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

广东广州工伤保险须知

发布时间:2023-09-13 18:45:09

  广东广州工伤保险须知

1、缴费基数和比例:

  按2454×60%×0.4%缴付。(月缴5.89元)单位职工全部由单位负担,个人不缴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不接受单独买工伤保险)。

2、受益条件和标准:

  受益条件:单位职工,在参保状态。

  受益标准:

  A、工伤医疗费按规定报销。

  B、一次性伤残补偿金:按本人工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付。(按一级24个月,二级22个月,三级20个月,四级18个月补偿)

  C、伤残津贴:一至四级伤残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每月补助工资:以缴费工资为准,一级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直到退休。退休后,领养老退休金。

  D、生活护理费:按照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的等级,以缴费工资的50%——30%支付,一级50%,二级40%三级30%。最多可领12个月。

3、申领办法:

  由参保人所在单位委托有关部门做好工伤的认定、评残等工作,后向医保部门申领有关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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