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

浙江省新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发布时间:2023-09-13 15:54:56

 1、数据:

  浙江省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658元

  浙江省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2552元

  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393元

  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7242元

  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373元

  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498元

  2、伤残赔偿金计算方法:

  (1)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指数×20年;

  (2)60周岁至75周岁,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3)75周岁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指数×5年

  3、死亡赔偿金计算方法:

  (1)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2)60周岁至75周岁,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3)75周岁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4、精神损害抚慰金:

  《浙江省高院民一庭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费用项目有关问题的解答》第15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根据我省审判实践,一般以5万元为限。如果侵权行为情节特别恶劣,被侵权人的损害程度特别严重或者社会影响特别大,可适当提高赔偿金额,但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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