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改革方案

福建省加班工资标准规定,福建省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9-16 03:12:09

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那么2018年福建加班工资如何规定的,福建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如何计算的,小编整理了关于福建加班工资的相关知识。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1、国家规定了超出标准工作时间之外的补贴,如果夜班的加班时间每天超出了8小时,超出部分可以要求补偿。

2、劳动法第44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

3、根据劳动法第38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4、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为了调动职工从事倒班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公司决定提高职工夜班津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在岗全民职工、协议工和返聘人员。

二、提高夜班津贴标准

1.生产性四班三运转职工每月超时工资补贴0.1岗位工资系数。若当月未出满勤的,按实际缺勤天数扣发。

2.中班(上班时间16:00?24:00)津贴标准从5元提高到6元;大夜班(上班时间0:00?8:00)津贴标准从8元提高到20元。生产性四班三运转人员、替班人员、其他倒班作业人员和因突击性任务或其他原因需要临时性加班人员的夜班津贴按实际上夜班天数据实计发。

3.服务性值班岗位,如机关值班、通宵间断性的工作岗位,夜班津贴标准从5元提高到6元。

三、高校毕业生倒班特殊职务津贴

为了鼓励全日制高校毕业生(2000年12月31日以前大专以上学历,或2001年1月1日以后本科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与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对口)在四班三运转生产操作岗位服务生产一线,除了按正常生产性四班三运转夜班津贴标准发放外,根据所担任班组长、工段长或炉长职务,享受倒班特殊职务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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