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精神,经省政府批准,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050元调整为132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9.8元调整为13元。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1月1日起执行。
此次调整,是我市自1995年实行最低工资制度以来的第9次调整。我市每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一般情况下涨幅标准为200元左右。
根据我国《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分为两种: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要调整一次。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在剔除不包括内容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有关部门提醒,如果工资收入达不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可以直接到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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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最低工资标准及历年标准
全国最低工资标准公布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破2千大关(2月14日的消息)
进入来,先后有湖南、海南、西藏、天津、深圳、北京等6个地区宣布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深圳提高到2030元/月,最低工资标准首次超过两千元大关,成为目前全国最高的地区。进入7月以来,全国已有湖南、海南、西藏、天津、深圳、山东、陕西、北京、上海、天津、甘肃、山西、四川、内蒙古等14个地区先后宣布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最近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是北京。北京宣布,将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1560元调整为1720元,增幅为10.3%。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16.9元提高到每小时18.7元。目前,北京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全国最高。
各地区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时间表(共3个地区公布调整)
1月:湖南1390、海南1270、西藏1400
最新消息
人社部公布各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深圳2030元居首
9月29日电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消息,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今日发布全国各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截至9月28日,全国各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中,深圳以每月2030元跃居首位;上海以2020元位列次席;广东以1895元排名第三。而月最低工资标准垫底的黑龙江,每月最低工资标准仅为1160元,而这一标准自2012年12月1日起实行,之后便未做调整。
另外,公告显示,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重庆和青海8个地区,今年还未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同时,浙江、江西和贵州三地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暂未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