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人社部主导的工资制度改革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
其中主要包括工资支付保障立法、工资集体协商专项立法、建立和完善人工成本与薪酬调查及发布制度、建立最低工资宏观指导和评估制度等。涉及到最低工资制度改革,中央2013年已明确短期目标,到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要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
一位不愿署名的人社部专家认为,工资制度改革是整个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核心,而在宏观经济下行的大背景下,很多中小企业中普遍存在的普通职工工资偏低,拖欠、克扣职工工资等问题,这将是整个工资改革的难点所在。
按照人社部的工资改革计划,下一步先行推进的是对国企高管薪酬的“控高”,接下来是针对中小企业的低收入职工工资的“提低”,再往后,才会着手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改革。
“提低”更艰难
按照中央的部署,收入分配改革的总体方向是“提低、扩中、控高”,具体到工资改革,应该遵循的改革原则、改革方向也是如此。2013年2月国家发改委公开收入分配改革总体方案之后,外界曾提出诸多看法,认为方案侧重框架方面的阐述,只有“原则”没有“细则”,且整个收入分配改革进程过于缓慢。
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郑新立、北京师范大学收入分配与贫困研究中心主任李实等专家认为,推进收入分配改革的难点是在“提低”,现在国内经济增长缓慢、国家财政收入出现下降,政府通过政策改革,干预市场的能力并不强,依靠企业“提低”的空间也很有限。
具体到工资改革,所谓“控高”主要是限制国企高管的畸高薪酬,“提低”则重点维护的是中小企业低收入职工的利益。
从工资制度改革的进展来看,目前人社部方面已经完成央企高管薪酬改革方案,中央在“控高”上也表现出前所未有的决心。8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中央政治局会议先后对央企高管薪酬改革方案进行审议,11月上旬,国务院又成立了深化国企高管薪酬改革领导小组,并由马凯副总理亲自挂帅,推进整个央企、国企高管薪酬改革。
前述人社部专家告诉经济观察报,从9月开始,央企高管薪酬改革方案已经在较大范围内传达,预计央企薪酬改革方案很快就会向社会公开。下一步,人社部方面着力推进的主要是针对中小企业的工资改革,年内将会颁布的相关政策性文件有《工资支付条例》、《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这将有助于解决一些中小企业存在的拖欠、克扣职工工资、农民工工资的问题。
现在国内的最低工资计算口径不一,对于如何建立最低工资评估机制,解决一些中小企业存在的普通职工偏低难题,人社部将要实施的步骤是,在设立全国性或地区性最低工资委员会的基础上,再经历国家层面对最低工资宏观指导,到地方层面对最低工资评估实践的反馈过程,才能最终在全国逐步统一最低工资计算口径,这样才能逐步建立最低工资评估机制。
前述人社部专家还表示,最低工资委员会成员是由由人社部门相关人员,科研机构、大学院所的专家,以及工会代表、企业代表、行业协会代表等组成,这样才能多方工资协商机制,确保最低工资评估较为合理、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