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

2019淄博工伤保险定点医院名单

发布时间:2023-09-16 05:25:13

淄博公布48家工伤保险定点医院 违规将取消资格

  淄博市举行“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签定仪式暨工伤保险医疗管理业务培训会”,会议公布了全市工伤保险定点医院名单,共计48家,市、区县经办机构分别与工伤定点医院签订了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

  据了解,按照医院所属区域,定点医院包括:市直:淄博市中心医院(包括北院区)、淄博市第一医院、淄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淄博市中医医院、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淄博市第七人民医院、淄博市职业病防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四八医院、齐鲁石化医院集团中心医院、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心医院、山东铝业公司医院、淄博化建医院、淄博万杰肿瘤医院;张店区:张店区人民医院、张店区中医院、张店区第二人民医院、淄博第二棉纺织厂职工医院、淄博昌国医院、淄博大众医院;淄川区:淄川区医院、淄川区中医院、淄博延强医院、山东东泰矿业公司医院;博山区:博山区医院、博山区中医院、博山区北博山中心卫生院;周村区:周村区人民医院、周村区第二人民医院;临淄区:临淄区人民医院、临淄区中医医院、临淄区妇幼保健院、临淄南金医院;桓台县:桓台县人民医院、桓台县中医院、桓台县妇幼保健院、淄博圣洁医院、淄博少海医院、桓台县骨伤医院、桓台县起凤整骨医院、桓台县唐山镇卫生院、桓台县起凤镇中心卫生院、桓台县田庄镇中心卫生院、桓台县马桥镇中心卫生院;高青县:高青县人民医院、高青县中医医院;沂源县:沂源县人民医院、沂源县中医医院;高新区:淄博高新(田氏)骨伤医院。

  会上,市、区县经办机构分别与工伤定点医院签订了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会议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部署启动了全市工伤保险医疗康复联网直接结算工作,并进行工伤保险医疗管理业务培训。会议强调,定点医院要严格按照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目录、住院服务标准及省市物价等部门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工伤医疗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医护人员的培训工作,把好入院关、治疗关、出院关,确保工伤保险基金用的合理合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对定点医院的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特别是启动联网直接结算后,各项管理措施要及时跟进,一定要确保工伤保险基金不流失。对服务不到位、发生严重违规事件的定点医院,要及时终止服务协议,并由人社行政部门取消定点资格。

  目前我市参保职工93万人,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三项定期待遇月人均分别已达到2400元、1493元、908元,工伤保险待遇逐年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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