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改革方案

最新法院法官工资改革方案

发布时间:2023-09-18 17:02:07

“请问你们到哪里了?上午的调解几点能到?”一个个打给被告人家属的电话,开启了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助理杨曼丽一天繁忙的工作。

杨曼丽是一名聘用制法官助理,每天工作强度很大,可是以前看到工资条,心里总会有点落差,感觉自己的劳动价值得不到体现。

司法改革让“杨曼丽们”看到希望。盐田区法院参照深圳市专业技术类雇员工资待遇标准,建立法官助理单独薪酬体系和管理制度,建立法官助理员额、职级、薪酬和考核等一系列制度。

无论法官还是法官助理,待遇都是他们最关注的问题之一,也是司法改革中最难啃的一根硬骨头。都说谈钱伤感情,深圳法院偏偏挑了一个司法改革中最难也是最关键的课题,跟法官和法官助理谈谈到底应得多少薪酬。

不用挤行政晋升独木桥

此次司法体制改革不仅要解决困扰法院发展体制机制上积压了几十年的老问题,还要解决改革中不断冒出的新问题,薪酬就是一个绕不开的老问题。

去年5月,深圳1000多名法官都收到一张法官薪级套转表,表格列明了改革后各自的法官等级、薪级计算方式和套转结果。据了解,仅仅为建立科学合理的法官单独薪酬制度,负责起草方案的组织人事部门人员就进行了上百次测算和调整,最终制定出这张法官薪级表。

深圳司法改革方案思路清晰:将法院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分别管理。每个法官等级对应若干薪级,每一薪级确定一个工资标准。住房保障、医疗保健、退休待遇等均与薪级挂钩;实行区别于一般公务员的单独考核体系和晋升渠道,考核称职以上的,每年晋升一个薪级;达到一定年限就能晋升一个法官等级,如果连续两年考核为优秀,晋升法官等级的年限减少一年;年度考核不称职的,可被降低等级甚至按程序免除法官职务。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郭毅敏告诉记者,深圳法院已建成单独职务序列管理、独立薪酬体系,法官成为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之外的“第四类”公务员。“改革思路很多地方都有,但只有在深圳落地生根。目前深圳法官平均收入提高了1500元,高级别法官待遇甚至可以超过院长”。

改革后,一名法官正常晋升,到退休时可以达到三级高级法官。按照薪酬数额换算,三级高级法官能达到当地正处级甚至副局官员的待遇标准,法官只需专心办案,不需要去挤行政晋升的“独木桥”。

法官常被助理“炒鱿鱼”

不到两年,主审法官刘艳丽已经换了3名助理,每次都是被“炒鱿鱼”,助理队伍的不稳定让她感到苦恼。

据了解,深圳常住人口1300多万,户籍人口300多万,各单位正式编制人员主要是以户籍人口为依据配备的。目前,深圳各法院政法编制严重不足,在案多人少的困境下,各法院均聘请了一大批聘用人员,一般占各法院现有干警人数的三分之一,多的甚至将近50%。

大批聘用人员分布在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辅警和行政文秘、工勤服务等多个工作岗位。杨曼丽在法院工作了近5年,是聘用人员中比较资深的法官助理,但工资比正式在编人员少了一大截,跟刚入职的新人没有差别。因此,法官助理走了一批又一批。

据盐田区法院政治部主任张明军介绍,以前法官助理待遇低、晋升渠道不畅通,根本留不住人,刚培养出一名助理,就因待遇低等原因走了。法官很大一部分时间花在培训助理上,牵扯了不少审判精力。近两年,辞职的聘用制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共计有20余人,即使留下来的也很难安心工作,他们觉得干多干少一个样。

法官助理待遇提高一半

针对聘用人员管理存在的这些突出问题,,盐田区法院在分类管理政法专项编制人员基础上,继续深化改革,推进聘用制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

盐田区法院规范聘用制人员入口,建立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科学有效的考核奖惩等制度。严格按照岗位条件和要求招聘和使用人员,加强对聘用人员工作绩效的考核,将考核结果与级别晋升、岗位工资等挂钩。

人事制度改革历来都是最难的,牵一发而动全身,除了法院,还牵涉人事、编制、财政等方方面面,单靠法院一己之力,即便改革能启动,效果上也必定大打折扣。盐田区法院的改革得到盐田区委区政府和深圳中院的大力支持。

张明军介绍:“如今盐田区法院聘用人员的整体工资待遇提高23%,聘用制法官助理等重要审判辅助岗位人员的工资水平提高近50%,聘用岗位的吸引力明显提高,队伍的整体稳定性大大增强。”

据统计,聘用人员制度改革前一年,盐田区法院辞职的聘用制法官助理共计12人,但从去年10月改革实施到现在,只有1人因考上其他单位公务员辞职。

改革后,法官可考核法官助理的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助理等级晋升和待遇增长的主要依据,聘用制法官助理的积极性提高,人均跟案数同比增长近20%,工作责任心大大增强。

张明军表示,聘用制法官助理只要干好活,待遇就可以一步步提升,高级别聘用制法官助理的待遇可以超过在编法官助理,基本做到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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