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最低工资标准2018年:台州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消息
又要涨工资了,想想都开心。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2017年12月1日起,将全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10元、1800元、1660元、1500元四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8.4元、16.5元、15元、13.6元四档。
《通知》要求全省各市根据所辖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选择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予以公布。这不,台州人社就新鲜出炉了《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通知》。
《通知》决定,我市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省政府通知的第二、三档。
在台州市区、临海、温岭、玉环范围内执行1800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6.5元;在天台、仙居、三门范围内执行1660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5元。
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将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与合法权益。目前的最低月工资执行标准,是在11月1日调整的,台州市区、临海、温岭、玉环范围内执行1660元最低月工资标准,非全日制工作最低工资标准为15.2元/小时;天台、仙居、三门范围内执行1530元最低月工资标准,非全日制工作最低工资标准为13.8元/小时。
此次调整后,台州市区、临海、温岭、玉环范围内最低月工资标准、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分别上浮8.4%、8.6%;天台、仙居、三门范围内最低月工资标准、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分别上浮8.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