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延安二类区最低工资标准涨至1170元/月,三类区上涨至1060元/月。
8县区属二类区
5县是三类区
为持续提高延安市企业职工收入水平,保障低收入职工基本生活,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今年2月1日起,延安市对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予以相应调整。
据悉,延安主要分为两类地区。其中延安市宝塔区、洛川县、志丹县、黄陵县、安塞县、甘泉县、子长县和吴起县的最低工资,将从目前的1050元/月上涨至1170元/月。宜川县、延长县、富县、黄龙县、延川县这五个县执行三类区最低工资标准,由950元/月上涨至1060元/月,两个类别的工资每月分别上涨120元、110元。同时,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也有所调整。二类地区从10.5元/小时上调至11.7元/小时,三类地区从9.6元/小时上调至10.6元/小时。
环卫工人本月起涨薪200元
延安城区的环卫工张师傅听说要涨工资了,特别高兴。“早就听说涨工资了,这下可是真涨了。”据悉,延安城区环卫工每天工作6小时,轮班工作,但每个月的工资只有900元。本来很多环卫工年龄就不小,工作辛苦酬劳却低,之前就有声音呼吁应该给环卫工人涨工资。从延安市宝塔区环卫局了解到,城区环卫工人已于本月起涨工资,涨幅为200元,工资涨至每月110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也有所调整,据了解,在延安城区,大部分小时工每天工作时间约为3至5小时,根据最新标准来算,平均每月能多拿约150元。虽然最低工资要上调,但是对于大部分企业并没有影响。由于延安物价高,低于1500元的月薪已经罕见。
一家饭馆老板黄先生称,现在招洗碗工,每月给1500元都很难招到人,所以所谓的最低工资上调对他们几乎没什么影响。据悉,除公益性岗位、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工作人员工资相对较低之外,多数市民工资超过最低工资标准。
保障农民工及时领到工资
延安市出台《延安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管理办法》将于本月下旬实行。该办法明确了农民工工资支付对象和责任人,这对于农民工无疑是个有力保障。
据悉,为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维护农民工获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陕西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延安市出台了《延安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管理办法》。据了解,该《办法》共分为6章21条,重点对与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相关的政府职责、部门职责和用人单位责任等进行了明确界定,并提出了具体的管理规定和工资支付规定。
针对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办法》特别指出,建设工程劳务分包企业收到工程款后应当优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与劳务分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者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工程总承包企业违反规定发包、分包工程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工程总承包企业承担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责任。
据悉,该《办法》将于本月下旬正式实行。对于该办法的出台,很多农民工还不知晓。“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我们干活也会更加努力了。”常年在外打工的贺师傅称,他在建筑工地上干活,有的老板也会拖欠工资,他们也不知道该怎么要。被拖欠的次数多了,工资没保障,干活也就没心气了。如今,拿工资有保障,干活也就有劲头了。据一些延安本地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每年临近过年,都会有很多农民工去找他们帮忙讨拖欠工资,却又找不到老板,出台这样的《办法》明确了农民工讨工资的对象,更加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