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改革方案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什么意思

发布时间:2023-09-14 02:49:36

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概念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指在工程开工之前,由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行政部门负责通知,并监督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3%向银行专户存储的工资专项资金。保证金根据省、市、县各级项目审批权限实行层级监管,并实行专户存储、专项支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什么意思

二、四种情况下可支取保证金

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时,经劳动保障部门查证属实后可以支取保证金:建设企业未依法及时结算农民工工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设单位或建设企业非法转包、分包建设工程,导致用工主体不具有法人资格而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建设单位或建设企业法人代表或工程负责人隐匿逃跑或死亡,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其他被认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程交工后,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农民工集散场所公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日期、工资结算结果等情况,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凡无拖欠的,由银行将保证金本金及活期利息一次性退还缴费单位。

三、及时补缴建设项目要停工

启用保证金支付农民工工资后,劳动部门将责令责任单位在30日内等额补缴已启动支付的保证金。逾期未补缴的,建设工程项目部门对在建工程予以停工,已竣工项目不予验收。同时,建设工程项目审批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将责任单位记入信用档案,通报批评并向社会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罚。

(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比例是多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比例是:工程合同价款在100 (不含100万)万元以下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5%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100万以上至200万元的(含100万元),按工程合同价款的4%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200万元至500 (含200万)万元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3%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500万元以上的(含500万),按工程合同价款的2%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查看更多

(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农人工薪酬确保金处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确保农人工薪酬确保金准则运转,防止和处理企业拖欠农人工薪酬问题,保护农人工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务院关于处理农人工问题的若干定见》(国发?2006?5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人工薪酬确保金处理办法》的规则,拟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民丰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房子建造、市政基础设施、公路、水利、通讯、工矿等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运用农人工较多的要点监控修建施工单...查看更多

(三)、2019年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为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适应范围一、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本办法所指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企业。二...查看更多

(四)、2019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标准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民银行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对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提出了明确要求。该《意见》提出了工资保证金缴交标准:原则上不低于造价的1.5%,不超过3%,同时约定在在同一工资保证金属地管辖区域(设区的市),缴存金额上限原则上不得超过500万元。在该标准基础上,《意见》对企业有无发生拖欠情...查看更多

(五)、2019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比例

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比例最新法律规定2018《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建筑施工单位按下列标准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一)工程合同价款在100(不含100万)万元以下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5%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100万以上至200万元的(含100万元),按工程合同价款的4%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200万元至500(含200万)万元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3%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500万元以...查看更多

(六)、云南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精神,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查看更多

(七)、2019年辽宁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

日前,辽宁省出台了《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提出以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行业为重点,依法惩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以下是大学高考整理的全文内容,欢迎查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查看更多

(八)、2019年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全文)

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 第一条为了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维护农民工获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查看更多

(九)、2019年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答记者问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就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 问:请介绍一下《意见》出台的背景。  邱小平: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经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共同努...查看更多

(十)、吉林松原农民工工资实名制制度

近日,吉林松原市出台了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新规定,提出通过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缴工作,强化劳动合同登记备案管理,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实行农民工工资实名制,明确主体监管责任等多项措施,着力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按照规定,今后在松原从事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市政基础设施、路线管道设备安装、交通、电力、通讯、水力、园林工程施工和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建设单位及工程施工企业,纳入...查看更多

95%的人继续看了

其他人推荐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