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设定权力、行使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依法调控和治理经济,推行综合执法,实现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建立行政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跟踪评价机制、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过错追究。强化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62.切实保证公正司法。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司法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机制。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63.加强法治社会建设。深入实施“七五”普法,引导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完善守法诚信褒奖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等创建活动。建设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体系,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健全利益表达、利益协调、利益保护机制。大力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严格落实依法处理信访事项“路线图”,推动全社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64.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推动社会组织多元健康发展,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加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力度,积极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增强社区服务功能,推行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加快政社分开,推进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去行政化。
四、加强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导
65.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党的领导是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要坚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完善领导经济工作的体制机制。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完善党委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期分析经济形势、研究重大方针政策的工作机制,健全决策咨询机制。创新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用人导向。加强党的各级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巩固反腐败成果,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66.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定不移走政治发展道路。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及其组织建设,支持、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发挥代表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作用。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支持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建设。
动员全省人民团结奋斗。充分发扬民主,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巩固壮大最广泛爱国统一战线,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切实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作用,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积极性,参与经济社会发展。
67.确保“十三五”规划建议落到实处。编制“十三五”规划要贯彻落实本建议提出的发展理念、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各地区要结合实际编制“十三五”发展规划。各级各类规划要增加明确反映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指标,增加政府履行职责的约束性指标,把全会确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更加紧密同志为,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凝心聚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