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并对我省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进行调整完善,降低工伤保险费率。
重新确定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
据悉,此次调整完善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细化行业工伤风险类别,重新确定了行业基准费率标准,完善了行业内费率浮动办法。落实工伤保险基金“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筹资原则,适度降低企业费率负担、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可持续运行,更好地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原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是2003年制定的,是依据当时国民经济行业数量和分类,按照工伤风险程度的高低,将各行业划分为三类: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并分别执行0.5%、1%、2%左右的行业差别基准费率。本次调整后,全省各行业工伤保险风险一类至八类对应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分别按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执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要按照用人单位对应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确定其缴费费率标准,从今年起执行。行业内费率档次浮动方面,通过费率浮动的办法确定每个行业内的费率档次。一类行业被分为三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二类至八类行业分为五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
我省将建立工伤保险省级储备金
据悉,通过调整完善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现了“总体降低”的目标要求,一是最低行业基准费率由0.5%降至0.2%,最高行业基准费率由2%降至1.9%。另据记者了解,今年起,我省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将严格对照《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表》规定的八个行业类别,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注册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分别确定其对应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对劳务派遣企业,可根据被派遣劳动者实际用工单位所在行业,确定工伤风险类别。对因从事多种生产经营活动难以确定行业风险类别的,一般以其职工人数所占比重最大的生产经营活动确定行业风险类别。为应对突发性、大规模、集中发生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风险,我省将按全省上年度工伤基金支出的20%比例建立省级储备金。同时还将建立工伤保险运行分析和风险预警系统,加强对各市州政策实施、基金征缴和基金运行情况的检测。
新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表
行业名称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货币金融服务,资本市场服务,保险业,其他金融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构,人民政协、民主党派,社会保障,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和其他成员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国际组织
批发业,零售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房地产业,租赁业,商务服务业,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业,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新闻和出版业,文化艺术业
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烟草制品业,纺织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其他制造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水利管理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公共设施管理业,娱乐业
农业,畜牧业,农、林、牧、渔服务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铁路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体育
林业,开采辅助活动,家具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
渔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房屋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其他采矿业,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
基准费率
0.2%
0.4%
0.7%
0.9%
1.1%
1.3%
1.6%
1.9%
行业类别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