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

最新青岛职工工伤认定标准及需要提交材料

发布时间:2023-09-17 11:55:08

青岛如何申报工伤,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快车教育小编收集了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本文将详解企业青岛员工工伤如何认定,了解青岛工伤认定的流程,写好青岛工伤认定申请表有助于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青岛职工工伤认定标准、需要提交材料大全

  青岛工伤保险认定携带材料:

  1、《青岛市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初诊病历或医疗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两名以上证人证言(按手印)及证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受伤害职工及证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非参保单位或个人申报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7、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⑴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相关法律文书;

  ⑵属于机动车事故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或其它有效证明;

  ⑶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其他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认定因工死亡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⑷再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再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⑸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有限证明;

  ⑹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⑺其他特殊情况,提交认定工伤所需的证明材料。

  青岛工伤保险办事程序:

  1.受理:

  ⑴对单位申报工伤认定申请,符合受理范围且资料齐全的,窗口工作人员为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及《接收资料清单》;对资料不全的,工作人员为申请人出具《补充材料通知书》。

  ⑵对个人申报工伤认定申请,符合受理范围且资料齐全的,窗口工作人员为申请人出具《接收资料清单》;对资料不全的,工作人员为申请人出具《补充材料通知书》。

  2.审查:工伤认定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调查终结后将最终结论返回政务大厅窗口。

  3.决定的送达:窗口工作人员负责将认定结论送达企业或当事人,并按规定填写送达回执。

  青岛工伤保险浮动费率

  青岛市出台了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实施办法,将于1月1日起正式实施。工伤发生多、工伤保险费使用多的单位将执行较高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增加生产成本。相反,工伤发生少、工伤保险费使用少的单位将执行较低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大大提高这些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的积极性,从源头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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