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改革方案

广东事业单位涨工资最新调整消息,广东事业单位薪级工资

发布时间:2023-09-15 07:56:27

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与公务员是不同的。一般情况下国家会对这些事业单位予以财政补助,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还有一种是自主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工资一直备受关注,那么2018年广东事业单位涨工资最新调整消息有哪些?广东事业单位薪级工资是多少?高考升学网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将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补贴制度,向艰苦地区、特殊岗位倾斜。

而广东在2017年时就提出,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政策,完善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基本工资在工资性收入中的比重。由此可见,广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收入会有更合理的调整,基本工资会不断提高哦!

广州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上也作出不少变化。在《关于全面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2016-2020年)》中提出,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为关心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面,将建立健全以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为导向,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探索更为灵活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建立健全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激励机制,继续加大主管部门调控绩效工资力度,完善主管部门、事业单位两级绩效考核。健全完善符合高校、医院和科研院所特点的薪酬分配制度。

人才待遇不再“大锅饭”

有的人认为在事业单位里大家工资水平相当,对于一些有突出贡献的人才,还有待更优化的收入分配。这下广州有大的改革动作了。广州在以上指导意见也提出,事业单位可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引进紧缺或高层次人才。完善符合高校和科研院所特点的绩效工资调控机制,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推进内部薪酬分配改革,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制或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引进紧缺或高层次人才。

指导意见提出,研究制定广州市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办法,完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管理、工勤技能三类岗位之间交叉竞聘制度,畅通内部人才交流渠道。

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养老金涨了

广东的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已经开始实行并轨,事业单位人员也要交养老金了。而好消息是,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也跟着涨了!根据国家发布的相关通知,明确从2018年1月1日起,为2017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

退休还可领职业年金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缴纳养老金之外,还有另外一笔钱。2016年公布的《广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决定的通知》就提出,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行政类、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个人分别按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8%、4%缴费,实账积累,全部计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待工作人员退休后,除了养老金,还可以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

编制或将省内统筹

今年3月发布的《广东省推广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工作方案》,就明确提出事业单位编制省内统筹使用。广东提出,今年6月底前要制定相关文件,按照严控机构编制总量、盘活存量、内部挖潜、动态调整的要求,探索建立统筹使用事业编制工作机制,加大事业编制省级统筹力度,调剂事业编制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基本公益服务领域和基层一线单位的编制需求,形成需求引领、基数不变、存量整合、动态供给的编制管理新模式。

可以有住房保障

广东还提出,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规定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另外,对于改善基层教师待遇,广东也提出逐步提高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标准。

广州事业单位推行聘任制 晋升更多机会

根据广州《关于全面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2016-2020年)》,广州提出将制定广州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办法,同时将研究制定广州市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推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聘)期制,建立健全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任(聘)期目标责任制。改革考核方式,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指导意见提出,此轮改革将坚持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聘期考核相结合,研究制定广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建立适合不同岗位特点的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岗位、确定待遇、奖励惩戒以及解除或续订聘用合同的基本依据。

事业单位职工创业还能保留人事关系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无障碍交流、调动,也是广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来的一个“大福利”。为鼓励科技人员离岗创业,广州将出台一系列激励举措。

比如广州提出,符合条件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离岗创业,离3年为一期,最多不超过两期。离岗期间,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常设岗位中设置创新创业岗,签订离岗协议,作为保留人事关系、任职资格、连续计算工龄的依据;离岗创业科研人员的人事档案由原单位管理,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按规参加社保等方面的权利。

另外,广东提出,经所在单位同意,科研人员可到企业等兼职、高校教师可开展多点教学并获得合法收入。实施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落实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政策。允许列支劳务费、人员费、绩效支出等用于人力资源成本补偿,并提高列支比例标准,明确绩效支出不计入总量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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