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流程
1.工伤事故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报案,特殊情形1个工作日内报案,由工伤认定机构备案,录入信息系统,并上报给事故调查部门;
2.申请人或单位带齐全部材料上交到工商调查部门并审查;
3.材料齐全后15个工作日内受理,由事故调查部门调查取证,形成调查意见;
4.经工伤认定部门审核后,得出认定(不认定)结论,20个工作日内,事故调查部门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或《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认定地点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楼政务公开大厅45、46号窗口
地点: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669号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夏季早上8:00—12:00,下午3:00—6:00)
(冬季早上8:00—12:00,下午2:30—5:30)
电话:工伤保险处(0731-84426844)
乘车路线:乘112路、6路、317路、117路等到韭菜园站;或乘159路、102路、9路、150路等到芙蓉广场站。
认定时限及费用
认定时限:受理工伤认定申请60日之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认定费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