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改革方案

2019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

发布时间:2023-09-18 10:07:40

在《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方案设计》中建议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计发机制和调整机制都需要全面深化的改革,养老金调整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只能是建立在公民参加社会劳动的时间上。

  《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的步骤

  步骤1.试点省市9月底之前完成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的核实,包括“文化大革命”之前的高中生、中专生、大专生、大学生……以上学历的人员在校期间为视同缴费年限;还有核实个人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上海中公整理非试点省市在底之前完成。在实行“启始领取劳动退休金年龄”之前“在校期间为视同缴费年限”的政策是最好的时机。

  步骤2.10月1日在试点省市按养老金调整方案调整养老金,获得经验。试点省市例如:天津(直辖市)、辽宁(北)、青海(西)、浙江(东)、广东(南)。

  步骤3.1月1日开始在全国按养老金调整方案调整养老金。

  《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的可行性

  由于《调整方案》所秉承的是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参加社会劳动的单位时间进行均等分配调整原则a,这个“参加社会劳动的单位时间”就是公民因参加社会劳动而缴纳、缴存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年限,是为了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公平性的调整目的c。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同《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都是“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适合的调整范围b,也确定了此《调整方案》是可行的。由于“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存在着不公平、不合理(参见编号:建议41979号/《目前基本养老金计发方法的分析和建议》),首先从《调整方案》中的基本养老金计算公式d分析:

  老年养老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年龄补贴率×(个人年龄-65)+劳动补贴率×个人累计缴费年限]劳动退休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劳动退休金百分率×个人累计缴费年限

  个人储老金=个人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的110%÷(76-个人实际退休年龄)÷12

  上述的计算公式不需要高深的学历,(公共的)参数一经确定,只要有小学数学水平就可以自己计算。还可以通过大数据的计算老年人的岁数总和和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总和,来计算总的老年养老金支出和总的劳动退休金支出。

  老年养老金公式中的“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劳动补贴率”及“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年龄补贴率”和劳动退休金公式中的“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劳动退休金百分率”就是均等分配的均等值,对于每一个人都是一样的。而个人年龄和个人累计缴费年限是由个人所决定,是存在基本养老金差距的原因,但是每个人这样的基本养老金不同是公平合理的。并且个人储老金完全由个人缴存的多少决定是无可非议的。分清养老金、退休金、储老金的关系和联系是《调整方案》可行性的根本,也应该是每一个公民所追求和所需求的目标(参见编号:建议43083号/《基本养老保险中退休金和养老金的关系》)。

  那些人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我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都要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需要交纳多少钱?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的。

  用人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目前我省各市为13%-15%;个人以本人月应税工资、薪金的8%缴费,计入个人帐户。

  缴费工资上限为全省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缴费工资下限从1月1日起为全省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平均值的60%。

  企业基本养老金的组成是怎样的?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构成,即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如何计算?

  企业职工退休养老金主要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组成。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

  计算公式为: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4、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5、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a1/A1+a2/A2+……+an-1/An-1+an/An)÷N。公式中:a1、a2……an-1、an为参保人员1992年至退休上一年各年的缴费工资;A1、A2……An-1、An为1992年至参保人员退休上一年各年的全省职工年平均工资(2001年起为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N为参保人员1992年1月1日至退休上一年年底的实际缴费年限与视同缴费年限合计数。其中:对每年1月至6月退休的人员,An、An-1均取该年上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对每年7月至12月退休的人员,An取该年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对2008年7月1日后缴纳的1996年1月1日后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应按到账时间合并计算后,用于到账年度缴费工资指数的计算。其中,退休当年补缴以前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并到账的,退休上一年年底前的补缴基数与退休上一年的缴费基数合并计算后,用于退休上一年缴费工资指数的计算。对1992年1月1日至退休上一年年底的实际缴费年限与视同缴费年限合计数小于4年的参保人员,其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不得超过1.0,即:计算结果大于或等于1.0的,其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按1.0确定;小于1.0的,按实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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