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郑州应该如何办理工伤保险赔偿呢?小编为你提供郑州工伤保险赔偿办理指南。
赔偿标准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办理流程
工伤保险待遇申领(一至四级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须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拐杖等康复器具,或者康复器具需要维修或者更换的,由定点康复器具装配机构提出评估,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普及型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职工经治疗医疗终结期满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在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鉴定为1至10级伤残的工伤职工。
工伤保险待遇申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因工伤死亡的工伤职工
工伤保险待遇申领(工伤医疗费报销)
1、认定为工伤职工
2、职工工伤医疗终结期满不需做劳动能力鉴定的。
办理材料
工亡职工或供养亲属:
郑州市工亡职工或供养亲属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所需材料
(1)《工伤认定通知书》的工伤认定号;
(2)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
(3)工亡职工的人事档案;
(4)工亡职工家属提出的待遇申请书;
(5)统筹信息单;
(6)工亡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7)被供养户口簿、身份证、公安户籍管理的生存证明;
(8)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的无生活来源的证明;
(9)被抚养子女提供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配偶提供结婚证;
(10)有关部门的孤寡老人或孤儿的证明;
(11)养子女(养父母)公证书;
(1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供养亲属的鉴定结论;
(13)其他材料
住院医疗:
郑州工伤职工(住院医疗)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所需材料
(1)《工伤认定通知书》的工伤认定号;
(2)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3)医疗费原始发票;
(4)医院住院病历首页及医院微机打的总清单;
(5)医院诊断证明书;
(6)医院的出院证明;
(7)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8)工伤职工就诊介绍信;
(9)统筹信息单
门诊:
郑州工伤职工申请医疗待援或伤残待遇所需材料(门诊)
(1)《工伤认定通知书》的工伤认定号;
(2)医院诊断证明书;
(3)医疗费原始发票;
(4)门诊处方及病历本
(5)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6)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7)工伤职工就诊介绍信;
(8)统筹信息单
职业病:
郑州工伤职工(职业病)申请待遇所需材料
(1)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2)统筹信息单;
(3)身份证复印件;
(4)档案;
(5)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所发生的原始费用发票;
(6)介绍信
办理地址
为方便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业务,自7月6日起,我市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业务在市区5个建成区范围内实行同城通办,各参保单位可自愿选择在5个建成区分局就近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业务,市社保局工伤保险待遇处原则上不再受理工伤保险待遇的申请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