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改革方案

养老金并轨建职业年金制度余额可继承(四)

发布时间:2023-09-20 05:29:34
接关系广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社会各界准确解读改革的目标和政策,正确引导舆论,确保此项改革顺利进行。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本决定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办法,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后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贯彻本决定的实施意见,加强对改革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本决定的贯彻实施。

  本决定自10月1日起实施,已有规定与本决定不一致的,按照本决定执行。

  附件: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

  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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