局属个别基层党组织未能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少数党员干部对新形势下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有差距,重视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党员领导干部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还认为意识形态工作是务虚不务实,对在进入的大背景下如何强化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如何探索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新举措,无所适从,无从下手,思想掉不过个来,还存在用老办法解决新问题,用新方法不会抓抓不好的现象。将民政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融合发展的思路不清,在理论武装、干部教育、文化建设等方面存在“一手软”现象,工作安排部署多,检查落实少。

三是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不够健全。我局在意识形态领域虽然做了大量工作,探索出一些针对性的做法,但目前仍处在完善和打基础阶段,尤其是改革过渡期,个别事项尚未完全理顺,经常表现出统筹部署科学性不够强,个别任务交织重叠,责任目标不清晰,跟踪问效不力等问题,致使基层单位普遍处于被动应付状态,整个意识形态工作显得较为疲软和被动。

四是抓意识形态工作普遍存在上热下冷现象。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和基层党组织对党的十九大指出的“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意识形态”的重要性和“不断增强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的必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在一定程度上还还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倾向,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推进力度存在逐级衰减的现象。

二、紧紧盯住意识形态工作的主攻方向

进一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的主攻方向,突出理论武装、舆论导向、阵地建设、创新载体和典型引带等重要环节,全方位推进各个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一是强化理论武装。随着社会形式的多元化发展,我局坚持主动适应,积极采取分散学和微学习相结合、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系统学和重点学相结合、学原著和研讨学等“四个结合”的模式,坚持用最新理论成果指导工作实践,特别是对上级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最新指示精神,局党组始终坚持“第一时间”进行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召开后,由党组成员带队,组成5个宣讲组对27个基层党组织,1000多名干部职工进行原文宣讲,实现党的声音,党的理论在民政系统全覆盖。针对社会上对党的扶贫攻坚政策存在的认识偏差,甚至过激言论,我局多次邀请市委党校的理论专家和市扶贫办有关人员对党的政策进行解读,组织系统内50多名科级以上干部对所有结对帮扶对象进行入户宣传摸底,及时澄清了人民群众对党的政策的错误认知。二是强化舆论导向。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深化主题主线宣传,抓住“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牵引,依托民政大讲堂,认真抓好“我爱岗、我敬业、我奉献,我幸福”等主题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党的创新成果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不断拓宽社会各界对民政工作的参与和监督,积极参加呼市电台“民生有约”、“连心桥”等热线节目,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民政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认真解决群众咨询、投诉等问题。三是加强阵地建设。把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到基层阵地管理之中,切实筑牢基层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据地”。通过参观乌兰夫纪念馆、清水河老牛坡党支部旧址等红色阵地,积极打造具有“本土化”特色的舆论主战场,结合党建设标准化建设任务完成了儿童福利院、精神康复医院、社会福利院多家单位的标准化阵地建设。通过搭建网络“微阵地”,培育意识形态宣传员,不断延伸宣传触角,筑牢了抵制不良思想侵袭的人民防线。四是创新活动载体。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有机融合,不断创新活动载体,突出精神引领,打造工作新亮点。以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各项活动为依托,深入进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联合市体育局举办了“市长杯”社区足球联赛;举办了首届“民政杯”足球联赛;在局系统开展了“书香伴我行”主题读书活动,在征集的文稿中精选了7篇上报市总工会;举办了“庆八一·双拥杯”足球、羽毛球邀请赛。承办了在我市进行的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届内蒙古‘草原英才’高层次人才合作交流会暨“三社联动”推进会”,以市民政福利园各服务单位为依托,向自治区观摩团深入宣传了我局以专业社工理念介入服务对象的工作方法,全方位展示了我市、我局近年来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日前夕,组织开展了“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缅怀革命先烈”纪念活动,举办了抗战老战士座谈会,慰问抗战老战士,征集抗战书画作品等活动。通过系列活动的开展,增强了民政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激发了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存在不足:

一是意识形态工作宣传形式单一活力不足。通过对标对表,我局还存在宣传思想工作的方法形式、传播途径需要进一步创新,宣传工作影响力、渗透力、战斗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意识形态领域发生的问题可能对民政工作带来的影响预判不足。比如,基层单位,甚至是局党组在政治理论学习中多是理论灌输多、焦点辨析少,党课教育宣讲多、互动少,缺乏吸引力和凝聚力。新闻上稿偏低,尤其是在大媒体,大平台进行宣传渗透的文章少之又少。

二是意识形态制度执行力度不够大。在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三会一课”制度要求上还存在班子成员主动意识不强,参加频次不多、活动单一;个别党支部在“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建标准化销号登记制度落实上依然存在“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现象,没有真正按制度规定的数量、流程、标准做好登记销号。

三是意识形态阵地建设需不断完善提高。党组把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进一步加强了对各类媒体平台、办公区电子屏等宣传阵地的管理,但随着宣传文化阵地、形式、内容的不断更新,个别单位整体设施较为落后,经费保障重点不明确,没有完全发挥宣传教育和示范引导的作用。

四是人才不足,激励不多。由于局属基层党支书记年龄普遍偏大,对一些新技能,新办法缺乏足够的精力去学习理解,导致基层意识形态工作难以顺利展开。加之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对一些从事基层意识形态工作的人员深感自身劳动价值得不到充分体现和认可,直接影响到工作成效和质量的提升。

三、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落实

一是将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局党组坚持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始终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将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即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坚决把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带头做、带头抓、带头管,确保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将部门责任落实到位。把能否真正起到统一思想、凝聚人心的作用作为衡量意识形态工作成败的最重要标准,把凝聚人心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局党组年初通过组织召开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对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责任目标和具体要求。局党组成员与局属各基层党组织按层级签订责任书,要求局属单位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确保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由机关党委牵头,相关配合,每半年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进一步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三是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为牢牢把握正确新闻舆论导向,加大对网络平台和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严格推荐民政新闻发言人制度,进一步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做到早监控、早报告、早处置,确保所有舆情信息处于可管、可控状态。四是将监督责任落实到位。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查、有失必问的原则,结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活动,集中对“四官”行为进行排查清理,对抓工作不实、进展不快、效果不好的,及时进行约谈、函询问责,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坚持每年利用党建工作交流会分析讨论意识形态工作,听取各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存在问题:

一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局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虽能坚持意识形态工作有关制度规定,但个别基层支部抓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性还不够,定期汇报意识形态工作的习惯还没有形成。局党组每年都与各基层党支部签定《责任状》,机关党委结合系统实际也下发一系列的文件,明确相应的措施要求,但制度运行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走样变形的现象。比如, “网络舆情员”队伍建设问题,个别单位对此项工作明显不够重视,单位舆情员对宣传平台使用管理不熟练,转发率、评论率、影响力均偏低,直接影响到舆情队伍整体作用的发挥。

二是意识形态队伍整体建设水平较低。意识形态队伍结构不够合理,高素质专业人才缺乏,知识结构更新较慢,对新形势、新环境、新事物的研判不足,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监管的能力欠缺,难以达到新时期宣传意识形态工作的标准和要求,舆论引导的本领需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经常化、制度化机制未完全形成。

三是行业主管领域意识形态建设不实。我市登记的社会组织数量大且门类众多,尤其是文化类、宗教类社会团体易出现意识形态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在事关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亟需时刻严格要求其划清是非界限、澄清模糊认识。但目前现行的法规政策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实体性规范较少、管理力度不够大,程序性规范还不够完善。

三、下步对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思考

一是严格各类媒体管控。坚持党管媒体不动摇,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注重社会效益放在宣传发声的首位,把传播好声音、传递正能量作为主导思想。特别是要加强对新形势下网络媒体的有效监管,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构建有效防范、安全可靠的管控机制,牢牢掌握网上舆论工作主动权。

二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继续以加强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为引领,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将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贯彻民主集中制、党组书记履行抓基层党建职责等情况纳入考核范围。落实好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制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书记抓党建述职会,督促局属基层党委、支部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

三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四种意识”,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党性修养和锻炼,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坚定政治立场,严格落实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是深化意识形态学习。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以建设学习型组织为抓手,坚持“三会一课”,述学、讲学、评学、考学等制度,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调动广大干部学习积极性,引导他们认真学习、勤于思考、深入研究,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的思路举措。始终把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学习重点内容,严格落实科级以上干部全年下基层不少于40天的调研制度要求,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个人自学与集体研讨相结合、传统方式与网络技术相结合,不断改进学习方式、提高学习效率,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五是做好行业主管领域基层党建工作。把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建设和抓手,指导符合条件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按照“应建早建”原则,结合实际确定联合党组织覆盖企业数量,不断优化党组织设置,提高单建率,提升覆盖质量。选优配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支部班子和党务工作者,指导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对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的理论引导、思想引导、活动引导、培育引导和党的建设引导,确保党对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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