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

梅州工伤致死赔偿申请材料

发布时间:2023-09-20 22:16:24

  梅州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待遇申领材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梅州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5、《伤残待遇收款申请》;

  6、《死亡证明》(失踪证明);

  7、户口薄

  8、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的补充材料。

  梅州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申领材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梅州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5、《伤残待遇收款申请》;

  6、《死亡证明》(失踪证明);

  7、户口薄

  8、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的补充材料。

  梅州工伤保险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申领材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梅州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5、《伤残待遇收款申请》;

  6、《死亡证明》(失踪证明);

  7、户口薄;

  8、供养亲属与死者关系的户籍证明或公证材料;

  9、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的补充材料;

  10、孤儿、孤老需提供民政部门相关证明。

  注:凡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被供养亲属,必须在每年一月、七月向社保机构提供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生存证明。逾期不验证者按规定暂停发放相关待遇。

  梅州工伤保险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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